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收入口径

提问时间:2020-04-29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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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29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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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在收入确认上的差异

关键区别在于,只要有收入,就会有增值收入。将有增值税。税务总局将要求所有企业承担一定的税收负担。所得税是按照税率扣除相关成本和费用(即利润)后的应纳税所得额。如果利润为负,则不征收所得税。

增值税申报收入一定要和企业所得税申报收入一致吗

在年底,公司所得税申报表是否与增值税申报表中的收入一致?答案可能不一致,这是由以下两个因素引起的:

一项和两项收入中所含项目的内容有所不同:首先让我们了解在公司所得税表中构成营业收入的原因。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收入明细”表1包含以下各项:

总销售(业务)收入:

(1)货物销售; (二)提供劳务; (三)资产使用权转让; (4)施工合同; (五)材料销售收入; (五)购销手续费收入; (七)包裹租金收入; (8)其他。

的第二笔交易:

(1)非货币交易被视为销售收入; (2)商品,财产和劳务被视为销售收入。

可以看出,如果企业是一般增值税纳税人,销售商品并提供增值税服务,则纳税义务时间与会计确认的收入一致,同时与资产使用的转移一致权利和其他业务发生同期,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主要业务收入大于增值税申报表中的商品销售和应税劳务的提供。这意味着,当主营业务收入同时包括增值税应税收入和营业税应税收入时,两个报表必须不一致。

其次,对于相同的销售目标,两者的收入不同,从而导致差异。

对于仅拥有增值税应税业务的企业,两个收入表中的情况也将有所不同(仅以商品销售为例)。这是因为当确认收入时,公司所得税的法规和会计基本相同,并且更加关注商品风险转移和商品管理权。企业所得税的确认收入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的若干问题》(国税函〔2008〕875号)的规定:企业所得税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和实施条例,销售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和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增值税收入确认和所得税收入确认的区别

增值税收入确认和所得税收入确认之间的区别如下:

1.工作性质不同

增值税收入的确认主要是一个事务。人事部门负责招待领导者的决策。

所得税收入确认包括战略性工作和交易性工作。经批准的组织,主要会计机构或者会计人员应当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2.职责不同

增值税收入确认书负责单位财产和材料的统一管理。它每年进行一次财产清点,改善保管,使用,维护,补偿,报废,损失和人员转移系统,以确保账目一致。

所得税收入确认书负责组织本单位的筹款计划和使用计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筹集资金的计划和使用计划应结合单位的业务预测和决策,以及生产,销售,人工和技术措施的计划,按年,按季度和按月编制。

3.评估内容不同

增值税收入确认的主要评估是它是否可以认真执行国家的宪法,法律和法令,是否具有员工应具备的道德素养,是否具有从事工作的商业技能,以及必要的文化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所得税的主要评估包括收入确认,出勤,学习成绩和工作态度,完成任务的数量,质量和效率。

4.测试内容不同

确认增值税,即用于正确设计内部控制政策和被审计单位程序的审计程序。

所得税收入确认,即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政策和程序是否发挥应有的作用。如果被审计单位的控制政策和程序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即使设计已经完成,也无法降低财务报表中重大错误陈述或遗漏的风险。

5.不同的目的

增值税收入确认的目的是确定受审核单位的内部控制是否可以防止和发现特定财务报表中发现的重大错误陈述或遗漏。

所得税收入是由于评估中存在重大错报风险而确认的。为了确认控件可以在所确定的级别上防止或发现并纠正重大的错误陈述,需要获得审计证据的相关性和可靠性。审计证据的相关性和可靠性越高,控制测试的范围就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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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确认收入,所得税确认收入吗

增值税申报的收入和所得税申报的收入可能不同;因为:增值税收入是指与增值税事项有关的申报和纳税。

收入收入是指包括增值税收入和营业税收入以及应计入所得税的其他收入事项的收入。

增值税是一种额外价格税,在商品销售期间单独收取,不计入会计利润。它不会影响会计期间的会计利润,因此无需将增值税添加到收入中。但是,这也表明增值税是城市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的征税基础。在企业所得税的最终清算中,将间接影响企业所得税。在实际的运营过程中,增值税的计算必须准确,以免发生差错。

“第19条:增值税应纳税额发生的时间:

(1)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应为收到销售收入或获得销售收入的凭证之日;第一张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日期。”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

“ 1。除《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和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1)如果企业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同时出售商品,则应确认收益的实现:

1.签订商品销售合同,企业已将与商品所有权有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

2.企业既不保留通常与已售商品所有权相关的持续管理权,也未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金额可以可靠地计量;

4.可以可靠地核算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的卖方成本。

(2)符合前款收入确认条件并采用下列商品销售方式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认收入实现时间:

2.如果货物是预先出售的,则收入应在发出货物时确认。”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提前开具了用于销售商品的发票,则开具发票的日期将确认增值税应纳税额的发生时间,并按照规定支付增值税。但是,对于企业所得税,商品销售必须符合国税函[2008] 875号第1条第1款规定的条件,采用预付款方式的,应当在取得商品时确认收入。发行。因此,您的公司使用预收款销售商品,并首先开具发票。尽管未发行商品,但仍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在处理公司所得税时无需确认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