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外国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应税对象包括生产,营业收入和其他收入。生产和运营办公室也可以称为利润办公室。其他收入是指股息,利息,租金等。
我在教科书(《金融法规和会计知识》)中找到了它!
(1)假设国内企业的年收入为1万元,外资企业的年收入为1万元。
来自标题
0.27x + 0.18y = 5490
0.25x + 0.25y = 5490 + 260(3分)
解决方案
y = 8000
(2)s = 3(120-a)+ a = 360-2a,根据
360? 2a≤200
120? A> 29。获得80≤a<91,(8分)
当a = 80时,s的最大值为200万元;当a = 90时,s的最小值为180万元。(10点)
这需要根据国家/地区的法律确定。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获得的税后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以增加注册资本,或作为资本投资来启动其他外商投资企业,并在2007年底前完成再投资,并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完成变更或注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相关规定,可以给予再投资退税。在2007年底之前,将不会有退税用于再投资2007年的预分配利润。
世界银行的研究报告认为,税收优惠是外国投资者考虑较少的因素,而透明的税法和非歧视性政策更为重要。国际经验表明,中国政局稳定,经济形势发达,市场广阔,劳动力资源丰富,商业配套设施和政府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扩展配置文件:
税前扣除准备金与企业的实际会计处理之间的关系:
(1)税法优先原则: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如果企业的财务和会计处理方法与税法,法规的规定不一致,应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和法规。(略带铂金:《企业所得税法》第21条)
实际上,我们还必须注意税法优先原则的体现。例如,合同规定,股权转让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个人承担,但另一方承担这部分费用。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在不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况下,税务部门仍会找个人承担责任。
(2)税法协调原则:对于已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确认并实际确认了财务会计支出的企业,其税前扣除范围和税前扣除范围《企业所得税法》和有关税法规定在标准情况下,经企业实际会计处理确认的支出,在扣除企业所得税之前,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
首先,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由于政策是统一的,企业所得税不再区分内外资。
第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区域营业税缴纳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No 28),常驻企业位于中国各地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城市设立无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或地方(以下简称分支机构)的,居民企业为税收企业(以下简称“征税企业”)称为企业)。居民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现场预付款,汇总清算,仓库财务调整”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统一计算是指企业总部计算所有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包括企业所属的所有没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和场所。
分级管理是指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总税务局和主管税务机关负责管理本地组织的公司所得税。总公司和分支机构应由组织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分别管理。
现场预付款是指总部和分支机构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每月或每季度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公司所得税的预付款。
摘要清算是指在年底之后,总部负责公司所得税的年度结算和支付,并以统一的方式计算应缴纳的年度企业所得税。缴纳企业所得税后,将退还更多税款。
财政金库调整是指财政部根据批准的系数,定期调整分配给中央金库跨地区公司所得税的地方所得税到地方金库。
总公司和具有主要生产经营职能的二级分支机构,应当当场预先缴纳企业所得税。
独立会计不按照这种方法付款,只有一种方法,即分支机构明确指出,它无法提供有效的证据来证明其第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的身份,这是当场被视为独立纳税人。在本地缴纳企业所得税。总公司不再注册分支机构的相关信息,也不再进行会计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