万科成立公司节税

提问时间:2020-03-05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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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3-05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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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开个小公司怎么合理节税?_免税

一个小伙伴经常问编辑,我怎样才能成立一个小公司以合理地节省税款?谈到合理的节税,编辑说,亚里山大学认为要了解税收筹划,基本要求是要了解税收法律和会计方法,会计处理方法,否则要避免说话。

税收筹划有很多方法。简要介绍常用方法:

免税政策可以指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特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以使企业自己成为免税人员或从事免税活动,或者使税收对象免税。基于此,选择和调整业务范围或为多元化的业务创造条件:

①如果主要业务是商品销售,则可以选择一些免增值税的业务或产品并与之合作;

②如果从事商品销售,则可以另外从事蔬菜的批发和零售,因为蔬菜的流通无需缴纳增值税;

③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从事出口业务,符合条件的出口商品可以享受退税,免税政策。

出于相同的原因,您还可以利用相关的减税措施。

企业还可以通过选择使用税率差异来从事行业,行业,地区等来达到少交税的目的。

其他方法包括递延税期,转让定价计划,会计方法等.......有实际操作的理论基础,也很困难,在实际工作中更难实施那不懂理论。。我不再重复。

合理地节省税款是一种直接,有效且可操作的方法。您可以参考各种税种的优惠政策,并从中选择用于生产和商业活动的项目。如果在企业中雇用残疾人能够反映企业的社会责任并享受税收优惠,那是不值得考虑的。

减税降费是头等大事,这家公司一年节税200万?

自9月2日下午以来,国务院第六次大检查的16个检查组先后到达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为期10天的现场检查...例如,在第八次检查组抵达后,第一次与山东省政府举行了对接会,检查组成员被分为一个综合小组,减税,稳定,扩大就业,深化“分权管理服务”改革,优化经营环境,促进创新驱动发展,合理扩大有效投资。

“-新华社

在2019年,中国政府的当务之急是实施大规模的减税减费措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数据,

今年上半年,

9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和青海省税务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有关数据:“ 1月至7月,全省累计新增税收减免(收费)31.05亿元,其中:增值税减免以及相关扶持政策,税收减免10.6亿元;个人所得税改革减税10.11亿元;小微包容性政策减税3.89亿元。

自今年年初以来,邯郸市采取了多种措施,提供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保护,抓紧落实,有力地促进了各项税收减免政策的实施。上半年,共计减税25.2亿元,其中增值税减免14.4亿元,小微企业含税减免3.8亿元,个人收入4亿元。减税和1.7企业所得税减免亿元。

减税的深层影响是最终促进经济发展,即利用政府收入的“减”来换取公司利益的“增加”和市场的“倍增”活力。那么,公司如何做才能获得真正的“增加”?

Bao公司的编辑认为,重要的是企业要享受正确的税收优惠政策。目前,企业可以在各地享受许多税收优惠政策。通过“税收筹划”,合理运用适合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减轻企业的压力。

王是一位设计师。 2018年2月,他成立了一家有限公司(一般纳税人),然后开始营业。截至2018年6月,他已开具1000万元发票。在此期间,花费了约300万元人民币的办公费用。让我们计算一下王总要缴纳多少税?(税率为10%;保留两位数)

由此可以看出,虽然扣除了一些费用,但仍需缴税3156.58万元,与利润接近,仅为68684万元。由此可见,综合税率达到:315.658 / 1000 = 31.57%。经过

税收筹划后:

来自我们的税收计划

节省:315.658-79.108 = 23655万({}}的节税率高达236.55 / 315.658 = 74.94%

合理地节省税款并帮助企业减轻税收负担绝对是未来公司发展的趋势之一。那么,税收筹划的常见方式是什么?目前,企业可以在各地享受许多税收优惠政策,包括西部大开发政策,经济开发区税收政策和工业园区税收政策。

今天,公司的小宝将为您详细介绍经济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的税收优惠政策。

针对有限公司的优惠税收政策

企业可以根据公司纳税规模在园区内设立新公司,分支机构或在园区内迁移,定居,并享受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扶持政策。该公司对该行业几乎没有限制。入驻企业。

1.增值税:由当地储备的40%-70%支持。

2.企业所得税:由本地保留率的40%-70%支持。

此外,企业还可以申请个人独资或合伙企业。个人生产和经营所得税享受批准的征收政策。

独资企业的优惠税收政策

企业可以选择在公园内建立一个或多个独资企业,例如工作室,服务中心,咨询中心等。在园区内交纳税收,享受批准的征收政策,这种节税的效果更加明显。

不同省份,城市和未使用地区的公园收税率不同。应该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对此进行分析。例如,如果在湖北或上海的一个公园内建立一家独资个体企业,则将征收个人生产和经营所得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0.5%-2.1%,小额纳税人征收0.5%-3.1%。一般纳税人。

落户东阳10年可节税三千余万 影视公司税收优惠盘点

无锡市地方税务局对范冰冰公司的审计工作如期进行。人们的一个疑问是,为什么无锡地税要核对账目?

据了解,从2017年开始,范冰冰已将其全部经纪权注入无锡爱神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并开始以该公司的名义孵化艺术家并投资影视剧。该公司也是该税务检查公司的主体。由于其注册地在无锡,因此属于无锡市地方税务局。

实际上,近年来,国家大力支持影视相关产业。特别是2014年,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新闻总署,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部门联合发布的《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继续实施若干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的通知》后,影视行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逐步形成。已在各地实施。

然而,对于星光熠熠的影视公司而言,这项政策背后的真正原因是吸引它们的最重要原因。

“由于影视业通常被归纳为文化创意产业,因此它是高人力资本,低污染的企业家产业。与消耗更多能源,占用更多土地资源并且更可能造成污染,地方政府仍然更愿意引进它们,因此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被列为优先发展产业。竞争在各个地方进行,这常常使特许经营的力度越来越大。这实际上不是一个好现象。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战略研究所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告诉《中国时报》记者。

浙江实力雄厚

作为仅次于北京的第二大“娱乐圣地”,浙江计划到2020年,浙江文化产业的增加值将占总产值的8%以上,产值将达到达到1.6万亿元。

无锡是税务检查局,对影视公司有许多优惠政策。

2017年1月,无锡市政府发布了最新的支持政策,“市政府关于支持无锡国家数字电影产业园建设和发展的若干意见(2016-2020年)”,资金支持园区发展,加大扶持力度。强度,到2020年,计划建成800多家企业,生产100部电影,年产值超过100亿元,带动全市影视文化产业带动中国电影产业的发展,力争打造无锡成为“中国首批科技影视之都””。

