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必须已经看过声明表,但是您不知道要填写什么数据。例如,如果要提交第二季度的纳税申报表,则只需将6月的损益表转为3月的利润表,然后在第二季度的纳税申报表中填写减值即可。根据您的利润自动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度(季度)预付税表(A类)
填写说明
1.此表格适用于通过审计收集方式申报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以及在中国设立机构按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纳税人。
其次,表格标题项目:
1.“税收期”:纳税人填写的“税收期”是从公历的1月1日到该月的最后一天(季度)。
年中开始营业的纳税人填写从当月(季度)的一天到季度的最后一天的“纳税期”,并从下个月起正常报告(25美分硬币)。
2.“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签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15位)。
3.“纳税人姓名”:在税务登记证中填写纳税人全名。
3.填写各列
1.来自“实际预付”第2行至第9行的纳税人:填写“当前期间的金额”列,该数据是从当月的第一天到当月的最后一天(一季度) ;“金额”列,该数据是从纳税人的1月1日到该季度的最后一天(或一个月)的累计数量。纳税人的当期应交所得税(可退还)是“累计金额”第9栏“可补偿(可退还)所得税”的数据。
2.纳税人“根据上一个纳税年度的平均应纳税所得额预付”第11至14行和“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付款”第16行:纳税人:填写报告表中“当前期间金额”的第11至14和第16行的数据是从每月(每季度)月的第一天到最后一天。
这种形式是年度纳税申报表的主要形式,企业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规定(以下简称《税法》),有关税收政策和国家有关规定。统一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公共事业单位的会计准则和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制度等),计算并填写纳税人的利润总额,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和所附信息等有关项目。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时,如果企业的财务和会计处理方法与税法规定不一致,则应按照税法规定进行计算。税法规定不明确的,应当在明确规定之前,根据企业的财务会计准则暂时进行计算。
1.填写相关项目的说明
(1)表面项目
该表包括四个部分:利润总额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以及附加信息。
1.“利润总额的计算”中的项目应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进行计算和报告。实施企业会计标准,小企业会计标准,企业会计系统和子行业会计系统的纳税人直接从损益表中获取数据;实行公共机构会计准则的纳税人从收入和支出表中获取数据;并实施非营利组织会计该系统的纳税人数据取自业务活动表;实行其他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将根据该表中的内容进行分析和报告。
2.“应税收入的计算”和“应税收入的计算”中的项目(根据主表的逻辑关系计算的项目除外)应通过所附表格的相应列进行报告。
(2)行描述
第1-13行是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的利润表准备的。
3.第3行“营业税及附加”:填写纳税人所产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生意活动。本行根据纳税人的相关会计科目完成报告。纳税人在其他会计科目中的会计处理不得重复。
7.第7行“资产减值损失”:报告纳税人因提供各种资产而产生的减值损失。本行根据企业的“资产减值损失”帐户报告该金额。遵守其他会计准则并填写报告。
8.第8行“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填写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初始确认时的负债),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及应包括使用公允价值模型计量的投资房地产,衍生工具和对冲业务在当前期间。损益的损益。银行根据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帐户的金额进行报告。(损失以“-”列出)
9.第9行“投资收入”:以各种方式填写纳税人的投资,以确认产生的损益。根据企业“投资收益”帐户的金额计算并报告;实行业务单位会计准则的纳税人,应根据“其他收入”帐户中的投资收入额进行报告,分析和报告(亏损记为“-”)遵守其他会计准则并填写报告。
10.第10行“营业利润”:填写纳税人的当前营业利润。根据以上各项计算并填写。
13.第13行“利润总额”:填写纳税人当前的利润总额。根据以上各项计算并填写。
19.第19行“税收调整后的收入”:填写纳税人在调整税收,税收优惠和海外收入计算后的收入。
23.第23行“应税收入”:该金额等于此表第19-20-21-22行的计算结果。该银行不能为负。在此表的第19行或按上述各行的顺序计算结果。该行是负数,银行的金额用零填充。
24.第24行“税率”:填写税法规定的25%的税率。
25.第25行“应付所得税金额”:该金额等于此表的23×24行。
28.第28行“应付税款”:金额等于此表的25-26-27行。
31.第31行“实际应缴所得税额”:填写当期的实际应纳税所得额。该金额等于此表格的第28 + 29-30行。
32.第32行“当年的累计实际所得税金额”:根据税法填写纳税人当年的累计预付所得税金额,包括由建筑企业总部直接管理的跨地区项目部门为某项业务预缴(征税)的所得税额,应向该项目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缴纳的所得税额。位于。
