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严减持新规下 合法节税

提问时间:2020-03-09 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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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3-09 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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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严减持新规出台:六月减持规模降七成 违规减持花样多

(中央电视台财经《交易时间》)上周,市场被称为《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减少持股量规定》,这被称为减少持股量的新规定,正式实施了一个月。那有什么作用呢?通过梳理,我们发现自1月份实施新征费以来,上市公司的股东已大幅减少了持股,股份和金额。据统计,自新的持股规则发布以来,自2017年5月28日至6月28日,鉴于实际持股情况,大股东共减持111家A股上市公司,现金超过47亿元。新规实施前的181家公司减持股份149亿元,大幅减少近70%。可以说,新规定对规范上市公司减少股东持股量的影响已经开始显现。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引入了新规定,即所谓的最严格的持股减少规定,仍然有许多上市公司的重要股东受到监管机构的调查,甚至被处以罚款。在红线上。其中,青山纸业董事刘杰,九州通副总经理刘素芳,彭博士副总经理吴岩全部清仓,然后宣布辞职。钱敬花园的退休主管刘志学也违反了规定在六个月内减持了股份。清水园所长朱小军,孟草生态所所长兼副总经理邢文瑞也急于花钱,而且还没有研究新的规定。为了减少已婚夫妇的数量,甚至还有许多离婚的原因。

如此严格的新规则可以减少持股,为什么有人要逆风而行?我认为可能有两个原因。首先是违规的成本仍然不高。例如,一家上市公司的红旗连锁店周五宣布,中国证监会发布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持股金额超过5亿元,仅罚款600万元。第二个原因是,作为公司的一线运营商,在如此严格的监督下,它愿意承担受到严惩的风险,并且还要求减少其持股量,甚至违反规定,甚至清算头寸。 。

在锅底下,公司的运营是否存在重大风险?投资者应保持警惕。我们还注意到,由于种种违法原因,监管部门正在采取进一步措施,深交所明确表示,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股东持股量实行技术限制。

(编辑:陈玉琛)

股东减持那些事,最严减持新规下谁是套现王?

在新规定最严厉的限制下,股东行为发生了什么新变化?

为了应对股市波动带来的麻烦,例如“清算”削减,美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发布了新规定,以在今年5月底减少持股。自新法规出台以来,积极的效果已经出现,股东的净减少额也直线下降。数据宝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以来上市公司股东累计减持1,844亿元,同比增加1,443亿元,净减持总额401亿元,比去年净减持48%。

年内,近一半的公司参与增持或减持

今年,上市公司股东在增加或减少持股方面更加积极。统计数据显示,全年共有1,527家公司股东参与增持或减持股份,占A股上市公司总数的近一半。其中,股东数量减少了1,051,股东数量增加了1,003,累计增减总数超过30,000。新的

持有量减少有效

近年来,上市公司集中减少股东持股的问题引起了强烈的市场反应。当使用“高交割”来推高股票价格以减少持有量时,通过大宗交易甚至是清算类型的减少来“过桥以减少持有量”。事实证明,这些无序和非法的减税造成了非常不利的影响,并给股票市场带来了压力。2017年5月27日,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及其董事,监事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引入新的减持股份规则后,效果明显,股东持股量大大减少。

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股东减少持股量达1,844亿元,这是自2014年牛市开始以来股东年度减少量的历史最低点。与去年相比,持股量的减少幅度更大超过40%。

比较不同阶段重要股东的平均每月减少量,我们可以更清楚地看到减少量行为的变化。在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的牛市中,上市公司股东平均每月减持532亿元。在2015年下半年的救援期内,由于限制了股东的削减,因此未考虑此阶段。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1月会议将公布减持股份的细则,直至2017年5月新规定出台为止。股东持股的平均每月减少额为236亿元。新规定出台后,与前两个阶段相比,重要股东每月平均减少147亿元。大幅下降。

新规则颁布后,通过大宗交易减少持股的比例有所下降

重要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少持股量一直是股东减少持股量的主要方式。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股份占减持总额的79.3%,今年已减少。新规定的影响是,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将持股量减少至59.8%,与去年相比下降了近20个百分点。减少