电影产业园区以每年完成税收1亿元为基础,超基地数的城市级保留部分中的80%以产业资金的形式支持了园区的发展。 。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前三年,征收的增值税,所得税将由专项资金按市级留存额的80%给予奖励,其后两年按50%的比例予以奖励。著名电影公司,后期制作公司和名人制片厂的第一和第二阶段将酌情减少1-3年的租金,免除500平方米以下的租金,以及500-1000平方米的租金将减半。国内外知名品牌电影制作公司,后期制作公司和上市公司总部,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经认定,奖励50万元至100万元;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影视制作的关键产业链平台,当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超过2000万元的公共平台设备,将按实际投资额的5%奖励,确认后最高为500万元;资深演员,导演,制片人等高级人才认证后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至50万元;对那些在园区内具有影响力或已被各省列入重要影视剧的项目将给予奖励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亿美元。

范冰冰,李晨,刘诗诗,王宝强,赵丽颖和其他明星在这里都有影视公司。

除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之外,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文化部门和文化产业基金提供的补贴,支持和孵化也是在此注册的重要原因。

然而,在影视业的支持方面,横店影视城是一个巨大的“杀手“”,浙江省东阳市也是许多明星导演注册公司的宝地。

作为中国最大的影视城市的所在地,东阳拥有许多政策特权。

2010年,东阳市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说,加强财政支持是一项特殊的税收政策。在试验区设立了发展影视文化产业专项资金。实验区的影视文化企业自入区之日起十年内,可以享受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前两年的营业税和城市建设税为100%,其余的八年将分为两年。进入实验区的影视文化公司将在进入实验区的头两年内获得每年100%的增值税,并在接下来的八年内以60%的年率获得一次性奖励。市场上的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将为100%,未来八年将获得60%的一次性奖励。

根据优惠政策,以影视公司年收入1亿元,净利润2000万元为例,增值税为600万元/年,其中税收300万元。归属于本地的是可分配部分。影视公司前两年可获得300万元/年的经济奖励,未来八年可获得180万元/年的经济奖励。500万元/年,其中200万元为当地优惠,前两年共可获400万元,未来八年每年可获120万元,共计13.6亿元。 10年内实现税收优惠100万元;税收的7%,即42万元,全部属于地方税。影视公司前两年可获得42万元/年的经济奖励,未来八年可获得252,000元/年的60%。收到退税款285.6万元。

也就是说,一家定居东阳的影视公司可以在10年内节省税收3685.6万元。

此外,扣除研发费用,鼓励上市融资和慷慨的激励措施都是重点。在税收优惠政策下,东阳乐视华尔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制作了《甄Hua传》,《红高粱》,《岳月传》等影视剧,并进行了额外的研发。 2016年和2017年的支出。扣除2500万元。

新立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徐佳介绍说,2017年仅收到了两次税收优惠和退税,造成了3.33亿元的“红包”。

浙江省横店影视实验园区影视业的一般纳税人享受一系列退税优惠,总体税收负担低至2.3%。小规模纳税人已从5%变为3%。征费率是用来支付增值税的。实际税负为2.91%,税负降低了2.09个百分点。

为了享受政策带来的收益,许多明星都在这里设立了自己的工作室,例如杨幂,李一峰,唐艳和林欣茹等大明星工作室。

其他城市不甘示弱

在浙江以外,越来越多的城市将目光投向影视业所带来的巨大利益,并不断增加优惠政策,以吸引更多的明星和企业来此定居。

2018年3月27日,关于电影业免征增值税的公告在上海税务局网站上醒目发布。

通知中指出,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包括中央,省,地,市和县三级)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了电影集团公司(包括成员公司),电影,制片厂和其他电影公司获得的电影拷贝(包括数字拷贝)的销售收入,电影权利的转让收入(包括转让和许可使用),电影发行的收入以及农村地区电影放映的收入免税。来自增值税。

的一个亮点是,上海市税务局将“免征电影业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列入了“最多一次办”的清单,这便利了有关影视公司的税收优惠。

实际上,上海长期以来一直支持影视业。上海曾经是中国电影的发源地,但是在随后盛开的鲜花中,上海的步伐有所放缓。

2011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促进上海电影产业繁荣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设立了5000万上海电影专项扶持资金,以促进上海电影的拍摄。关键电影。

2014年,上海召开了电影工作论坛,正式发布了由市委宣传部,市局等九部门共同制定的《促进上海电影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文化和广播。从财政,税收和土地使用的七项政策开始,对电影业的支持得到了加强。

的一大亮点是,上海的政策要求每年安排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来支持上海电影业的发展;制定适合上海电影业需求的投融资机制和服务模式,鼓励上海电影公司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其中,最大的亮点是建立三大补偿制度,分别是电影公司损失补偿,电影公司贷款利息补偿,电影竣工保证金成本补偿,通过担保,保险机构,电影竣工担保服务。机构和其他金融实体提供直接补贴,以承担某些金融机构可能遭受的损失,并提高金融实体对上海电影公司投融资的热情。

对于根据国家规定被认定为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的上海电影公司,将按15%的税率减征企业所得税; 2017年根据国家法规被认定为新合格软件企业的上海电影公司在12月31日之前,优惠期从获利年度开始计算。第一和第二年免征公司所得税,第三至第五年减半。

此外,还采取了诸如加强上海电影教育和电影人才建设等政策;实施政策以建立差异化的土地利用;设立上海电影制作服务机构为吸引影视公司来上海提供了吸引力。除了

大政策之外,还有其他优惠。上海苍城影视文化产业园是著名的“上海市松江区福永路425弄212号212”,聚集了许多影星工作室。它为园区内的企业提供营业税的60%和所得税的20%的财政支持。

时任上海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的徐林指出,上海电影应该树立国家视野和全球视野,成为先锋和先行者,并树立一个榜样。该国的电影以工作为顶峰。

青岛试图使自己成为“东方好莱坞”。

2013年,青岛东方影视产业园开工建设。这时,国内第一家园区投资管理单位对园区内的影视企业给予了生产补贴。2014年,青岛市政府发布了《关于促进影视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符合青岛影视产业计划的影视产业园区规模宏大,集聚化,高度专业化。具有行业代表性的影视公司从国家级奖项或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影视产品中获得政策奖。

