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征收和返还的营业税属于国家“补贴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2条第(9)款的第22条,其他收入是指公司对所有《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以外的其他收入除项目1)至(8)所述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盈余收入,逾期未退还的包装存款收入,真正无法应付的应付款以及在处理坏账损失后已收回的应收款付款,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赔偿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对于享受增值税立即退税的企业,其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与不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相同。在计算应纳税额之后,公司必须先缴纳税款,然后企业申请退款。这与享受免税一样。收益是不同的(免税获得批准后,无需支付增值税)。但是,这两种优惠政策在使用发票方面仍然有很大的不同。出售免税产品时,不允许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享受免税产品销售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退回增值税的帐户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款:补贴收入
增值税退税应包括在应税收入和已征收的公司所得税中。
立即支付增值税收入并支付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财政资金,行政收费和政府资金的通知》(财税[2008] 151号)第一条,财政资金:
(1)企业获得的所有类型的金融资金,应包括在该年度的企业总收入中,但属于国有投资的资金和使用该资金后的本金返还除外。
(2)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用于特殊目的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资金,被批准为非应税收入,并在当年总收入中扣除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
分析如下:
会计如下:
1.根据正常销售额确认收入
借款:银行存款或应收帐款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
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销项税)
2.支付增值税时
本月到期的增值税应于本月到期
借款: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已付税款)
贷款:银行存款
未付的增值税应在上个月支付
借款:应交税费-未缴增值税
第三,应计增值税退税
借款:其他应收款
贷款:营业外收入政府补贴
IV。收到增值税退税
贷款:其他应收款
扩展数据
增值税征收范围
一般范围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货物销售(包括进口),提供加工,维修和修理服务。
特殊项目
商品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 -货物期货交增值税,实物交割环节交税;
银行销售黄金和白银;
典当行销售死货;
代销销售代销业务;
除邮政部门外的单位和个人生产和销售集邮商品以及销售集邮商品的情况。
特殊行为
视为销售:以下八项行为被视为《增值税法》中的商品销售,所有这些行为均需缴纳增值税。
1.将货物交付他人托运。
2.代表他人出售商品。
3.将货物从一个地方转移到另一个地方(同一县和城市除外)。
4.将自产或委托的商品用于免税商品。
5.自行生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商品被用作对其他单位的投资。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商品分发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和委托的商品用于员工福利或个人消费。
8.生产,委托或购买的礼物免费赠与他人。
参考:搜狗百科全书-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