33.第33行“应付所得税金额(已退还)”:填写当期纳税人应缴纳的所得税额(已退还)。该金额等于此表的31-32行。
37。第37行“本年度以前年度多缴的所得税扣除额”:填写纳税人在上一个纳税年度已经结清并支付的多缴税款的所得税额,但尚未处理当年的退税和已缴纳的所得税额纳税年度。
38。第38行“上一年存储在库房中的未付收入金额”:填写本纳税年度纳税人存储的未付所得税。
其次,表格与表格之间的关系
(1)表中的关系
1.第10行=第1-2-3-4-5-6-7行+ 8 + 9。
2.第13行=第10 + 11-12行。
3.第19行= 13-14 + 15-16-17 + 18。
4.第23行=第19-20-21-22行。
5.第25行=第23×24行。
6.第28行=第25-26-27行。
7.第31行=第28行+ 29-30。
8.第33行=第31-32行。
(2)表之间的关系
第四,填写报告
该表的结构分为两部分:
1.第一部分是从第1行到第16行,纳税人根据自己的预付款申报方法分别填写,包括由非居民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实施真正预付款的纳税人应填写第9行;预付上年每月或每季度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应在第11至14行填写;用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付税款的纳税人应填写第16行。
2.第二部分是从第17行到第22行。实施总纳税的总部将在第一部分的基础上填写第18至20行;分支将填充第20至22行。
五,填写特定项目的说明:
1.第2行“营业收入”:报告会计系统核算的营业收入。机构,社会组织和私人非企业单位报告其会计系统计算的收入。
2.第3行“运营成本”:报告会计系统所占的运营成本。机构,社会组织和私人非企业单位报告其会计系统计算出的成本(费用)。
3.第4行“利润总额”:填写会计系统计算出的利润总额,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填写本行根据当期取得的预售收入计算得出的估计利润。机构,社会组织和私人非企业单位填写该报告。
4.第5行“税率(25%)”: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4条规定的25%税率计算应付所得税。
5.第6行“应付所得税”:填写计算得出的当期应付所得税。第6行=第4行×第5行,第6行≥0。
第7行,“所得税减免金额”:填写当期享受的所得税减免的实际金额,包括减免过渡期的税收优惠,小型和小型利润企业,高科技企业,并经税务机关批准或其他减免税备案。第7行≤第6行。
7.第8行“实际预付所得税金额”:填写累计的预付公司所得税金额,而“当前金额”列未填写。
8.第9行“已补偿(可退款)的所得税金额”:填写应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补偿(退款)的预付所得税金额。第9行=第6行-第7行-第8行,当第9行<0时,填写0,并且“此期间的金额”列未填充
9.第11行“上一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填写上一个纳税年度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本行不包括纳税人的海外收入。
10.第12行“本月(季度)收入的应税收入”:填写纳税人根据上一个纳税年度申报的应税收入计算出的当前应税收入。
按季节划分的预付款公司:第12行=第11行×1/4
每月预付费企业:第12行=第11行×1/12
11.第13行“税率(25%)”: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4条规定的25%税率计算应付所得税额。
12.第14行“应付本月(本季度)的所得税”:填写计算得出的当月应付本月(季度)的所得税。第14行=第12行×第13行
第13行,“确定本月(季度)的预付所得税金额”:填写根据该税项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本月(季度)的应付所得税金额权威。
14.第18行:“总部应支付的所得税”:根据该表第一部分的当月或季度的预付所得税金额填写纳税人总摘要(第1行) -16)。机构按预付比例计算的预付所得税金额。
(1)纳税总企业的总部根据实际付款额:
第9行×预付款的25%应该由总部共享
(2)根据上一个纳税年度的月度或季度平均应纳税所得额预付的总纳税人总部:第14行×应纳税额的25%
(3)纳税人总行的总部,该总行通过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式预付了:
行16×总公司应付款的25%
15.第19行“用于中央税收分配的收入税额”:根据该表的第一部分(第1-16行)填写本月或季度的预付款的汇总纳税人总行所得税额。本期预缴所得税额,按照中央政府中央税收分配的预缴比例计算。
第9行×中央政府预先分配的集中税的25%
(2)根据上一个纳税年度的月度或季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平均值,对纳税人总部总预付款:第14行×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的预付款率的25%
第16行×中央政府中央税收分配预付款的25%
16.第20行“分支机构所得税金额”:根据此表格第一个月(第1-16行)本月第一个月的预付所得税金额填写汇总纳税人总部,或季度,根据分支机构本期预缴所得税额,按股份的预缴比例计算。
第9行×分行预付款比例的50%
(2)根据上一个纳税年度的月度或季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平均值,汇总纳税人总部:第14行×分行评估的预付款率的50%
第16行×分行预付款比例的50%
(本行分行填写总行宣布的第20行“分行影响的所得税额”)
17.第21行“分配比例”:根据“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分配表”填写汇总纳税分支机构确定的分配比例。
18.第22行“所得税的分配”:根据当前总部的申报表“分支机构的所得税收入”第20行填写纳税分支机构的摘要×此表“分配比例”的第21行”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