2015年,发布了“十二五”时期青岛市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青岛市影视文化产业高端发展规划(2014-2020年)》。青岛市政府宣布成立青岛影视产业发展资金,规模为每年10亿元,期限为5年。该基金投资于具有投资价值的影视项目,并补贴主要在青岛生产的优秀影视作品。青岛市政府发布的《关于促进影视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也支持影视企业的上市和融资。公司上市前发生的有关费用,以50%的比例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在这样的政策背景下,青岛的影视产业发展迅速。青岛东方影视产业园已签定了第一批共九部国内外影视电影,其中包括温斯坦影业,路边引人注目的电影,电影影像媒体和博纳视界。巨人。

海口不甘示弱,冯小刚的电影公社位于观澜湖度假区,离海口美兰机场不远。

2016年,海口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支持海口市影视产业发展的暂行规定》,对海口市影视企业实施税收优惠和补贴政策,其中一项是的时间资助高达500万。暂行规则的有效期为两年。

同时,将对符合海口市独立法人资格的海口影视行业项目贷款,以该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的50%作为补贴。单个项目的资助期限不得超过3年,最长不得超过50万元。通过海口市担保机构向金融机构贷款,并能按期还款的企业,给予担保费5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对于影视编剧,导演,制片人,演员等,海口市根据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市级保留部分,给予个人减免税政策,并在2倍内予以全额奖励年份。如果反映海口主题的电视作品或讲述海口人物,故事或宣传的电视节目表明,海口在黄金时段在省级卫星电视上方播出,则每集将奖励2万元,最高为100万元;电影作品在全国发行,每个奖项将获得50万元人民币。

帮助电影和电视走向全球

然而,在许多城市中,新疆的边境城市霍尔果斯已成为最具竞争力的城市。

早在2011年提出“一带一路”战略时,霍尔果斯就获得了成为新的特别经济区的权利,并实施了免税政策。其“五免五减”政策已使1,600多家影视公司再次访问。降落。除了优惠政策外,霍尔果斯提供的注册公司快速上市的“绿色通道”使这座副城迅速成为娱乐公司的聚集地。

“实际上,严格来说,霍尔果斯与其他地方不同。其他地方不是税收优惠。它们应通过财政补贴或退税的方式邀请当地投资。这与税务局有关。税务局如何收取以及如何收取都无所谓。征收后,地方政府将对其进行财政补贴,但补贴金额的计算与企业缴纳的税费有关。但是,霍尔果斯是真正的税收优惠。不同的关系。张斌说。

无论如何,随着优惠政策的不断增加,影视行业正在蓬勃发展。由于该国明确规定了影视服务出口的零税率,并且在影视公司以免税价格实现了国际竞争之后,影视公司不再对国内的优惠政策感到满意。在过去两年中,影视公司的国际一体化和跨境服务贸易显着增长。例如,华谊兄弟在美国成立了华谊美国公司,并与美国著名导演罗素兄弟公司建立了合资企业。

随着《电影产业促进法》的实施,影视产业也正在变得规模化,系统化。将来,随着新政策的出现,可能会有更多的影视基地带动当地经济。

责任编辑:徐运谦主编:陈彦鹏

「改革开放40年」“王石找到我,要求万科上市”

徐静安介绍

是1979年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第一个总体规划的起草者。1984年莫干山会议的组织者和双轨价格报告的起草者。1985年倡导中国的住房改革。1988年推动深圳股份制改革。1989年公司财产转让的先驱。2004年主持和谐社会。2012年倡导“快乐中国”。

中国幸福研究院院长,深圳市静安精神关爱基金会主席,深圳市静安文化传播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市民情感关怀中心主任。

1941年12月27日生于上海。1964年毕业于复旦大学新闻系。曾在中央马克思列宁主义研究所,中央政策研究室,国家计委,国务院体制改革办公室和国家体制改革委员会工作。1987年,他被重新任命为深圳市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并曾担任深圳证券交易所第一任副董事长。

中国人民大学和深圳大学研究员,兼职教授。

农业是由农民决定的,经营是企业的责任,价格受供求关系的影响,土地是有偿使用的,房屋是用来买钱的,可以消耗掉,可以节省银行,股票和工厂。回到常识可以解决许多问题。

1987年底,我受中国共产党深圳市委书记李丽的邀请从北京南下深圳,担任该委员会主任。来深圳之前,我是中国经济改革研究所副所长。我为什么坚决向南走?

01

努力进行企业改革

当时,如何改革企业成为争议的焦点。

一种意见正在收缩。人们认为,农村承包的经验适用于企业。一个包是最受欢迎的前提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存在。国家经济委员会还选择了首钢作为增量承包的试点。我写了一个强烈反对的提案。政府讨论与同一家公司的合同基础。这是非常任意的。以“保险”的形式留给国家,风险留给公司。但是,由于信息不对称,公司发展潜力有多大,政府没有底气,企业数量常常导致合同配额偏低。收益上升了,收益被企业夺走了。当配额未达到时,企业会发现很多原因,而政府则无能为力。

一种意见是从利润改为税收。但是,从根本上来说,贫穷的公司买不起,买不起。尽管好公司的利润很高,再加上监管税,却没有什么激励作用。

另一种意见是股份制。我只是提倡股份制。但是辩论是激烈的。中国人民大学吴书清在《人民日报》上发表文章说,小企业适合股份制,大企业不适合股份制。实际上,他说整个事情都被扭转了,使大型企业更适合于股份制!

1986年9月3日,我写了一篇文章“股份制:中国经济改革的新探索”,该文章提出:联合合同制的实施重组了中国的农村经济单元,在这方面取得了突破。链接已启动。农村商品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的城市改革还需要找到一个驱动大局的链条。该链可能是股份制。它可以解决公司制度,公司领导制度,投资制度,政府与企业分离,资金分配,资金短缺,规模经济,积累与消费之间的对立,生产要素的组合与流动等问题。 。

本文对股票进行了全面分析:

首先,企业吸收员工的股份,从而增加了与企业资产的联系。 “船上有怕潮涨落的货物”,对企业和职工有更大的激励和压力;

第二,股份制企业成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规范企业管理体制,解决领导下以秘书为中心的制度与以董事为中心的制度之间的矛盾。党委委员;

第三是国家经济管理职能的分离,即,面向整个社会的宏观管理和行业管理与国有资产的管理分离。国有资产分为两个职能:管理和经营。以及国有资产管理公司;

第四,企业要求快速募集资金并有效地组织供应。股票经济满足了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公司自主权的扩大和共同经济发展所需要的自主快速筹集社会资金的需求。