的新方面

股东的行为对市场和公司股价有巨大影响。当市场敏感时,股东减少的负面影响就很大。由于需要保持稳定,因此在今年的市场动荡期间,一些股东经常发布重要的股东或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不削减,取消削减计划以及终止削减计划的公告。

根据减少计划,新的减少规定增加了董建高的披露前要求。在今年的前五个月中,只有30家公司公布了股东每月削减计划以及新规定发布后,每月平均有100多家公司提前披露了削减计划和预先披露,这有利于规范股东削减,并减少先前削减对中小股东的负面影响。

股东增加或减少

根据减少的股东持股量,今年共有408家公司减少了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股东持股量,其中30家股东减少了10亿多元人民币的持股量,媒体今年有4位股东。控股公司累计减持数达到48次,减持总额达125亿元,成为今年股东现金最多的上市公司;其次是冀东水泥,累计减少48亿元;海康威视今年只有一次减持的记录,即公司的第二大股东龚宏佳,于9月27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了公司1.07亿股的股份,现金流量为31亿元,排名第三。

在持股方面,在今年的结构性市场中,Whitehorse的股票走强,而其他股票的走弱。在动荡的市场中,股东持股增加。一年来,该公司的1,000多名股东增加了持股量。亿元以上的企业有326家。康迪新,华文传媒,南京新白,国投电力等公司的股东增持了股份。其中,康迪斯汀的持股量达到创纪录的10倍,总数增加了31亿。元,排名第一。不仅如此,增加股东持股量的新举措(例如今年增加持股量)也已成为市场上的新亮点。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新规之下大宗交易减持惊现新套路 “最佳员工”已出炉

5月27日晚,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了修订后的《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它的详细规则,称为“历史上最“严格”削减新规定。

但是,小牛发现,对于上述新规定,上市公司的相应策略也有所不同。一些公司开始调整其减排计划,而另一些公司仍未改变其“最初意图”。新规定执行的第一天,东方花园大股东的规模就减少了6亿多元,这是逃避新规定的“完美”策略。新规定生效的第二天,大宗交易出乎市场意料减少反而增加。

面对新法规的对策

原本打算解散房屋的大宗交易者似乎能够重返工作岗位。当圈子中的许多人遮着脑袋思考应对策略时,就有一些早期的“聪明”人事先大喊:“在新规定减少之后,他们可以正常收货并有自己的想法。”

据大量交易者称,他们先发行私募股权产品,然后下订单,然后在六个月后逐渐减少持仓量。更引人注目的是,今年的“最佳员工”也已经发布。担任高职位以减少持股的老板已经哭了。

根据最近的数据,新规则似乎并未阻止大型交易。预计该行业将更加繁荣。

在新规则从第一天的70-100急剧下跌至第一天的28之后,第二天的大宗交易迎来了反弹。数据显示,6月1日,主要交易笔数达到56笔。

据统计,6月1日,两个城市的22笔主要交易均溢价出售,约占交易的40%。其中,安靖食品的溢价为14.41%,富达,宏阳能源,中铁科技和万丰奥威的溢价分别为9.74%,8.95%,8.74%和8.27%。

此外,小牛还发现,自新法规实施以来的两天内,许多上市公司已经调整了减排计划或减排方法。减少费用率先考虑了集中招标方法,尤其是对于较小的股份。。也有一些公司直接终止其减排计划。

恢复三个新例程

目前,随着减少持股的新规则进入第二天,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少持股的新方法仍在不断涌现,这可以描述为“八仙游荡,每个人都有魔力” 。”令人惊讶的是,但是这些方法的共同特征之一是,减少大股东持股的成本仅稍高一点。

1.老板减少持股,员工接单

从6月1日的大宗交易数据来看,当日总交易额排名前两位的上市公司分别是大华股份有限公司和新立泰。持有量分别减少7.91亿元和3.49亿元。这些交易均为高折扣交易,折现率分别为12.75%和11.34%。

