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工资和薪金的个人所得税时所扣除的额度根据纳税人的身份而有所不同:
1。对于本地居民纳税人,计算工资和薪金个人所得税的法定扣除费用为3500。工资收入低于3500元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2,税法第六条第3款所述的额外抵扣,是指每月减少3500元。额外扣除额为1300元,该额外扣除额的适用范围如下:
(1)外商投资企业和在华外国企业工作的外国人;
(2)中国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
(3)在中国居住,在中国境外工作或受雇于有薪水和薪金的个人;
(4)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确定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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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们现在计算年度收入预算预付款以及年终结算和个人所得税的支付的计算方法。
1.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由个人缴纳并按照国家规定实际交付。如果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计入个人当期工资和工资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可获得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金保险,并免征个人所得税。
2,津贴和补贴。
(1)独生子女津贴,育儿津贴。
(2)税法的旅行津贴和用餐津贴。
仅在国家金融法规的范围内允许差旅费津贴和伙食津贴,超出部分也应计算为缴纳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定用餐错误范围的通知(财税〔1995〕82号)规定:国税发〔1994〕089号文件规定:免费免税补贴是指财政部门的规定。在城市和郊区工作的个人不能在工作场所工作或返回吃饭。如果他们真的需要在外面用餐,他们将根据实际的用餐次数,按照规定的标准接受杂餐。
以现金支付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医疗补贴和补充养老保险应完全计入接受者的当期工资和薪金收入中。
(3)通讯补贴的扣除标准因地而异。一般来说,可以根据实际金额扣除标准。如果标准超过标准,则应将个人所得税纳入工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