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
增值税和公司所得税是两种税种,它们执行自己的政策。
已免征增值税,并且不必同时减少企业所得税。需要单独实施。推荐一个朋友来确定您有什么样的税收减免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与公司所得税政策问题有关的财政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资金的通知》(财税[2008] 151号)规定:
1.企业取得的各种金融资金,应当包括在当年企业的总收入中,但国家规定使用本金进行投资和还本付息的除外。 。
2.企业获得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指定并经国务院批准的特殊用途的财务资金,被批准为非应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总收入中扣除收入。
因此,除出口退税外,减少的增值税还应缴纳企业所得税。财税[2009] 87号规定了第二条所述的专用非应税金融资金,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视为非应税收入:
(1)企业可以提供资金支付文件,该文件说明了资金的特殊用途;
(2)分配资金的财务部门或其他政府部门对资金有特殊的资金管理方法或特定的管理要求;
(3)企业应分别核算资金和资金产生的支出。
综上所述,只有满足特殊目的金融资本要求的增值税免税额才能免征企业所得税。
这些政策是在新的公司所得税法实施后实施的,此处不再重复适用于2008年之前适用于增值税免税的原始公司所得税政策。
无需调整。
这种情况适用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时免征某些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问题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9号)
的具体规则如下:
1.在“通知”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0,000元”和“月销售额不超过20,000元”是指月销售额或销售额低于20,000元(包括20,000元)的产品,下同)。每月销售额或营业额超过2万元的,应当计算并足额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第二,具有季度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中,每季度销售或营业额不超过6万元(含6万元,下同)。,按照《通知》的规定,暂时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三。小型增值税纳税人中同时从事营业税应税项目的企业或者非企业单位,应当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月销量不暂时免征增值税2万元(季度税6万元),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季度税6万元)的,暂免征营业税。IV。对月销售额不超过20,000元的企业或非企业单位,即小额增值税纳税人(每季支付60,000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货物运输业的增值税)。本期收回所有发票后,可以将特别发票和普通发票退还给主管税务机关。
以上法规仅涉及增值税的减免,而没有企业所得税的减免。应税收入的计算中应包括政府补贴,更不用说企业所得税的减免。结算后,无需调整这部分收入。
楼上引用监管文件的方式非常不合适。如果您听从他的话,将会带来税收风险。
他引用了“财税[2008] 151号”文件,仅对中间部分,正面和背面进行了解释。
财政资金确实包括“增值税的直接抵扣以及立即征收并退还,先征收然后再征收,再征收再退还的各种税款”,但不包括“出口退税”由企业按照规定取得。因此,出口退税必须征收所得税。
所谓的财政资金是非应税收入,并且受到限制:
A.在国家投资和使用资金后需要返还的本金,在企业获得本金时无需缴纳所得税;企业取得的其他形式的金融资本投资,应当缴纳所得税;
B.预算管理中包括的对组织和社会组织的财政拨款补贴;
C.国务院财税部门规定的“特殊目的”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资金。(注:是特殊用途,未指定特殊用途或未将退税用于特殊用途,不属于免税范围)
税务局根据不同行业明确规定了所谓的特殊用途,您可以参考其他监管文件。
例如,如上所述,软件公司的增值税退税专用于研究和开发,不收取企业所得税;对于核电公司,特殊的增值税退税用于偿还本金和利息。公司所得税;也有开采煤层气的公司,等等。
未用于特殊目的的退税应缴纳所得税。并非所有退税都不征税。
再举一个例子,根据财税[2007] 92号文件,为残疾人提供住宿的企业可以有条件征收或退还增值税,或降低营业税。
但是,根据财税[2008] 1号第5条的规定,除部分文件外,其他在2008年1月1日之前实施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将被废止。各地区,各部门不得超过制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权限。
因此,这项优惠政策不见了。自2008年1月1日起,退税将被征税。
财税[2008] 151号文件的具体内容应为:
“ ...
1.财政资金
(1)企业获得的各种金融资金,应包括在该年度的企业总收入中,但国家使用该金融资金后要求本金返还的除外。 。
(2)企业获得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指定并经国务院批准的特殊用途的财务资金,被批准为非应税收入,并在计算该收入时从总收入中扣除应纳税所得额。
(3)预算管理中包括的机构,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根据批准的预算和资金报告关系,批准财务部门或上级单位分配的财政补贴收入为免税项目收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从收入总额中扣除,除非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另有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