其中,新立泰于6月2日发布了两则公告,一是控股股东的持股公告以及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根据公告,公司于2017年6月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新立太药业有限公司的通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大宗交易减少了对公司12,300,800股无限售股的持有。 ,占占公司股份的1.18%。

另外,大华股份还宣布了自己的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当天的大宗交易数据显示,其交易量为4700万股,这意味着所有此类减少额均由员工持股平台购买。进入:

2.剥夺大股东的地位

5月31日,中泰创展(珠海横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资产管理”)减持了去年通过协议转让的东方花园34,933,400股流通股,占东方花园的总股本为1.47%,而东方花园的总股本则跌至4.99%。

对上述减持前后数据的比较表明,中泰资产管理公司一笔超过6亿元的巨额交易完全避免了新减持的影响:

出售股票不是集中投标的一种形式。不必按照新规则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也没有必要遵循新规则,即连续90天内持仓总量减少不得超过1%。

减少比率为1.47%,低于连续90天内大股东最多减少比率2%的上限。

大股东减持后的持股比例略低于5%的门槛。不再需要提前披露持仓量的持续减少,特别是集中招标。

由此可见,中泰资产管理公司减持股份后的最大变化是改变了大股东的身份,其未来的持股行为不再需要遵循旨在减少股东持股的新规定。

3.第三方资助

根据相关消息来源,通过第三方基金减少大笔交易中持有的一种方法是,持有人需要支付更高的折扣,并且持有人还需要提供承诺或签署赌博协议。

接管了大股东减持的大交易商甚至说服大股东减持:

但是,这种简化方法的具体术语尚不清楚。业内人士直接问:“您要享受多少折扣?90?更不用说您不敢接受它,大股东不愿意出售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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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严“减持”新规下,合法节税路径总结

编者注:5月2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减少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持股比例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也于同日发布了相应的实施细则。新规定解决了悬而未决的问题,并进一步完善了现行的减持制度,以有效地规制股东对持股的减持,避免集中,大量和无序的减持,这些减持扰乱了二级市场的秩序并影响了投资者的信心。在减少限制性股票数量时,税收成本也是限制性股东特别关注的问题。根据中国税法,无论是法人股东还是个人股东,在解除禁令后减少上市公司的限制性股票都必须遵守相关的税收法规申报和缴纳所得税。基于限制性股票的特殊流通属性,解除禁令后减少限制性股票通常意味着实现大量资金,这必然伴随着高所得税。本文总结并归纳了上市公司限制性股票股东在实践中采用的一些税收筹划方案,同时给出了税收涉及的法律风险提示,供读者参考。

根据相关数据统计,与2016年相比,2017年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和市值均有大幅增长。2017年将解除1,289家公司的限售股份,提升的份额将高达发行股票2125.99亿股,解禁市值28536.69亿元。仅在2017年1月和2月,A股市场共有338家大股东减持994股,约30亿股,总市值近328亿元。在减少限制性股份时,除了监管政策和减少股份的方式外,限制性股东还更关注转让后的税收问题。

一,限制性股票基本税收政策

(I)自然人股东

《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制性股票的个人所得税征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 167号)规定,从2010年1月1日开始,转让限制性股票所得的收入,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的规定,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制性股票原值证明,并且不能准确计算限制性股票的原值,主管税务机关将在15日核实限制性股票的原值和合理税款。限制性股票转让收入的百分比。费用。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机构技术准备工作完成后个人个人转让上市公司有限售条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 No。 108)规定2012年3月1日对于先前上市的公司,股票转让价格是根据上市第一天的收盘价或恢复第一天的收盘价确定的。成本也确定为该价格的15%。清算方法宣告清算。对于2012年3月1日(含)后上市的公司,转让价格根据实际转让价格确定,成本也按该价格的15%确定。收取的方法是由经纪人直接代扣。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券和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关于对转让上市公司限制性股票的个人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70号)。规定转让限制股份或限制转让的个人对于实际出售股票中的其他交易,现金,实物,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解除禁令前多次转让限制性股票的,转让人应当按照规定为每次转让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应当按照下列条件征收:

