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报酬所得节税

提问时间:2019-10-10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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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19-10-10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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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所报酬所得加成征收法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快速扣除

= 80000 * 40%-7000

= 25,000元。

附:劳动报酬收入,适用于比例税率,税率为20%。但是,如果劳务报酬收入异常高,将实行征收方式。劳务报酬所得实际上适用于20%,30%和40%的三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如下:

包括税种在内的等级数不包括税率税率(%)快速扣除

1不超过20,000元,不足16,000的部分元20 0

2 20000元到50,000元之间的部分超过16,000元到37,000元之间的部分30 2000

3 5万元以上部分超过37,000元的部分40 7000

}注意:1.在表格中,税项水平和免税距离是指根据税法扣除相关费用后的每笔应纳税所得额;

2.含税水平适用于纳税人的纳税;含税税率适用于其他人(单位)为支付税款而支付的劳动报酬。

3.个人所得税的税收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快速扣除

4.劳动报酬收入是按时间计算的。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收800元;收入超过4000元的,减除20%,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对劳务报酬所得进行纳税筹划的思路和方法有哪些

如何对劳动报酬收入征税已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

1。劳动报酬所得的税收规定

(1)劳动报酬的所得税率为20%。

每次劳动报酬的应纳税所得额少于4。万元时,收入减少800元;收入超过4000元的,减收20%。劳动报酬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0%。同时,税法规定了对异常高的二次收入征税的方法。 “超常”是指一次领取劳动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 20,000元至50,000元范围内的应税所得为50%,实际税率为30%。超过5万元的,加10%,税率实际上为40%。

(2)劳动报酬的收入是根据支付

劳动报酬的收入来支付的。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列出了29种劳务报酬形式以及有劳动报酬收入的个人。所得税为一次性收入的,应当一次性缴纳个人所得税。支付报酬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应当取得所得税。自缴费之日起七日内,应将个人缴纳的税款上报地方税务机关。同一项目的连续收入,一个月内的收入一次计为个人所得税,一天的收入不得一次缴纳,支付劳动报酬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扣留和支付。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不是,则扣除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应在月底起7日内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3)退休人员的再就业以不同的方式对待在职人员的收入和兼职收入

扣除税款规定的费用减免标准后,退休人员的再就业收入法律根据“薪水,工资”规定,对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个人所得税。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个人所得税。

2,税收筹划构想

(1)避免增加劳动报酬

使用时差进行税收筹划

根据税法,同一事项不断获得收入,一个月内获得的收入是一次。某些劳工服务不需要连续进行,而是在整个月中不连续进行。相应的报酬也可以分解为数个月的付款,从而可以避免每月支付税款。某些劳务报酬收入是在同一事项上连续获得的,但报酬不是按时间或按月支付,而是每六个月或一年结算一次。在获得相关的有关事实的情况下,将获得以此方式获得的报酬。一个月内可获得的收入为“一次”。

示例1:李女士是A公司的会计师,是B公司的兼职会计师。由于M的规模小,业务量小,李女士不必每次都要去B公司。一天要做帐,但一个月要去几次。该月完成。兼职薪酬不是每月支付。乙公司每年年底支付李女士33,600元的劳动报酬。请为此制定税收计划。

选项1:以一年的报酬作为劳动报酬,应交税费= 33 600×(1-20%)×30%-2000 = 6 064(元)。

情况2:如果李女士与B公司签订了合同,表明付款是李女士的总月薪,那么李女士的劳动报酬属于同一件事,并连续赚取收入。该月获得的收入为“一次”。平均每月劳动报酬收入= 33600÷12 = 2800(元),应交月税=(2800-2 000)×20%= 160(元),年应交税= 160×12 = 1920(元) 。

可见,选择2可以节省4,144元(6064-1920)。

一次性收入的合理划分

劳动报酬中有29项。如果劳动报酬的收入在一次性收入中有所不同,但彼此相关,则可以进行必要的划分。例如,设计和装饰这两项服务,如果由同一个人完成,则一起付款,以避免过多的税收负担,劳务提供者也可以计划

为什么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和财产租赁所得按照比例和定额征收

国家没有理由根据发展和建设的需要征税,这是法律上的要求。第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的下列各项的个人所得税为:征收个人所得税:1.工资收入;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 (三)企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四)租赁业务收入; (四)劳动报酬收入; 5.报酬收入; 6.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7.利息,股利和股利所得; 8.财产租赁收入; 9.财产转让收入;十一,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收入。 《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八条《税法》第二条所述各种个人收入的范围:(一)工资性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和年终收益。个人就业或就业。工资,劳动红利,津贴,补贴以及与就业有关的其他收入。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是指: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维修业等行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营业执照,从事学校,医疗,咨询等有偿服务活动;从事个体工商企业生产经营的其他个人的收入;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应税所得。 (三)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收入,是指个人承包经营,租赁经营,分包和转包的收入,包括个人每月或二次获得的工资收入。 (4)劳务报酬是指从事设计,装修,安装,制图,实验室检测,医疗,法律,会计,咨询,演讲,新闻,广播,翻译,评论,绘画,雕刻,影视的人员;录制,视频,表演,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推荐服务,经纪服务,代理服务和其他服务的收入。 (5)报酬收入是指由于个人作品以书籍,报纸和期刊的形式出版和出版而获得的收入。 (六)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个人提供专利,商标,著作权,非专利技术和其他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收入;使用版权的收益不包括来自薪酬的收益。 (7)利息,股息和红利收入是指拥有信用和权益的个人所赚取的收入,股息和红利。 (8)物业租赁收入是指来自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辆和船舶以及其他财产的个人租金的收入。 (九)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械设备,车辆,船舶以及其他财产所得的收入。 (10)偶尔收入是指个人收益,奖金,奖金和其他偶然收益。个人取得的收入难以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