第五,通过发行和转移股票来建立证券交易所,以实现合理的资金流动,推动生产要素的转移并及时调整产品结构,产业结构和公司结构。方式。(注1)

1986年11月26日,新华社《中国的动态样本》在“以改革的重点推动国有企业股份制”和“股份制将促进完善国家管理职能”。

但是,持股制度存在更多的异议和更少的批准。许多人认为股份制是私有化。那些主张进行根本性改革的人认为,国家在股份制体系中所占的份额最大,如果不换药就不换汤也不好玩。几乎每项改革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一方面是旧观念的反对,另一方面,改革是彻底,愉快和愉快的。该国的大国地位会带来一些问题,但是迫切需要所谓的“彻底,愉快和幸福”的改革。

不要在北京争论,不要按以下方式进行审判。1987年,我作为中国系统改革研究所的副主任去了沧州,浙江,湖州和温州,推广试点计划。沧州闪电局改为一家资产管理公司,后来上市。湖州两个乡镇企业管理所改为资产经营公司。这种方式花了很长时间。当时,深圳市体改委主任李毅同志原是国务院常务副秘书长,后被调任深圳市市长兼书记。应他的邀请,1987年底,我毫不犹豫地离开北京前往深圳。当时,它只是在北京闲逛,说改革不能改变。

2

推进股份制改革

乘鱼来到深圳。在李彦同志的支持下,北京不会做的事情将在深圳逐步实施。深圳不同于内地,并适应投资实体的多元化。他们大多数采取股份形式。到1990年,在3862家工业企业中,近2000家以股份公司的形式出现。在我的主持下,深圳市经济改革委员会企业处张云东起草了《深圳市有限公司暂行条例》,该条例经国家经济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财政部批准。由中国人民银行和国有资产管理局共同制定,并由深圳市人民政府颁布。在此基础上对股份公司进行监管,将17家国有企业转变为股份公司。除原深圳发展银行外,万科,金田,安达和元野等4家公司也重组为上市公司。

在股份制改革中,我们遇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我们可以分配一份礼物资产给经营者和雇员吗?深圳大生公司总经理找到我后说,赛格集团于1987年投资112万元兴建了一家工厂。经过一年多的经营,公司的净资产增至300万,但均为国有资产。他不想继续,他想辞职并当老板。我建议他留下来,并提议建立一个股份制,以其净资产的8%或240,000作为红股,并奖励由他领导的一群商业领袖。非流通股的流通已经成为利润分配的问题:非流通股的溢价收益流向谁?我的结论是:“保护股东就是保护股票市场,保护股票市场就是保护国家利益。”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股票市场全面流通的问题终于得到解决,消除了影响中国股票市场健康发展的主要障碍。

4

如何对待股市繁荣房地产繁荣

如何看待股市和房地产市场一直是政府在制定经济政策时必须面对的问题。当时,一些领导人认为中国的经济将主要依靠基础产业的发展,而不是房地产和股票等泡沫经济。因此,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抑制股市。其中,国有企业资金不准进入市场,银行资金不准进入市场。国有企业禁止股票交易可能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名义进行,但实际上已写入1998年制定的《证券法》。一个国家的《证券法》如何对某些类型的投资者做出歧视性规定,不允许投资?

这种错误做法仍在B股中继续存在,条件是允许持有外币的外国投资者和本国居民进行投资,但不允许国内机构进行投资。现在已经批准国内机构可以投资海外股票,但不能投资自己的B股。什么是法律原则,什么规则和什么逻辑?

当时我正在与领导层的同志们讨论,中国发展基础产业是正确的,但是它如何发展?房地产很热,土地转让价格很高。政府有钱投资于基础工业,例如电力,公路和港口。电力,公路和港口等基础行业可以利用股票市场筹集资金。市场经济必须有股票市场和房地产市场。股市和房地产市场总是比冷热。当然,我们必须注意股票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过度投机。

为了发展市场经济,资源由市场分配,而资本和土地是必不可少的生产要素。必须建立相应的股票和房地产市场。炙手可热的股票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将推动经济发展,进而刺激股票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因此,股票市场和房地产市场是一国经济的晴雨表。

深圳人很早就意识到了这一点,并且还成立了资本市场领导小组进行研究。后来,李岩同志上任。 1990年12月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我是副董事长。然而,经历了几场风暴之后,深圳证券交易所几乎关闭了。紧要关头,邓小平同志于1992年来到深圳,发表了著名的南方巡回演讲:“证券,股市这些东西是否好,有没有危险,它们是资本主义所独有的,可以使用社会主义吗?允许吗?看,但请坚决尝试。看对,做一两年,对,放手;错误,请更正,然后将其关闭。关闭,您可以快速关闭它,也可以减慢它的速度,或者可以留一点尾巴无论您担心什么,只要您坚持这种态度并且不会犯大错就无所谓。简而言之,如果社会主义要获得优于资本主义的优势,它就必须大胆地吸收和学习人类社会创造的所有文明成就,并吸收和学习今天的知识。世界上所有国家,包括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都采用了先进的管理方法和能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管理方法。 “(注4)

有些外国人不了解深圳的股市改革和股市。一个代表团来到深圳考察,问我:在深圳设立5家上市公司对全国有何意义?我说过,意思是示范,如果成功,就可以推广。世界银行非常关注中国的改革,但并不赞成深圳经济特区和试点项目。世界银行驻中国代表处的林崇庚认为,这是温室中的花朵。

我于1992年去美国与世界银行副行长会面。我借此机会批评世界银行。我说过,世界银行的年度报告对中国政府和知识界有很大的影响,并提出了很多建议,但对深圳改革实验的看法是错误的。世界银行的一份报告说,目前深圳的股份制改革考虑了工人的利益,并且是短视的。世界银行认为,不能采用试验方法,只有全面推广才有意义。这种逻辑应该被颠倒:飞行员是好的,应该进一步提升。支持飞行员,而不是反对他们。在听完我的批评后,世界银行副行长对此非常重视,并要求我在会后再次讲话。

实践证明飞行员是有意义的。星星的火被ra了。

注1:“经济发展与体制改革对策研究”,雪林出版社,1989年10月1日,第302-318页

注2:《经济新闻》,1992年10月15日

注3:“深圳经济特区的崛起与中国的现代化”,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4月,第1版,第132页

注4:邓小平著作选集。 3,第373

【案例分析】房地产母子公司开发节税的税务筹划秘诀_土地

最新的房屋建筑企业财务和税收课程将在[] [] [] [] []等地方举行({}} 介绍

在房地产土地征用的实践中,有两种现象:第一,房地产母公司支付土地,获得土地转让收据,不申请土地证书,并计划建立土地所有权证。发展子公司;二,房地产母公司支付土地,获得土地转让收据,并获得土地证明。计划成立一家发展子公司。两种形式的税收筹划如何最省税?

