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费用报销流程:
所有不享受集团公司分工且集团公司不提供住房的正式员工均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购买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的雇员;
2.个人资助的员工;
3.继承房地产并有权通过其他渠道使用房地产的员工。
属于以下其中一项的人将不会获得暖气费用补偿:
1.已实施“公司财产管理服务的标准和措施”的员工;
2.已经获得青年雇员宿舍津贴的雇员;
3.住在没有公共供暖设施的房屋中的员工;
4.划分房屋后享受集团公司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员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扣除企业工资及职工薪酬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取暖费补贴属于以下类别:福利费,而实际付款包括取暖费所包括的福利费在扣除企业所得税之前不超过工资总额的14%。根据《关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第2条(金地税收企业字[2010] 5号)规定:冬季取暖补贴,集中供暖和取暖补贴,防暑降温费由企业中烈之。按职称或职称颁发的中央供暖补贴应包括在员工的工资总额中,并允许扣除税前费用。
员工取暖费用的标准在不同地区有所不同。以当地情况为准,以北京为例:
根据北京的《关于冬季支付职工宿舍采暖补贴办法的通知》和《关于调整职工冬季采暖补贴标准的通知》等规定。
每年11月,持有北京市城镇户口登记证和清洁能源自热设施的居民,可享受“职工家庭自热自检证书”,享受家庭清洁能源的自热。补贴。
北京员工的冬季取暖补贴调整政策:
1.该市长城地区的供暖补贴为每人每年90元。
2.延庆,怀柔,密云,平谷四个县长城以外地区的供暖补贴为每人每年100元。
3.对于属于取暖补贴范围内且由于某种原因而无法居住的雇员,单位将从发放给他们的补贴中扣除30元,作为工人集体宿舍的取暖费用。
扩展数据
根据《关于对员工的冬季取暖补贴税前扣除问题的答复》,允许对企业员工的冬季取暖补贴,员工的中暑预防和冷却费用以及员工的支出进行税前扣除。劳动保护费。换句话说,该福利企业只要合理发行,就不能减税。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该机构在职和退休工作人员冬季取暖费标准的通知取暖期间取暖费标准由原来的600元提高到896元。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200元提高到600元。“企业的在职和退休雇员可以参照政府机构的补贴标准。”
许多纳税人对中暑和降温费以及冬季取暖费是否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表示怀疑。单位会计认为,无需支付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冬季取暖费,防暑降温费和劳动保护费。
之所以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因为根据《地税函[2002] 251号》的规定,企业为员工提供了冬季取暖服务。可以扣除税前650元,200元和600元的
费,中暑预防和冷却费以及劳动保护费。
的上述支出在限额之内,并根据实际情况扣除,超出限额的部分不予扣除。以上支出笔直
包含在公司的管理费用中,不包含在公司应付的总工资中,因此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条路
解决方案是错误的。
首先,上述费用不包括在企业应支付的工资总额中。应该理解的是,在限额内支付的部分可以是
在扣除公司所得税之前,并不是说它不包含在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收入中。其次,根据《
税法》规定,工资和薪金收入是指个人为受雇或受雇而获得的工资,薪金和奖励。
黄金,年终股息,津贴,补贴和其他与就业或就业相关的收入,以及冬季取暖费
夏季降温费是与就业或就业相关的收入。有人认为企业发放给员工的冬季取暖费和防暑
虽然应支付的福利费中包括保暖和劳动保护费,但无需支付个人所得税,这是错误的。
根据国税发[1998] 155号的规定,每个人都要向该单位的员工支付一定的福利和工会经费
补贴和补贴不在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范围之内。
此外,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实施规则和其他相关文件,以下个人收入免税
个人所得税:
(1)省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之上的单位以及外国组织,
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健康,体育和环境保护奖;
(2)国家发行的国家债务和金融债券的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和津贴;
(4)福利费,退休金,救济金;
(5)保险赔偿;
(6)军事转移费和遣散费;
(7)清算费,辞职费,退休工资,退休工资,
退休补贴;
(8)自雇的家庭成员应自收到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交个人所得税;
(9)以下专项资金或按照国家或省级地方政府规定缴纳的资金应存入银行个人
来自帐户的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 B医疗保险基金; C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D失业保险金;
(10)根据国税发[1994] 89号规定,国家统一规定了补贴和津贴,仅包括儿童。
儿童的补贴;公务员工资制度的执行不包括补贴,津贴差异和家庭成员的基本工资总额
的副食品补贴;育儿补贴;差旅费补贴,漏餐补贴。
总之,我们认为,按照规定,冬季取暖费,防暑降温费和企业支付给员工的人工
搬家保护费应纳入当月工资收入中,个人所得税应一起计算和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