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国家的企业所得税通过审计收取,即核查;批准征收B类国家的企业所得税,包括固定利率征收和固定利率征收。
企业所得税是对中国境内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征收的税款。纳税人的范围大于公司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所有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六类:
(1)国有企业;
(2)集体企业;
(3)私营企业;
(4)关联企业;
(5)股份制企业;
(6)具有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其他组织。
公司所得税的对象是纳税人获得的收入。包括商品销售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财产转让收入,股息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捐赠收入和其他收入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及其他创收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收入为应税对象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您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和合伙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度(季度)预付税表(B类)
1.纳税人按月申报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按照批准的征收管理方法(包括批准的应税收入率和批准的税收征收方法)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使用此表格(季度)基础,包括依法征税代理商指定的扣缴义务人。其中:应纳税所得额核定的纳税人,按照收入总额,费用和支出,支出的折算额填写。
其次,表格标题项目:
1.“税收期”:纳税人报告的“税收期”是从公历的1月1日到该季度(月)的最后一天。
年中开业的纳税人应按照常规报告从当前月(季度)的第一天到当月最后一天(季度)的“纳税期限”。报告情况。
2.“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签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15位)。
3.“纳税人姓名”:在税务登记证中填写纳税人的全名。
3.填写特定项目的说明
1,第1行“总收入”:应根据总收入批准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应填写此行。填写当年获得的总收入。
2.第2行“税务机关批准的应税所得率”:填写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应税所得率。
3.第3行“应税收入”:填写计算结果。计算公式:应税收入=第1行“总收入”×第2行“税务机关批准的应税收入率”。
4.第4行“费用总额”:根据费用和费用批准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应填写此行。填写今年发生的各种费用。
5.第5行“由税务机关批准的应税收入率”:填写由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应税收入率。
6.第6行“应纳税所得额”:填写计算结果。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第4行“总成本”÷(1-第5行“税务机关批准的应税收入率”)x第5行“税务机关批准的应税收入率”。
7.第7行“总费用”:根据将支出转换为收入的方法缴纳所得税的纳税人应填写此行。填写各种支出的累计金额。
8.第8行“税务机关批准的应税收入率”:填写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应税收入率。
9.第9行“已转换收入”:填写计算结果。计算公式:转换后的收入=第7行“总支出”÷(第1行8“税务机关批准的应税收入率”)。
10.第10行“应纳税所得额”:填写计算结果。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第8行“税务机关批准的应税收入率”×第9行“已转换收入”。
11.第11行“税率”:填写《企业所得税法》第4条规定的25%税率。
12.第12行“应付所得税金额”
(1)批准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应填写计算结果:
纳税人根据总收入,应纳税所得额=第3行“应税收入”×第11行“税率”来评估应税收入率
纳税人根据成本,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第6行“应纳税所得额”×第11行“税率”来评估应纳税所得额
纳税人根据支出转换其应税收入,应缴所得税=第10行“应纳税收入”×第11行“税率”
(2)实行核定税额征收的纳税人应报告经税务机关批准的应纳税额。
13.第13行“收入税收减免”:填写当期的实际所得税减免,第13行≤第12行。包括减免税过渡期,小型和低利润企业,高科技企业以及经税务机关批准或备案的其他减免税的税收优惠。
14.第14行“预付所得税额”:填写当年的累计预付企业所得税额。
15.第15行“应付(可退还)所得税额”:填写计算结果。计算公式:应付(返还)所得税额=第12行“应付所得税”-第13行“所得税减免”-第14行“预付所得税额”;当第15行≤0时,在此行中输入0。
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每月(每季)企业所得税申报表(A类)的说明
1.此表格适用于居民居民,他们通过采用审计税收的方式每月(每季度)预缴公司所得税的方式申报公司所得税。
1.“税收期”:纳税人填写的“税收期”是从公历的1月1日到该月的最后一天(季度)。
年中开始营业的纳税人填写从当月(季度)的一天到季度的最后一天的“纳税期”,并从下个月起正常报告(25美分硬币)。
3.“纳税人姓名”:在税务登记证中填写纳税人全名。
3.填写各列
1.“实际预付”的纳税人应填写第2至19行,其中:“当前期间的金额”列,要填充的数据是该月的第一天至最后一天(季度) )数据;在“累计金额”列中,填写的数据是纳税人年度从1月1日到季度的最后一天(或月份)的累计数量。纳税人应缴纳的当期所得税是“累计金额”栏19“已补偿(可退还)所得税金额”的数据。
2.纳税人“根据上一个纳税年度的平均应纳税所得额预先付款”应填写第21至24行,其中:“当前金额”列应填写第22和24行,填写月份(季度)的第一天到最后一天的数据; “累计金额”列应在第21至24行中填写。数据应为纳税人年度的1月1日至季度(或月份)最后一天的累计数字。
3.纳税人“根据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先付款”应填写第26行。
第四,填写报告
该表的结构分为两部分:
第一部分是从第1行到第26行,纳税人根据自己的预付款声明方法分别填写:实施实际预付款的纳税人将填写第2至19行;预付金额的每月或季度平均金额的纳税人必须在第21至24行中进行报告;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进行预付款的纳税人应在第26行进行报告。