方案1:房地产母公司为土地付款,获得土地转让收据,并且不申请土地证。计划建立一个发展子公司。

1.分析税收筹划的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由国土资源部于2006年5月31日发布的国税发[2006] 114号第10条第2款(6)项的规定《标准化(试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第10条第(2)款第6项“如果申请人打算在土地竞标后成立新的开发建设公司,则应明确标明新申请。在应用程序中。公司的投资构成,成立时间等。转让人可以根据招标和挂牌的结果与招标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投标人按照协议完成新公司注册程序后,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以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由土地投标人提交投标人(投标)申请书“”同意成立一家新公司进行开发和建设,并阐明新公司的投资结构和成立时间。投标人按约定成立新公司后,出让人与新公司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权转让合同的协议,如果以新公司的名义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将土地使用权直接转让给新公司,并根据出让金收取有关税费国有土地使用权;不然是土地拍卖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后,国有土地使用权向新公司的转让,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征收。

第二,财税[2016] 14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澄清金融房地产开发和教育辅助服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第8号) 140)提供:“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包括多个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财团)向政府支付土地价格以转让土地后,成立了一家公司来开发转让的土地,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项目公司可以按规定扣除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给政府部门的土地价格。

(1)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公司和政府部门的三方签署了变更协议或补充合同,以将土地受让人变更为项目公司;

(2)在政府部门转让的土地的使用条件,计划等保持不变的情况下,签订变更协议或补充合同时,土地总价保持不变;

(3)项目公司的全部股权由转让土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

根据该规定,作者提醒我,在应用本文档中的条款时,我们必须注意以下四点:

首先,必须同时满足上述三个条件,否则项目公司无法扣除房地产开发企业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格。

其次,如果有多个房地产开发公司组成的财团共同中标,则项目公司的全部股权必须由参与投标土地的多个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财团共同持有。如果只有一个房地产公司参与土地竞标,则项目公司的全部股权,即100%的股权必须由参与土地竞标的房地产公司持有。

第三,如果自然人中标并获得土地,然后计划成立具有独立法人的公司,只要其符合第10条第(2)款的要求, 6)中国国土资源开发[2006] 114号该法还规定,自然人不得将土地转让行为视为其成立的公司的名称,自然人也无需缴纳任何税款。

第四,房地产母公司支付土地转让费,国土部门向房地产公司签发房地产公司的土地转让费管理业务收据或非税收入支付书。可以在子公司中支出吗?出于会计目的,子公司可以在计算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和公司所得税之前扣除吗?只要符合国家国土资源开发[2006] 114号第十条第二款第(六)项的规定,土地部门将其视为向子公司转让土地的行为。根据财税[2016] 140号第八条的规定和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国土部门向房地产母公司发放了房地产公司的土地出让金。可以在子公司支付行政收据或非税收入支付文件对于成本核算,在计算增值税时会扣除,并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但是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是否可以扣除没有法律依据。

2.最佳税收筹划的提示:税收筹划是根据招标书(投标)中规定的条款进行的,以避免税收风险。

首先,母公司(土地投标人)已在提交给土地部门的“投标(投标)申请”中达成以下协议:

①计划设立子公司进行开发和建设;

②拟议子公司的投资构成和成立时间;

③房地产母公司将取代拟议的子公司以预付土地转让费。子公司注册后,将直接向子公司开具土地转让费收据。

其次,根据招标和上市的结果,国家土地部门首先与房地产母公司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然后与国家土地部门协商。房地产母公司已完成子公司注册程序,与子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规定国土部门直接与子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3.最佳的税收筹划技巧: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公司和政府部门签署了三方补充协议,将土地出让金变更为项目公司。

如果母公司(土地投标人)不同意提交给土地部的“投标申请(投标)”中的以下内容:①建议成立一家子公司进行开发和建设;3.成立时间; ③房地产母公司将代替拟议的子公司预付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的收据等将在注册后直接发给子公司。签署三方协议可以避免这种情况。

首先,如果项目公司的全部股权由转让土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并且条件包括转让土地的使用,规划和土地总价等条件,政府部门保持不变,公司和政府三方签署了一项变更协议或补充合同,以将土地出让人变更为项目公司。

其次,土地部门向房地产母公司发行的土地出让金应与子公司的土地出让金交换,以便与国土和财政部门协商。如果子公司的收据不能交换,土地部门发给房地产母公司的土地出让金收据将放在子公司中,以核算土地成本。

4.分析结论

在上述两个税收筹划技巧中,考虑到土地部门向房地产母公司发行的土地出让金,很难在土地部门和财务部门之间达成共识,而是用土地代替子公司的转移收据。很难扣除土地增值税。因此,作者建议最好的方法:通过“招标(投标)”中约定的条款进行税收筹划,以及避免税收风险的最佳税收筹划技巧。

方案2:房地产母公司为土地付款,获得土地转让收据,并获得土地证书。计划成立一家发展子公司。

1.分析税收筹划的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财税[2014] 10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公司改组和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 109号)第三条。 )第3条对于直接或间接由同一或多个居民企业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基于账面净值的股权或资产的转让,具有合理经营目的的企业不予减少或豁免。或者延期纳税的主要目的是在股权或资产转让后的12个月内不改变已转让股权或资产的原始实质性业务活动,且会计中未确认受让人公司或受让人公司对于损益,您可以根据以下规定选择进行特殊税收处理:

(1)受让人公司或受让人公司均不确认收入。

(2)受让企业取得转让的权益或资产的税基,应根据转让的权益或资产的原始账面净值确定。

(3)受让人企业获得的转让资产应按其原始账面净值进行折旧和扣除。

第二,财税[2018] 17号)第六条第二款“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支持企业和事业单位重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财税[2018] 17号)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属于同一投资主体的企业之间的土地和房屋所有权的转移包括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同一自然人及其设立独资企业和一人有限公司之间的土地和房屋所有权转让免征契税。 ”

第三,财税[2014] 11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财税[2014]第116号):“在境外投资非货币资产的企业应评估非货币资产,并在扣除税基后评估其公允价值后计算非货币资产的余额。”

