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调节税落地时间

提问时间:2020-03-03 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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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3-03 23:53
最佳答案

新个人所得税法正式落地,分两个时间段实施|贝斯哲_纳税

9月18日至20日,贝斯特(Besstel)的业务小组将在昆山,苏州和上海举行主题演讲,并附上“台湾商人的票,房,税”。详情请阅读9月份的讲座报名大陆的机票,房屋和税款。

8月31日,新税法草案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正式通过,标志着新法律的正式实施!这是自1980年以来对税收立法的第七次修订,距上一次修订已经七年了。

一,门槛变更

与台湾和国际个人税法接轨后,个人税中的工资收入将更改为综合收入。起点确定为5,000元/月,每年的自付额为60,000元。

其次,所得税税率发生变化

在更新后的原始七层累进税表中,税率没有变化,但是对税率进行了调整,以扩大3%,10%和20%的三阶段低税率步骤,并且将税率降低25%。较高税率的30%,35%和45%这三个级别保持不变,如下图所示:

6月文章链接如下:

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将迎来重大变化

三个推论

根据新法律,在计算综合所得税时,除了基本扣除费用和特殊扣除(如“三险一金”)外,还增加了特殊扣除,包括儿童教育,教育和重大疾病医疗服务。,房屋贷款利息或房屋租金,养老金等费用。但是,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换句话说,这些规则应在2019年1月1日之前发布。

第四,对稿件收入给予税收减免

劳动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的收入是减去收入的20%后的收入余额。其中,稿酬收入的计算为70%。在6月的草案中,上述收入更改为七级累进税率。目前,由于新税法的全文尚未公布,是否计算七级累进税率仍不确定。

五,关于减税的通知

扣缴义务人应“向纳税人提供有关其个人收入和预扣税的信息”,并且纳税人可以保留扣税详情。

六,实施过程

新税法分两个阶段实施:

1.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薪金所得可采用5000元的基本减免标准(无特殊附加扣除),新的税率表可适用于所得来自运营;

2.自2019年1月1日起,新税法的所有条款将全面实施。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终于落地!_扣缴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实施新的个人所得税法的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6号

为了在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全面实施后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的个人所得税法》),扣缴义务人的个人工资和向居民支付的工资被扣留。对劳动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如下:

1.个人预扣和预付款方式

当扣缴义务人向居民支付薪水,工资,劳动报酬,手稿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时,应按以下方式扣缴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预扣申报表(见附件1)。如果年度预扣税和预缴税款与应付年度税款不一致,则居民个人将在次年的3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与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综合收入的结算和清算,并将退还该税款和补充。

(1)扣缴义务人向居民支付薪水和工资时,应按照累计扣缴法计算扣缴税款,并每月申请全额扣缴申报。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应付的预扣税和预扣税=(累计的预扣税和预扣应税收入×预扣税率的快速计算扣除额)-累计的扣除额和免税额-累计的预扣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的预扣和预付款=累积收入-累积免税收入-累积扣除额-累积特殊扣除额-累积特殊附加扣除额-依法确定的累积其他扣除额

其中:累计扣除额是根据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在本年迄今的服务和就业月数得出的。

在上式中,用于计算个人薪金和居民薪金的预扣税和预扣税的预扣税率和快速计算扣除应按照“个人所得税的预扣税率表1”执行(请参见下图为附件2)。

(2)预扣税代理人将劳动报酬,手稿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收入从居民支付给个人居民,并按月或按月预扣个人所得税。具体的预扣和预付款方法如下:

劳动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的收入基于收入减去支出后的余额。其中,稿酬收入的金额按70%计算。

扣除额:如果劳动报酬,手稿酬金或特许权使用费的收入分别不超过4,000元,则扣除额为800元;收入超过4000元的,扣除费用计算为20%。

应税收入:劳动报酬收入,手稿报酬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以及每个收入额应预扣的预扣税。适用于劳务收入的超额累进预扣税率的20%至40%(请参见下面的附录2“个人所得税预扣税率表2”),手稿和特许权使用费的收入适用于100%预提税率为25%。

