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企业的亏损可以结转至下一个五个纳税年度。如果声明为零,则可以自己“挖坑”。如果第二年的利润不能弥补前一年的损失,则会给企业造成损失。。如果您在本年度对企业所得税申报为零,但将亏损扩大至以后的年度扣除额,则仍然违反该政策!欲了解更多信息,请访问永和金融网站。
一般影响不大
1.在进行公司所得税的结算和支付时,公司经常账户余额的余额是要检查的关键项目。如果当前成本中包含多个应付或应计项目,则税务机关会要求调整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长期应收款(坏账或坏账),应在处理时及时向税务机关备案,以免调整其应纳税额;
原《企业财产损失前减免所得税管理办法》(2005年颁布并废止)的第5条规定,企业申报的财产损失应当予以恢复或补偿,并应纳入合并范围。应纳税所得额。因应付账款而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包括三年以上未支付的应付账款。债权人已按照本办法确认损失并在税前扣除的,应当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新的公司所得税法实施后,对此没有明确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2007年颁布)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款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除企业所得税法第6条第1款)除第(8)项所规定的收入外,包括企业资产盈余收入,逾期未归还的包装存款收入,真正无法应付的应付款以及在处理坏账损失后已收回的应收款项目,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赔偿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上述规定明确规定,企业实际上无力支付的应付款应包括在支付企业所得税的收入中。但是,应付款是否包括在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收入中,主要取决于该货币是否确实是未缴纳的金额,而不是只要三年过去了就应将其计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收入中。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25号《关于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
第四条企业的实际资产损失,应当从实际发生的会计年度报告中扣除;法定资产损失,企业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证明该资产符合条件的证据。资产损失确认条件,以及会计中已计入的损失的年度扣除额。
第41条企业的股权投资损失应根据以下有关证据予以确认:
(1)股权投资基本税计算依据;
(2)被投资企业的破产公告和破产清算文件;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并撤销被投资单位的营业执照文件;
(4)有关政府部门对被投资单位进行行政处理的决策文件;
(5)被投资企业终止经营并停止交易的法律或其他证明文件;
(6)被投资企业的资产处置计划,交易和会计资料;
(七)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字盖章,以确认有关投资(权益)损失的书面陈述;
(8)会计数据和其他相关证据材料。
在贵公司提供的信息中,“它在12年后破产了,到目前为止尚未处理长期股权。”公司首先可以根据上述政策取得相关证据,然后进行会计处理,然后作为法定亏损征税。扣除之前。
会计,借款:投资收入,银行存款,贷款:长期股权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