第四,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2015年第40条第1款和第2款)。资产转让(股权)”(国家税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行政总局公告(2015年第40号)第1条第(1)款规定,母公司与直接受100%控制的子公司之间转让其股权或资产以账面净值持有子公司,母公司取得子公司100%股权支付。母公司被视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增加,子公司被视为已收到的投资(包括资本公积,下同)。母公司收购子公司股权的税基根据股权或资产转让的原始税基确定。国家税务总局第一(1),(2)条第40号公告规定:在100%直接控制的母子公司之间,母公司将其持有的股权或资产转让给账面净值的子公司母公司未收到任何股权或非股权付款。母公司视为抵销实收资本(包括资本公积,下同),子公司视为接收投资。

第五,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2条第1款)第二十九条)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企业接受股东的资产转让(包括股东捐赠的资产,上市公司在股权转让过程中收到原非流通股股东和新的非流通股股东的赠予)部门改革)。资产,股东放弃企业的权益,下同),合同或协议约定资本(包括资本公积)已经实际核算的,不计入企业的总收入,企业应该公平该值确定资产的税基。

六,法律依据分析结论

根据上述税收法律依据,房地产母公司将其赢得的土地转让给其子公司,而无需进行开发投资。只有两种选择模式:一种是父母该公司将评估其获得的土地价格并将其投资到其子公司。第二个是根据净值将母公司转移到其子公司的名称。在这两种模式中,母公司按照净值免费转让给子公司,母公司可以享受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以达到节税的效果。

2.税收筹划技巧:母公司与子公司签订协议,根据土地的账面价值免费分配土地,避免母公司与子公司签订土地投资协议

母公司及其准备在其中开发土地的子公司已按照土地的账面价值签署了免​​费转让协议,并且不能签署土地投资分成协议,否则母公司将承担一定的税费。具体案例进行论证。

案例案例案例

将国有企业的土地变更为全资子公司

(1)基本信息

2016年3月1日,房地产公司A通过招标程序以120万元/亩的价格在白湖区购买了52亩D8土地。140万元/亩。甲公司领导同意将白湖区D8地块转让给甲公司,甲公司是具有甲公司100%控制权的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全资子公司,以进行综合开发。但是,如何将站点更改为公司B的名称,有两种税收筹划方案:一种是公司A根据账面净值将土地转让给公司B,而房地产公司A没有获得任何股权或B公司的非股权为了支付,第二个是A公司将以增资形式投资土地并将股份扩大到B公司。如何选择上述两种税收筹划方案中的哪一种以最大程度地减少房地产公司的税收负担?

(II)税收筹划计划的税收相关成本分析

1.第一项计划(资产的免费转让计划:公司A以账面净值的价格将土地转让给公司B,而房地产公司A未从公司B收到任何股权或非股权付款)税费分析如下:

(1)甲公司应缴纳的税款

①公司所得税的处理:甲公司无需缴纳公司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改组和企业所得税待遇的通知》(财税[2014] 109号)第三条的规定,由100%直接控制,并且由同一或多个居民企业直接账面净值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权或资产转让,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实现合理的商业目的,而不是减少,免除或延迟缴纳税款,股权或资产的转让如果被转让股权或资产的原属的实质性业务活动在以后连续十二个月未发生变化,且受让方公司和受让方公司均未确认会计损益,可以选择按照下列方式进行专项税务处理:以下规则:

首先,受让人公司和受让人公司都不确认收入。

其次,受让方收购转让的权益或资产的税基由转让的权益或资产的原始账面净值确定。

第三,受让企业获得的转让资产应根据其原始账面净值计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第2条第(1)款规定,企业接受股东转让资产(包括股东赠予资产,上市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原非流通股股东和新非流通股股东捐赠的资产,股东放弃在公司的股权,下同),其中合同和协议约定为资本((包括资本公积)并且已经在会计处理中实际处理,不计入企业总收入,企业应当以公允价值确定资产的计税基础。

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40号公告(1)(1)和(2)规定,在母公司与直接受100%控制的子公司之间,母公司将其持有的股份转让账面净值给子公司母公司未收到任何股权或非股权付款。母公司视为抵销实收资本(包括资本公积,下同),子公司视为接收投资。

根据上述税收政策,公司A根据帐面净值将土地转让给公司B。房地产公司A没有收到公司B的任何股本或非股本付款,公司A和公司B都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乙公司应以公允价值7,280万元(52×140)作为转让土地的税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0号(1)(a),如果甲公司根据账面净值将土地转让给乙公司,而房地产公司甲未收到乙公司的100%股权支付,规定房地产公司A应视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增加,其子公司应视为投资(包括资本公积,下同)。在处理企业所得税时,房地产公司A收购子公司股权的税基是根据转让土地财产的原始税基6,240万元(52英亩×120万)确定​​的。

②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的处理

由于在这种情况下,甲公司免费将其名义下的土地资产转让给了乙公司。没有增值,我们应该征收土地增值税和增值税吗?具体的税收相关和财务处理分析如下:

首先,分析与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有关的税收政策:母公司的房地产公司A根据土地账面价值转移到其成立的子公司B,当100%支付了子公司B的权益(已支付转让),或将母公司的房地产公司A根据土地的账面价值转让给其成立的子公司B,而未获得子公司B的股权付款和非股权付款(免费转让)应视为公允价值为7280万的销售额元(52×140)用作支付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的税基。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条规定:“如条例第2条所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地面上的建筑物和其他附属物并获得收入是指有偿出售或转让房地产。它不包括通过继承或赠与免费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特定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第四条进一步阐明了细则中所包含的“赠与”的范围:细则中所称“赠与”是指下列情形:(一)财产的所有者,土地使用权的所有者有权向直系亲属捐款的人或承担直接抚养义务的人。 (2)房地产所有者和土地使用权通过中国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和国家机构捐赠住房财产权,土地使用权,教育权,民政权和其他社会的权利。福利与公益。以上社会团体是指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希望工程金奖,宋庆龄基金会,减灾委员会,中国红十字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国家老年人基金会,老协会和其他经民政部门批准的非营利性公共服务组织建立。 ”