(1)个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系统或大宗交易系统转让限制性股票的个人;

(2)有限制股份的个人认购或认购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的股份;

(3)接受要约供个人使用的限制性股票;

(4)个人行使现金期权将限制性股票转移给提供现金期权的第三方;

(5)通过个人协议转让限制性股票;

(6)个人持有的限制性股份由司法机关扣除;

(七)由于法律继承或家庭财产分割,个人转移了限制性股票的所有权;

(8)个人使用限制性股票偿还大股东支付给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流通股股东的对价;

(9)具有转让实质内容的其他情况。

(两名)公司股东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市公司转让限制性股票的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9号)规定:在解除限制性股票禁令之前,企业应当持有限制性股份转让给其他企业或个人(以下简称“受让人”),企业所得税的处理方法如下:

(1)企业应根据减少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限制性股份所得的总收入计算并缴纳税款,该收入应计入企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2)在解除禁止的股份之前,公司已签署协议转让给受让人,但股份没有更改,股份仍由企业持有。如果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将余额在缴税后移交给受让人,则受让人不再缴税。

II。减少持股数量的税收筹划方法

(I)自然人股东

1.大宗交易平台中的“股票清洗”

解除禁令后个人转让限制性股票是指解除禁令后个人首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转让完成后,转让股份的性质转换为普通股。如果受让人是再次转让的个人免征个人所得税。因此,自然人股东在解除其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后,可以通过大宗交易以较低的价格将限制性股票转让给其亲属,从而达到“洗股”的目的。限售股份的性质转换为普通股后,受让方将减少持股量,以实现兑现和节省税款的目的。

2,解除禁令后实施高额股权转让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在限制销售期内根据限制股票所形成的股票也被视为限制股票。禁令解除后,转让已转让或转换的股票链接中仍然需要个人所得税,但禁令解除后由上市公司组成的股票不是限制性股票,个人在转让时免征个人所得税。因此,自然人股东可以要求上市公司在解除限售股份后实施较高比例的奖金和股份转让。转让这些股份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3.适用的成本验证率为15%

解除禁令后转让限制性股份的个人的应税收入为转让收入减去购置成本。如果个人无法提供费用证明,则税务机关应核实费用为收入的15%。因此,如果获得个人限制性股票的成本少于转让收入的15%,则可以考虑采用成本验证方法来节省税款。

4.跨区域减排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解除禁令后因减少限制性股票而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证券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征收和管理。转让人是纳税人,而扣留转让人开设账户的证券机构。债务人。因此,通过更改证券账户的开立地点,个人股东可以更改他们减少持股的地点,这实质上改变了其纳税义务的位置。2015年1月,江西省吉安市人民政府发布了《鼓励个人在吉安市证券机构中转让上市公司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措施》。如果自然人股东选择减少在吉安当地营业部的限制性股份,则政府减税实际部分的80%可以作为奖励退还给纳税人。因此,如果自然人股东按照奖励措施的规定减少在当地销售部门的持股量,则按照167号文的规定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后,可以取得一定比例地方政府的回报激励措施,从而节省了经济。税收目的。

(两名)公司股东

1.协议转移

公司转让后,限制性股票的所得税率为25%。向自然人股东分配股息时,它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的20%。总体税收负担高达40%。因此,法人股股东在解除限售股份之前,可以通过大宗交易将持有的限售股份以较低的价格转让给自然人股东。禁令解除后,自然人股东将通过上述自然人持股计划直接减少持股量,以减轻整体税收负担。

2.更改减少地点和公司性质

最近,由于西藏和新疆对减免上市公司股份的收益给予税收减免,减免或退款,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原股东将其注册地点转移到了这些地区,甚至改变了公司性质为有限伙伴关系,双重避税。