来自劳动报酬收入的应付预扣税=应付预扣税预提税×预提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预扣税和手稿酬金及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预扣和应税收入×20%

II。非居民个人的扣缴方式

当扣缴义务人向非居民个人支付薪水,薪金,劳动报酬,手稿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时,他们应按月或按秒预扣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的工资为应税所得,按月收入减去5,000元计算;劳动报酬,手稿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的收入是按收入计算的。该金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并应用每月转换后的非居民个人的每月税率(请参见附件2“个人所得税率表3”中的下图)来计算应纳税额。其中,劳动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的收入是用收入的余额减去支出的20%(作为收入的金额)来计算的。从手稿中获得的收入减少了70%。

非居民个人工资,薪水,劳动报酬,手稿报酬,特许权使用费,应税收入=应税收入×税率快速扣除

本公告将于2019年1月1日生效。

特别公告。

附件:

1.“个人所得税预扣申报表”和说明

2.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和预扣税表

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12月19日({}}编辑提示

为了使用户更好地理解新的个人所得税法,瓦克的高级财务和税收信息数据库特别推出了一系列有关税收立法的专题:全面分析个人所得税改革。

个税零申报无纳税记录,就没资格买车买房?税务总局火速回应不影响连续性,但落地有差别化

以上音频技术来自:讯飞声音

享有个人税收优惠,但是由于零税收申报没有税收记录,因此没有资格购买房屋或汽车?减税,但麻烦又来了?到底是怎么回事?

最近,有媒体报道说,新税法实施后,税改红利使数百万家庭受益,但一些地方政策并未及时跟进新税法,导致有些人面临着是否享受税收红利的决定。

例如,一些在北京工作但还没有北京户口的人发现,一旦他们宣布了额外的税收减免,他们可能不必纳税。买房,工作许可证,积分结算等以前都得益于北京的政策。

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零税申报是否等于无税记录?2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对此事及时作出回应。

零税收申报不影响税收记录的连续性

已明确说明了相关事项

实际上,相关的支持文件已明确规定,新税法后的零税率声明不会影响税收记录的连续性。

2018年12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将个人所得税的“纳税证明”(单据形式)调整为“税收记录”相关事项的2018年第55号公告,纳税人年1如果应纳税所得额是在当月1日之后获得的,并且代扣代缴机构已向税务机关申请了完整的预扣申报,或者已按照税法的规定自行向税务机关提交了纳税申报单,无论是否实际缴税,都可以申请“税收记录”。

2018年12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了对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55号文件的详细解释,其中明确提到为了满足税法改革的需要个人所得税制度,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将所得税“纳税证明”(文件形式)调整为“纳税记录”。纳税人可以在2019年1月1日(含)之后,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个人所得税的“纳税记录”,以显示其个人所得税的支付(退款)状况。纳税期为2018年12月31日(含)之前的个人所得税(退还)状态,税务机关继续签发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文件形式)。

的解释还详细说明了“零税”情况下的“税收记录”的发布:“零税”是指已获得应纳税所得额但未达到起征点且尚未实际支付的纳税人税收。在这种情况下,仍然可以发出“税收记录”。纳税法修正案或更高的门槛不会中断纳税人的纳税记录。

也就是说,您不能将零税收申报单等同于没有税收记录。合法的零税声明不同于没有税收记录,但没有依法纳税。

一些地方政策未能及时遵循新的税法

在实施税收改革计划时,国家税务总局确保应享受纳税人的减税政策。但是,税收是一个系统性的问题,在着陆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暴露出一些问题。

这些热线人员的回复也是基于证据的,如下所示:

专家:涉及多部门政策需要多部门协调和动态调整增加的征税点和特殊的额外扣除额使更多的人可以获得减税方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最新数据,个人所得税改革的第一步将从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为期三个月。减税额约为1000亿元,薪金超过7000万纳税人将不再被征税。