第二部分是第27行至第32行,其中:实施总纳税的总行在第一部分的基础上填写了第28至30行;实施总纳税的分支机构完成了第30至32行。
五,填写特定项目的说明:
1.第2行“营业收入”:报告由会计系统核算的营业收入;公共机构,社会组织和私人非企业单位报告其会计系统计算出的收入。
2.第3行“运营成本”:报告会计系统所占的运营成本;公共机构,社会组织和私营非企业单位报告其会计系统计算的成本(费用)。
3.第4行“总利润”:填写会计系统计算出的总利润;公共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非企业私营单位应当据此填写报告。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采用预售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预售收入将按照规定的预期利润率计算,并填入本行的“利润总额”;可以从银行的“总利润”中扣除应税预售收入的估计利润。
第4行第5条“非应税收入”:填写纳税人已在总利润中包括但不征税的法律拨款,法律规定的管理费,并包括在财务管理中,政府资金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收入。
5.第6行“免税收入”:报告纳税人计入利润总额但免税的收入或收益,包括:
(1)包括政府债券的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
(3)合格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4)符合税法要求的产品收入的10%,用于综合利用资源生产不受国家限制或禁止且符合相关国家和行业的产品标准;
(5)符合税法的创业投资企业扣除应纳税所得额;
纳税人应在向银行申报“免税收入”之前,先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第7行,“减免税项目所得”:填写纳税人根据税法对公司减免税所享有的收入,包括:
(1)从事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项目的收入;
(2)国家支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和运营收益;
(3)从事符合要求的环境保护,节能和节水项目的收入;
(4)合格的技术转让收入等
纳税人应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然后再声明银行的减税和免税项目收入。
7.第8行“弥补上一年的损失”:填写纳税人根据税法可以弥补的上一年的损失额。
8,第9行“应纳税收入”:该金额等于此表的第4行,第5行,第6行,第7行,第8行。
9.第10行“税率(25%)”: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4条规定的25%税率计算应付所得税。
10.第11行“应付所得税金额”:填写当期应付所得税的计算金额。第11行=第9行×第10行,第11行≥0。
第12行,“所得税减免”:填写当期的实际所得税减免,包括高科技企业折扣,软件企业折扣,小型和低利润企业折扣,过渡性税收折扣,以及税务机关的批准或备案其他税收减免。第12行≤第11行。
纳税人应在报告银行的“减税或免税额”之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小型和盈利性企业的减税和免税。
12.第13行“其中:高科技企业”:填写当期高科技企业的实际税收减免。第13行≤第12行。
13.第14行“位置:软件企业”:填写当期软件企业的实际税项扣除额。第14行≤第12行
14.第15行“其中:小型微利企业”:填写当期小型微利企业的实际减税和免税额。第15行≤第12行。
15.第16行,“其中:过渡时期的优惠企业”:填写实际的减税和免税额,以享受过渡时期的优惠政策。第16行≤第12行。
16.第17行,“其中:其他”:报告IC制造企业的实际减税或免税额。
17.第18行“实际预付所得税金额”:填写累计的预付公司所得税金额,而“当期金额”列未填写。
18.第19行“已补偿(可退还)的所得税金额”:填写根据税法规定计算得出的待补偿(已退还)的预付所得税金额。第19行=第11行-第12行-第18行,如果第19行<0,则用0填充此行,并且不填充“当前期间的金额”列。
19.第21行“上一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累计金额”列出了上一个纳税年度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包括纳税人的海外收入“当期金额”该列未填充。
第22行,“本月(季度)的应付所得税额”:“本月(季度)的应付所得税额”:根据上一个纳税年度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填写纳税人的计算方法本期应纳税所得额。
按季节划分的预付款公司:第22行=第21行×1/4
每月预付费企业:第22行=第21行×1/12
22.第23行“税率(25%)”: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4条规定的25%税率计算应付所得税。
23.第24行“本月(季度)应付所得税”:填写计算得出的本月(季度)应付所得税。第24行=第22行×第23行。
第24行第26行“确定本月(季度)的预付所得税金额”:填写根据该税项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本月(季度)的应付所得税金额权威。
26.第28行,“总部应缴纳的所得税”:根据此表(第1行至第26行)的第一个月(第1行至第26行)填写纳税人总行摘要。当月或季度的已付所得税金额,本期预缴所得税额,按照总行应占的预缴比例计算。
(1)总纳税人的实际纳税人总行:第28行“当期金额” =第19行“累计金额”列×总行应分摊预付款比例25%;
(2)根据上一个纳税年度的平均应纳税所得额预付的总纳税人总行:第28行“当期金额” =第24行“当期金额”×总行应为分摊预付比例为25%;
(3)通过税务机关批准的其他方式预付的总纳税人总部:第28行“当期金额” =第26行“当期金额” x总行应分摊预付款比例25%。
第29行第28行,“中央政府用于集中分配的收入税额”:根据此表格的第一个月(第1-26行)或预付款项填写纳税人总行总部本月或本季度的所得税金额。本期预缴所得税额,按照中央政府中央税收分配的预缴比例计算。
(1)根据实际的预付款总纳税人总行:第29行“当期金额” =第19行“累计金额”×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税预付款比率25%
(2)根据上一个纳税年度的平均应纳税所得额预付的总纳税人总部:第29行“当期金额” =第24行“当期金额”×中央财政中央分配预缴税率为25%;
(3)通过税务机关批准的其他方式预付的总纳税人总部:第29行“当期金额” =第26行“当期金额”×中央政府集中分配的预付款税收比例是25%。
29,第30行,“分支机构影响的所得税金额”:为此,请填写此表格第一个月(第1至26行)中根据预付所得税金额填写的纳税人总行摘要一个月或一个季度本期预缴所得税额,按股份的预缴比例计算。
(1)总纳税人:
①根据实际纳税人的总纳税总行:第30行“当期金额” =第19行“累计额”×分行所占预付比例的50%;
②根据上一个纳税年度的平均应纳税所得额预付的总纳税人总公司:第30行“当期金额” =第24行“当期金额”×分行预付款比例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