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按惯例报销,只有在年度清算和汇款计算时才调整掉企业所得税,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12号令):员工福利费用部分可以扣除企业所产生的工资不超过工资总额的14%。
哈哈,当然不能扣除。
所有人都说您应该支付工资。当您进行会计核算时,您应该将其计入工资中,当然还要计算员工的个人收入。
现在,您不认为这是您的扣除额,这等同于员工自己支付餐费。您问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简单吗?哈哈
此外,贵公司必须承担的5元钱必须包含在福利费中,否则也将计入工资收入中。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