根据财税[2016] 36号文件附件1:《试行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实施办法》第14条第2款规定:单位或个人将无形资产或房地产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免费,应被视为无形资产和房地产的出售,但公益事业或公众除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改革后征收土地增值税若干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第2条纳税人将开发产品用于员工福利,激励措施和外国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清算债务,交换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时,视为房地产销售,其收入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的税收管理。《关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第三条规定执行。纳税人安置房的应纳税所得额和扣除项目的确认,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六条的规定执行。 [2010] 22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将开发的产品用于员工福利和报酬。“外国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偿还债务,交换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资产等,在所有权转让的情况下,应视为出售房地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17年,新版)第1条第1条规定销售商品或加工,维修和修理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房地产和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规定缴纳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条所称的货物销售,是指有偿转让货物所有权。同时,根据财税[2016] 36号文件第11条的规定,《试行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实施办法》,“有偿”是指取得货币,商品或其他经济效益。

根据上述税收政策,“有价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房地产的行为”是指“有价出售房地产的行为”和“有偿房地产的行为”。通过其他方式”。征收土地增值税有两个要求:一是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另一种是通过买卖或其他转让方式转移房地产的行为。当然,“通过继承和赠与免费转让房地产的行为”绝对不征收土地增值税。房地产公司A根据账面净值将土地转让给其未来子公司的名称。房地产公司A收到了子公司B的100%股权支付,这构成了“已付”中的“其他经济利益”。房地产公司A根据账面净值将土地转让给其未来子公司的名称。房地产公司A不会收到子公司B的股本或非股本付款,但是必须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子公司B。将销售视为增值税和土地税。

因此,房地产公司A会根据帐面净值将土地转让给其未来的子公司B,而不论房地产公司A是否收到子公司B的100%股权支付或没有子公司的任何股利支付B或非对于股权支付,房地产公司A应按照7280万元(52×140)的基础缴纳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

第二,将母公司的房地产公司A根据土地的账面价值,并在支付了子公司B的100%股权时将其转让给其成立的子公司B(已付款) ,处理母公司的房地产公司A的会计。

根据对上述税收政策的分析,房地产公司A根据账面净值将土地转让给了其未来子公司的名称。房地产公司A取得子公司100%股权支付的行为,必须依法缴纳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和增值税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算。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0号(1)(1),房地产公司A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款: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5993万元

贷款:无形资产-5646万[52×120÷(1 + 5%)-52×120÷(1 + 5%)×5%]

应付税款-简单税款347

【52×140÷(1 + 5%)×5%】

关于“企业在相关成本和费用中允许的销售扣除额的会计处理”的增值税会计规定(会计[2016] 22)规定如下:根据现行增值税制度,企业发生相关费用对于允许扣除的销售,在产生费用时,根据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建设”和“应付账款”等科目, “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取得符合规定的增值税扣除证明书并承担纳税义务时,请扣除“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销项税额扣除)”或“应付税款-“简单的税收计算”主题(小规模纳税人应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中扣除,并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存货”,“项目建设”等科目。

房地产公司A按照其子公司7280万元(52×140)开具了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房地产公司A的子公司B将来可抵扣增值税347万元。但是,根据《关于进一步进一步全面开展业务改革和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减免等政策改革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 47号),第3条第(2)款规定那房地产公司征收增值税的区别是,实际增值税为:495200元[52×(140-120)÷(1 + 5%)×5%]。房地产公司A的帐户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款-简单的税款计算

【52×120÷(1 + 5%)×5%】

贷款:无形资产-9.714亿元人民币

第三,母公司的房地产公司A根据土地的账面价值转移到其成立的子公司B。当子公司B收到100%的股权支付时,子公司B接受母公司的房地产公司A转让的土地。会计

房地产公司A成立的子公司B接受房地产公司A转让的土地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无形资产-土地(土地税的基础)5646万元[52×120÷(1 + 5%)-52×120÷(1 + 5%)×5%]

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输入的增值税输入)347

【52×140÷(1 + 5%)×5%】

贷款:实收资本-房地产公司A 5993万元

第四,将母公司的房地产公司A按照土地的账面价值转移给其成立的子公司B,并按100支付了子公司B的百分比权益(用于有偿转让)

《关于进一步清理和全面启动业务改革和增加劳务派遣,收费公路通行费减免及其他政策的试点计划的通知》(财税[2016] 47号)第3条第2款规定:对于2016年4月30日之前转让的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他们可以选择采用简化的税额计算方法。总价与扣除土地使用权原价后的价外支出余额为销售金额。根据此税收政策,房地产公司A会根据土地的账面净值转让给公司B,并获得100%的股权支付,并需要支付增值税的差额(140-120)×52÷(1 + 5%)×5%= 49.52(万元)。同时,如果房地产公司A按照账面净值转让给公司B并获得100%的股权支付,则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140×52÷(1 + 5%)-120 ×52÷(1+5%)-3.64]×30%= 29,605,500元。其中推定销售印花税36400元(52×140×0.05%= 3.64)。

特别提醒:将来,房地产公司A的子公司B的土地增值税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为52×140 = 7280万元,而不是6240万元(52×120),但企业所得税计算当时的土地扣除成本为6240万元,而不是7280万元。

第五,将母公司的房地产公司A根据土地的账面价值转让给其成立的子公司B。当房地产公司A没有收到子公司B的任何股权或非股权付款时,母公司的房地产公司A和子公司B会计

根据对先前税收政策的分析,母公司的房地产公司A根据土地的账面价值转移至其成立的子公司B。房地产公司A未收到子公司B的任何股本或非股本付款的行为也是“被视为有偿销售行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40号公告第1条第(2)款,房地产公司A视为抵销实收资本(包括资本公积,下同),子公司视为获得投资。

根据本税收政策的规定,甲公司的帐户处理如下:

借款:资本公积/实收资本(账面净值)6240万(120×52)

贷款:无形资产-土地(土地的账面净值)6240万

B的计费处理如下:

借贷:无形资产-土地6,240万

贷款:实收资本-房地产公司A公司6,240万

第六,母公司的房地产公司A根据土地的账面价值转移到其成立的子公司B,并且没有从子公司收到任何价值的股权和非股权付款(自由转让)增税和土地增值税收待遇

通过分析第一个“相关的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政策:根据土地的账面价值,将母公司的房地产公司A转让给其成立的子公司B,支付了子公司B 100%的股权。时间(有偿转让),或将母公司的房地产公司A根据土地的账面价值转让给其成立的子公司B,而未获得子公司B的股权付款和非股权付款(免费转让)应按照公允价值7,280万元(52×140)作为税金和土地增值税的基础。根据分析,母公司的房地产公司A根据土地的账面价值被转移到其成立的子公司B,而没有获得子公司。任何股权和非股权支付(免费转让)的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并且“母公司房地产公司A根据土地账面价值转让给其成立的子公司B,而未获得任何股权在子公司“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的处理方式与付款和非股权支付时相同。详细信息如下:

