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认定销售收入= 100-75 = 25万元
债务重组收入= 125-(100 + 100 * 17%)= 80,000元。
此项重组业务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25 + 8)* 25%= 82,500元
关于确认债务重组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获得财产转让及其他的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公告》(2010年第19号)规定,企业从债务重组中获得的收益,无论是货币形式还是非货币形式, 除了除非另有规定,企业所得税应在确认收入的一次性计算年度内计算和缴纳。
的解释:
79号通知和19号公告明确了债务重组收益的确认时间和确认方法。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处理财产转让及其他取得的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19号公告),企业从转让中取得收益财产(包括各种资产,权益,债务等)债务重组收入,捐赠收入和未付款项,无论是货币形式还是非货币形式,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应将其包括在年度所得税计算中以一次性计算确认收入。因此,根据上述文件,贵公司获得的债务重组收入应计入上年应纳税所得额,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金庸梁小玲)
公司债务重组收入应缴纳公司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产转让和其他取得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待遇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9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对企业以各种形式的财产转让取得的所得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问题如下:
1.资产转移所得(包括各种类型的资产,权益,债务等),债务重组收益,捐赠收益和未付应收帐款收益,无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以非货币形式反映货币形式除另有规定外,企业所得税应在确认收入的年度计算中计算并缴纳。
2.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天生效。从2008年1月1日起至本公告实施前,各个地区根据上述收入计算出的收入已平均为每年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五年内的纳税计算。本公告发布后,尚未计算应纳税额所得金额应作为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税。”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12号法令)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6条第(9)款所指的其他收入,是指除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6条第(1)款至第(8)项获得的收入以外的其他收入。法收入,包括企业资产盈余收入,逾期未退还的包装存款收入,真正无法应付的应付款,坏账损失后已收回的应收账款,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扩展数据
如果公司债务重组的收入是用来偿还现金债务,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实际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债务是用非现金资产还清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转移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债务转换为资本,债务人应确认债权人放弃的股份的总面值作为股本(或实收资本)与股份的总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和股本(或实收资本)确认为资本公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