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那些接受债务豁免的人,他们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 59号文。(2)企业债务改制,相关交易应于2008年办理。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用非货币资产清算债务应当细分为相关非货币性资产的转移和以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债务清算,以确认相关资产的损益。2.发生债转股的,应当分解为债务清算和股权投资两个业务,并确认相关的债务清算损益。3.债务人应根据所支付的债务清算额与债务税基之间的差额确认债务重组的收入;债权人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第二条规定:
(1)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企业收到按股东分类的资产(包括股东捐赠的资产,上市公司收到原始的非流通股股东和新的非流通股股东捐赠的资产,而股东弃权)。企业合同或协议规定为资本(包括资本公积)且已在会计中实际处理的权益(下同),不计入企业总收入,企业应当确定核算额。公允价值资产计税依据。
(2)如果企业收到股东转让的资产,则将其视为收入,应计入公允价值总额,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并确定企业的税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
《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2)股权投资收入,例如合格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和股息;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3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所述的合格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其他应付款转换为资本是债务重组。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2)对于公司债务重组,应按照以下规定处理关联交易:
1.用非货币性资产清算债务应分解为相关非货币性资产的转移和按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进行债务的清算,相关资产的收益或损失应计入当期损益。公认的。
2.发生债转股时,应将其分解为债务清算和股权投资,并应确认相关的债务清算损益。
3.债务人应根据所支付的债务清算金额低于债务税基的差额确认债务重组的收入;债权人应根据债务税计算基数以下收到的债务清算额的差额确认债务重组损失。
结论是:
1.企业出资的多余部分计入资本盈余,资本盈余用于增加实缴资本而无需缴纳所得税;
2.股东以贷款形式投资企业。如果企业募集资金将资金返还给股东,则股东不必缴税就可以用这笔钱进行出资;
3.股东以贷款形式投资企业。如果不偿还贷款,将直接转换为实收资本,并应缴纳所得税;
4.股东以贷款形式对企业进行投资,并将贷款转换为资本公积。对于企业而言,这是免税的,并需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