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认定销售收入= 100-75 = 25万元
债务重组收入= 125-(100 + 100 * 17%)= 80,000元。
此项重组业务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25 + 8)* 25%= 82,500元
关于确认债务重组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获得财产转让及其他的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公告》(2010年第19号)规定,企业从债务重组中获得的收益,无论是货币形式还是非货币形式, 除了除非另有规定,企业所得税应在确认收入的一次性计算年度内计算和缴纳。
的解释:
79号通知和19号公告明确了债务重组收益的确认时间和确认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