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税法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计提折旧是税前允许扣除的限度
税法还规定,纳税人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开始和结束期间与会计处理一致,即当月使用的固定资产在当月不折旧,并且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在同月折旧。。
1.一般而言,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必须采用平均年龄法。
2.经税务机关批准的企业可以采用加速折旧方法。当前,有两种加速折旧的方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加速折旧是根据平均年龄法增加更多的折旧。假设在固定收入的基础上,折旧增加了,这意味着费用增加了;费用的增加会减少利润,使税务机关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缩减。
3.因此,税务部门对采用加速折旧的企业做出了明确规定,不允许一般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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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无论您的公司采用哪种折旧方法,它只会对会计利润产生影响。会计是一组帐户,税收是另一组帐户。
因此,折旧方法基于税法或税务局的规定。让您使用任何方法,例如直线法或加速折旧法。
但是,企业可以选择自己的方法,但是在纳税时,请根据税法或税务局的规定进行调整,然后重新计算利润总额以计算所得税。
举例来说,一家公司的年度总利润为100万,固定资产折旧为20万。根据会计准则或系统,税率为25%,因此所得税费用为25万,净利润为75万。
根据税法或税局,您只能折旧100,000,而会计则为200,000,因此由税法或税局确定的总利润为(100 + 10)110万,因此,按照25%的税率,您应该所得税支付110 * 25%= 275,000。这275,000是企业应支付的税,而不是企业本身计算的250,000。
会计分录是:
借:所得税费用25
递延所得税资产2.5
贷款:应付税款-应付所得税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