房地产公司A根据土地的账面净值转让给公司B。在没有子公司支付的任何权益和非权益支付的情况下,差额应缴纳增值税(140-120)×52÷(1 + 5%)×5%= 49.52(万元)。同时,房地产公司A按照账面净值转让给公司B,不支付子公司的权益和非权益,需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140×52 ÷(1 + 5%)-120×52÷(1 + 5%)-3.64]×30%= 29,605万元。其中推定销售印花税36400元(52×140×0.05%= 3.64)。

两者有一个共同点:一是房地产公司A和房地产公司A的子公司B不缴纳企业所得税。二是房地产公司A按照土地的账面净值转让给公司B。依照法律规定,销售应缴纳土地增值税和公允价值增值税。

两者之间的区别是:首先,房地产公司A根据土地的账面净值转让给公司B。没有子公司,房地产公司A的子公司B的任何权益和非权益付款将来,用于计算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土地扣除费用是基于土地的公允价值52×140 = 7280万元,而不是账面价值6240万元(52×120) 。第二,在房地产公司A按照土地的账面净值转让给公司B并支付了子公司股权的100%的情况下,未来房地产公司A的子公司B的土地扣除成本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方法是土地出让时确定的公允价值为52×140 = 7280万元,而不是账面价值6240万元(52×120),但是在未来期满后计算公司所得税时的土地扣除成本发展是土地转让时账面价值为6,240万元,而不是公允价值7,280万元。

③印花税的处理

A公司以印花税财产权转让的十分之五的任期比例缴纳了印花税。

120×52×0.05%= 3.12(万元)

(2)乙公司应缴纳的税费

①契税处理:不需要契税。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支持企业事业单位重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 17号)第6条第2款规定:房屋所有权的转移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独资公司和一人有限公司之间的土地和房屋所有权的转移。 。,契税免税。 “基于此,乙公司接受甲公司的土地资产转让而无需支付契税。

②印花税的处理

A公司以印花税财产权转让的十分之五的任期比例缴纳了印花税。乙公司支付印花税:120×52×0.05%= 3.12(万元)

第一种选择的总税收成本为:

如果房地产公司A按照帐面净值将包裹转移给公司B并收到100%的股本付款,或者房地产公司A没有收到公司B的任何股本和非股本付款,税收总费用为351.81万元(6.24 + 49.52 + 296.05)。

2.分析第二个计划的税收相关成本(增资扩股计划:A公司将以增资扩股的形式将土地投资到B公司)

(1)甲公司应缴纳的税款

①增值税的处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启动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 36号)附件:“试点改税实施办法”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第10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或收费的无形资产或不动产转让。第十一条: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财税[2016] 36号文附件二《关于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试点的试点规定》第一条:采用一般纳税计算方法的试点纳税人,于2016年5月1日以后取得,以固定资产为基础会计制度自2016年5月1日起购置的会计房地产或在建房地产的进项税额,应自购置之日起2年内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及以后年度抵减60%。第二年扣除率为40%。取得房地产包括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股份,接受自建,债务清偿等多种形式的房地产,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根据上述规定,可以得出结论,企业以无形资产和房地产份额进行投资以换取被投资企业的股权的行为,是有偿获取“其他经济利益”,而房地产被投资企业以“接受股权投资”的形式取得的投入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扣除税额。这意味着企业应为土地等无形资产和房屋等房地产投资支付增值税作为销售,并可以计算销项税并向被投资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作为进项税额扣除的证据。因此,对非货币资产的投资被视为销售并应缴纳增值税。

《关于进一步清理和全面启动业务改革和增加劳务派遣,收费公路通行费减免及其他政策的试点计划的通知》(财税[2016] 47号)第3条第2款规定:对于2016年4月30日之前转让的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他们可以选择采用简化的税额计算方法。总价与扣除土地使用权原价后的价外支出余额为销售金额。根据此规则,甲公司将增加其资本以在白湖地区的D8公司中持有B股,并增加其对B公司的股权,但须缴纳增值税(140-120)×52÷(1 + 5%) ×5%= 49.5(万元)

②印花税的处理

印花税的缴纳比例为印花税转让文件的十分之一十分之一。

140×52×0.05%= 3.64(万元)

③土地增值税的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让国有土地及其建筑物是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将使用员工福利,奖励产品,发生所有权转让时,外国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清算债务,交换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资产等,应视为房地产销售。 ”《税收政策通知》(财税[2018] 57号)第4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重组重组时投资房地产,并将房地产转让给被投资企业,暂时不征地。 。第五条规定:“上述土地增值税政策的调整和改组不适用于房地产转让双方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情况。”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房地产公司A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 [140×52÷(1 + 5%)-(120×52÷(1 + 5%)+3.64)]×30%= 29605万元。

④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 116号)第2条规定:对资产进行评估,并在扣除税基后根据评估后的公允价值余额计算和确认非货币资产转移收入。 “根据这一要求,甲公司应将其土地投资扩大到乙公司,并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140-120)÷(1 + 5%)×52-(3.64+ 296.05)]×25%= 172.7(万元)

A公司必须缴纳税款:3.64 + 296.05 + 172.7 = 472.39(万元)。

(2)乙公司须缴税

①契税的处理

140×52÷(1 + 5%)×3%= 208(万元)

②印花税的处理

印花税的缴纳比例为印花税转让文件的十分之一十分之一。

140×52×0.05%= 3.64(万元)

B公司必须缴纳的税费:208 + 3.64 = 211.04(万元)

根据第二种方案,双方支付的税费总额为:472.39 + 211.04 = 684.03(万元)。

3.分析结论

由于在这种情况下,房地产公司A是根据土地的账面净值转移到公司B的,因此无需从子公司那里支付任何权益和非权益费用,因此房地产公司A的子公司B将计算出未来着陆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土地扣除费用是基于土地的公允价值52×140 = 7280万元,而不是账面价值6240万元(52×120)。在第二种选择下,房地产公司将向其子公司B投资土地。将来,公司B将根据土地的公允价值计算土地增值税和增值税52×140 = 72.8万元,不是账面价值。6240万元(52×120)。通过对上述税收相关费用的分析,土地出让计划的双方支付的税费可以比投资计划节省33,222,200元(68,403(10,000元)-3.518,100元)。但是,领导决定的第二种选择使企业承担了更多的税费332.22万元人民币。因此,领导者的决策失误是最大的浪费。为了节省企业的税收成本,它们必须从决策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