但由于享受税收政策并缴纳零税,因此没有资格购买房屋或汽车,这一点都不值钱。纳税人积极申请纳税,但由于享受新的税收政策而未能缴纳税款。隐藏和不报告逃税和逃税之间存在根本区别,需要及时调整政策调整。

国务院顾问,中央财经大学税收学院副院长刘岩认为,非北京国民在享受与北京居民同等的各种待遇之前,必须满足连续纳税的条件。 。这是基于北京对纳税人诚信的考虑。但是,混淆这两种情况显然与中央精神不一致,因为收入不足以缴税和缴税而不交税。税收是系统性的事情。税收改革过去几个月暴露出的一些问题可以说明这一点。它涉及多个部门的相关政策,需要动态调整多个部门以进行协调和解决。

专家建议,地方政府可以根据自己的城市发展计划,对人口等资源的承受能力进行适当评估,并考虑动态调整个人税收指标,例如购车和购房。

目前,记者从北京市政府有关工作人员和有关热线工作人员了解到,目前尚无有关政策调整的信息。

房产赠与免个税新规落地后,房产过户给子女方式选择迎来大改变?

新的房地产礼品免税政策实施后,向儿童转移房地产的选择发生了重大变化?

每个人都有一天的老龄化,他们所放下的大部分财产都转嫁给了他们的孩子。摆在您面前的常见问题是,在继承体系还不完善的情况下,如何以最具成本效益和最经济的方式将财产转让给您的孩子。在生活中转移财产还是在死后处理财产更好?

实际上,作者之前已经梳理了相关的系统,比较并分析了世界各地的礼物,世界上的买卖以及死后继承的三种方法,最后得出结论,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买卖”方法是转让财产的最具成本效益的方法。

但是,在过去两天中,一条信息引起了房主的广泛关注。这是最近发布在财政部官方网站上的文件。该项目公告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其中,以下三种财产赠与免征个人所得税:

(1)房屋财产权人将房屋财产免费赠予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祖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人将房屋产权转让给承担直接维护或维护义务的支持者或支持者;

(3)房屋产权所有者去世时,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合法继承人,遗嘱人或受益人。

乍看之下,许多购房者或房主都知道转移房屋将节省很多钱。一些围观者说幸福来得太突然了。这是真的吗?

作者查询了有关信息,并从有关方面了解到,转让房地产礼品所需的税款早在2009年就已取消,也就是说,十年前已免税。问题是,为什么这两个国家部门最近再次发布文件,废除了取消财产补助税?

实际上,正如“关于对个人相关收入的应税收入项目应用个人所得税的政策问题的答案”中所述,只有税项发生了变化,而前一个“其他收入”为调整为“事故“换句话说,税率本身没有变化,应该向房地产赠予的孩子支付多少税费。让我们再次对最新的房地产转让系统进行分类,看看哪种转让方式最具成本效益并且没有问题?建议收藏。

第一种财产转让方式:生命中的礼物

由于中国将房地产归入房地产类别,因此捐赠房地产仍会产生可观的税收。它主要包括契税,公证费,评估费和个人税。幸运的是,在赠予房地产的过程中,“个人税”国家已经发布了豁免,因此只需要支付前三项税费。(契税)3%,(公证费)1%,(评估费)0.25%。

示例:以一套总价值为500万的房地产为例(下同),需要150,000的捐赠税,50,000的公证费和125,000的评估费。这三项税费总计为215,000。虽然免税,但这三项费用确实不小。随着将来房屋价格的不断上涨,赠送礼物期间的转让费只会增加。

第二种财产转让方式:终生买卖

个人或委托房地产经纪人转让和购买房地产非常方便,只要每个买卖房地产的人都知道基本过程。在当前的房地产交易制度下,房地产交易和转让主要与房屋面积,取得房地产证的时间,房地产交易的总价格有关。发生的最大支出是契税,增值税和个人税,具体如下:

契税:契税是5年且唯一的房地产,即90平方米以下的房地产,契税是总交易价格* 1%,90平方米以上的房地产,契税是总交易价格* 1.5%,但如果是非专有财产,则需缴纳契税房地产交易总价* 3%;