新疆股权投资企业服务中心网站上的信息显示,新疆于2010年12月发布了《关于鼓励股权投资企业迁入我区的通知》。该公司70%以上的股权由自然人和自然人。承诺选择新疆作为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地方的,从2010年至2020年将享受“两免三减半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另外,如果迁入的公司符合企业所得税的“两免三减半减”政策,则可以直接变更为合伙企业注册;不符合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减”政策的条件,必须搬迁公司。要办理手续,然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将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合伙企业。

企业的性质从有限责任公司改变为合伙企业,减少上市公司的股权后就可以避免“二次税”。现有税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减持股份后,需缴纳企业所得税的25%。如果将税后利润分配给个人,则个人必须再缴纳个人所得税的20%;虽然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但只有20%征收个人所得税,并可以享受地方财政奖励和回扣,所持股份的整体减税额大大减少。

当公司的股东在解除禁令后减少了对上市公司限制性股票的持有量时,他们应特别注意更改持股计划。股份制变更已充分利用了国内不同地区之间税收负担的​​差异。与其他几种方案相比,合规风险更低,并且更有效,更安全。应该注意的是,公司持股的变更比个人的变更更为复杂,因此需要进一步的计划和设计。

III。减少限制性股票的法律风险

(I)优惠的地方税收政策的应用风险增加

使用税收优惠或财政回扣可以减轻税收负担,并减轻企业运营的现金流量负担,这非常有吸引力。但是,该方法目前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特别是在《关于清理和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14] 62号)实施后,尽管该文件暂行实施,但存在风险。地方优惠政策显着上升。在这种情况下,在进行税收筹划之前,有必要审查和确认区域优惠税收政策,并获得主管当局的书面确认或批准。

跨地区减税和减税的实质是利用地区之间不同的税负差异来实现避税的目的。黑龙江,南京,常州,江苏,鹰潭,江西和浙江嘉兴都曾是政策不景气的地方,受限制的股东喜欢聚集在一起。但是,在决定如何减少持股量的过程中,有必要将重点放在地方税收优惠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上。例如,江西鹰潭曾经是著名的减税区,后来被停办。

(2)低价转让必须有“正当理由”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67号公告)以“正当理由”对低价股权转让作了例外规定,即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以下条件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有正当理由:

1.可以出示有效的文件证明被投资公司的生产和运营由于国家政策调整而受到重大影响,从而导致低价股权转让;

2.继承或转让股权给可以提供合法合法身份关系并直接支持或维持转让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孙子,兄弟姐妹。自愿看守或支持者;

3.相关法律,政府文件或公司章程,以及相关信息可充分证明转让价格是合理和真实的。企业员工持有的内部转移,不能进行外部转移;

4.股权转让双方可以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况。

可以看出,低价股权转让需要遵守法律规定。当通过大宗交易“冲洗股票”时,上述政策可用于提供足够的证据材料以实现较低的价格转移。例如,可以通过第二项计划家族企业内的股份转让;应当提醒的是,使用这种计划方法仍然面临对税收进行大量税收调整的风险。

(3)必须经过适当的批准才能谨慎

根据财税[2009] 167号规定,如果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制性股票原值证明,则无法准确计算限制性股票的原税价值。转让收入的15%被批准为限制性股票的原价和合理的税款。因此,对于近年来发展迅速的某些行业(例如房地产),如果批准的成本大于实际成本,则可以将“批准”用于税收筹划以减少应税收入。但是,由于批准的申请通常是在会计帐簿和相关税收凭证不完整的情况下进行的,因此,转让的股权公司将面临受到有关会计制度和税收征管法的处罚的风险。

总结一下

实际上,税收筹划方法多种多样,但大多数都在运作中存在许多违规行为,而且隐性的法律风险巨大,难以实际实施。在上述计划方案的实施过程中,还存在法律风险,例如税收优惠政策无效,未能履行地方承诺以及普遍的反避税调整。特别是,转让人必须参与公司的公司章程,投资协议和股权转让合同等文件。税收条款是预先计划的。中国税务律师建议,由于在《税收征管法》草案中增加了预先裁定的规则,因此转让人在进行大笔交易之前应通过税务专业人员的精心计划,然后与税务机关沟通以确定交易税。成本确定性,同时争取最大的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