增值税:免征增值税两年,增值税为房地产交易总价* 5.6%,这是房地产交易的最大支出。因此,如果不紧急,最好等待5年后再进行交易。

税: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有两种类型。前一种税是房地产交易总价* 1%,后一种税是房地产交易总价* 2%。

示例:这也是一套房地产,总交易价格为500万,面积为90-144平方米,并获得了5年的房地产证书。按照目前的税率,这三种税的销售和转让总额为12.5百万。与第一种礼物转移方法相比,总税费减少了近40%。如果您花更长的时间看一下,随着房地产税的实施,将来的交易环节将有进一步降低税费的空间,因此交易转让费只会进一步降低。

第三类财产转移:死后转移

死后,儿童房地产的转让就是继承,这是中国最常用的方式。原因是中国人有更传统的思想。对于一些老年人来说,他们害怕过早将房地产转移给他们的孩子。他们的养老生活会没有安全感吗?在老人还活着的时候,孩子提起房地产的分配是不方便的,这使老人不高兴。那么,这种常见的转帐方法可以节省时间和金钱吗?

从转移过程来看,与前两种转移方法相比,死亡后财产转移的相关程序实际上相对简单。另外,死后房地产转让直接产生的相关税费也非常有限,例如公证费,登记费等,加起来只有几百到几千元。但是,实际情况并不适合大多数人。死后转移财产有两个主要缺点:

首先,因为中国人一生都不愿遗嘱,也没有清楚地说明房地产安排,所以当他们遇到有很多孩子和亲戚的家庭时,由于分裂,他们经常会发生冲突和争执。房地产,甚至在法院。即使由一个孩子完全继承,其他合法继承人也需要书面放弃。

第二个是死后继承的房地产,称为“遗产”。在许多情况下,继承人已经拥有房地产,并且继承的房地产属于“非唯一房地产”。如果是房地产,您需要在交易过程中就房地产差额缴纳20%的税。

以上三种传输方式的总结和比较

在目前的最新制度下,通过对三种转移方式的分析和比较,发现生活中的转移税和礼物实际上高于购销方式,死后的转移似乎成本更低,更省钱。 。否则,大多数人将来会付出更多的钱,并留下隐患。最终结果是,即使建立了捐赠房地产的免税系统,也没有改变房地产转让方式的选择,也没有降低成本。因此,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购买和出售房地产仍然是最具成本效益和最经济的方式,并且它更适合大多数群体。

增值税税率调整细则落地 4月下调

新京报(记者沙陆潘宜春)3月2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了《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从今年4月1日起,一般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的进口商品应税销售税率或税率,以及购买退税品的境外旅客的退税率均有所下降。例如,如果纳税人从事应税销售或进口货物的增值税,则原来的税率将从16%调整为13%;原来的10%税率将调整为9%。此外,纳税人在购置房地产或在建工程中的进项税额在2年内不再可抵扣。

■观看内容

1降低农产品及生产加工的增值税

[解释]该公告进一步澄清,在2019年6月30日之前(包括2019年4月1日之前),纳税人出口前款涉及的货物和劳务以及前款涉及的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减免办法的,购买时按预调整率征收增值税,应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购买后按调整后的税率征收增值税的,应当执行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如果采用增值税免税和退税方式,则要在调整前执行出口退税率。在计算免税和退税时,适用税率低于出口退税率。税收计算。

关于出口退税率,出口货物和劳务的实施时间以及发生跨境应税行为的时间,该公告还规定:报关货物和服务(保税区和保税出口除外)地区)由海关出口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对于货物和劳务以及未申报出口的跨境应税行为,应以开具发票或普通发票的时间为准;在保税区和保税区出口的货物,海关以签发的出境货物记录表中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2调整了外国游客购物出发的退税率

[说明]在2019年6月30日之前,如果增值税是按照预先调整的税率征收的,则将实行调整前的退税率;如果按调整后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则将执行调整后的返利率。退税率的执行时间应以开具增值税一般发票的日期为准。

此外,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购置房地产或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将在2年内不再抵扣。从2019年4月的征税期开始,可以从销项税中扣除尚未按照上述规定扣除的进项税额。

该公告还明确指出,对于购买国内客运服务的纳税人,应从销项税额中扣除进项税额;同时,从2019年4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2.家政服务业纳税人应扣除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并扣除应纳税额。

■重点

国家税务总局澄清了一次性扣除房地产等问题

发布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相关政策的公告后,为了澄清纳税人开具发票衔接,一次性扣除房地产以及应用扣除所需的其他信息等问题政策,国家税务总局也发布了发布了《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对于在2019年4月1日实施降低增值税税率政策后需要重新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纳税人,该文件明确指出,纳税人在调整价格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增值税率应为对于税收销售,如果需要重新开具增值税发票,则应按原始适用税率16%和10%重开。

还应注意,如果纳税人仍然有应税销售活动,并且在2018年税率调整之前没有开具增值税发票,并且需要重新开具增值税发票,则可以基于“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小规模纳税”关于某些增值税问题的公告的相关规定(包括人身标准)得到了补充,最初的适用税率为17%和11%。

对于在2019年4月1日之后购买房地产并在持有期间用途发生变化的纳税人,该文件明确指出,已从进项税额中扣除的房地产有非正常损失或用途发生了变化,专门用于对于应税项目,增值税免税项目,集体利益或个人消费的简单税额计算方法,根据以下公式计算无法抵扣的进项税额,并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除。公式为:

不可抵扣的进项税费=扣除的进项税费×房地产净值率

房地产净值率=(房地产净值÷原房地产值)×100%

该文件还明确指出,根据规定不可抵扣进项税的房地产具有用途变更,可以从进项税中扣除。可抵扣进项税额在使用变更后的下个月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公式为:

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根据增值税抵减券显示或计算的进项税额×房地产净值率

■释义

降低增值税率可以减轻公司负担并增加公司利润

昨天晚上,三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了《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将导致增值税应税销售或由纳税人进口商品。对于%的税率,税率调整为13%;对于10%的原始税率,税率将调整为9%。相关政策将于今年4月1日起实施。降低增值税率将对减轻公司税负,增加公司营业利润,促进国内消费增长和降低消费者成本产生积极影响。

在采矿,建筑材料和其他行业中的收益

根据天丰证券的研究报告,如果将减税幅度从16%降至13%,则理论减税额可达6684亿元。根据过去的经验,降低增值税率的效果是显而易见的。例如,从2018年5月1日起,中国将制造业和其他行业的增值税率从17%降低到16%,从而减少了运输,建筑和基础设施建设。电信服务及其他农产品和商品的增值税税率已从11%降低至10%。减税效果如何?根据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的数据,2018年5月至2018年12月,增值税税率下调约2700亿元,其中,制造业税减免占35%。今年,增值税税率下降幅度更大。可以预见,整个市场的减税规模将是可观的。

此外,增值税税率的降低对于提高公司利润也将起到积极作用。《安信证券研究报告》的观点认为,降低增值税率将提高企业利润,并有望使A股公司的利润提高约5.7个百分点。采矿,化学,机械和设备以及建筑材料等行业将受益最大。

社会消费品零售增长有望回升

消费税也从降低增值税率中受益。近年来,中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增速有所放缓。根据商务部的数据,去年中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了9%,是2004年以来的首次个位数增长。沉万宏远的研究报告认为,制造业和其他行业增值税税率的下降预计将反映在居民购买力的提高上,这将有助于进一步促进居民对工业产品的消费。随着促销活动的推进,预计中国的零增长率将在2019年逐步回升。

人们的“钱袋子”将受益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增值税税率调整不仅是为了企业利润,也是为了普通百姓的“钱袋”。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税收研究所副所长刘颖告诉《新京报》记者,增值税价格和附加税的特点使得降低增值税率可以改善企业的现金流量,抵消企业的现金流增加。居民最终消费的工资在一定程度上。价格水平的影响。

最近,有些公司提前降低了产品价格,为消费者提供了一个“甜蜜点”。例如,3月15日,北京梅赛德斯奔驰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宣布,从4月1日起,中国的增值税减税政策将正式实施。为了有效执行“减税减税”的号召,梅在中国大陆销售的所有梅赛德斯·奔驰和智能汽车的建议零售价将于3月16日生效。据悉,部分机型的降价幅度高达6.4万元。

《新京报》记者潘璐陆逸春主编刘丹校对刘跃

个税“辞旧迎新”系列之五 —— 无住所个人新规落地,把握政策要点,助力吸引人才_公告

摘要

2019年3月16日和3月17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分别发布了《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的判断标准的公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宣布2019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5号公告,以下简称《 34号公告》,《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第35号公告) ,以下简称“ 35号公告”),根据新的税法,已经阐明了针对没有居住地的个人的个人税收政策。

总体而言,以上两个公告对无居民个人的个人税收政策进行了全面修订和调整,反映了新税法的主要变化,为税收征管工作提供了指导。在本期《中国税务/商业新闻》中,我们将分享该公告的主要内容及其影响。

细节

根据旧税法,涉及无居民个人的税收政策分散在大量监管文件中。根据旧税法,这两个公告,尤其是35号公告,系统地组织和合并了十多个相关文件。从国内法和税收协定的适用两个方面,他们明确规定了新税法下的无居民个人。税收待遇政策。

这两个公告的内容非常丰富,其中许多没有受到新税法的影响。该住所的个人税收政策已根据旧税法从单行文件中翻译而来,从而保持了税收政策的一致性。同时,一些针对无居民个人的税收政策也发生了重大变化。

在中国的工作日与在中国的工作日

在最近的大湾区财政和税收政策中,根据旧税法确定无住所的人在中国居留天数方面取得了突破。。刚刚发布的第34号公告阐明了这一新的判断标准,作为国家一级的税收和税收政策,该标准适用于所有没有居留权的人。

这意味着根据新税法,在适用国内法的情况下,无住所的个人需要以其在中国的生活天数为基础。在中国停留时间少于24小时的任何人都将不再被视为在中国居住。天。对于那些不必在国内外生活的人来说,这是个好消息。有关具体分析,请参阅我们于2019年3月13日发布的``见解""。内地最新的税收政策和人才补贴措施是广东,香港和澳门。搭建人才流动的桥梁1。

阐明“六年规则”的具体问题,完成确定税收居民身份和税收义务的难题

新规定将无居民个人减免税的“五年规则”扩展到“六年规则”。第34号公告明确了新旧政策的融合以及“六年规则”的具体适用等问题。要点可以概括为“零零七”。

在2019年之前“清除”了在中国没有居所的个人的所有生活条件;

自2019年起,如果您在183天中的任何一年中一年在中国居住了30天以上,则“六年”期限将被“清除”并重新计算;

自2019年以来,无住所的人连续六年在中国连续居住183天,并且在任何一年中单次旅行离开中国都没有超过30天。如果该人在第七年仍在中国居住183天,则该个人第七年,中国将承担全球税收义务。

从新旧政策融合的角度来看,从2019年开始,所有无住所的个人将开始根据新规则计算“六年”期限。无论个人以前在中国的居住地如何,根据新税法,2019年都将用作“六年期”。“在此期间的第一年。从新政策的适用要求的角度来看,延长了税收减免的总期限,并为避免全球性税收义务而制定了离境安排,尽管根据旧税法,这些选择的余地少于累计离境90天以上,仍然保留30多个单次离开当天的情况。新政策总体上有利于吸引外国投资并鼓励外国人来华工作。

让我们来看看这项税收政策在较长时期内的影响,涵盖新旧税收法规:

对在中国的无住所个人薪水收入的中国税收义务的判断

*在中国,第35号公告中确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纳税义务很复杂,需要根据他们的具体情况和有关税收协定的规定进行综合分析确定。

对于没有住所的个人工资,“突破性”税收计算方法已从“先税后税”改为“先税后税”。

尽管确定个人工资和无居所工资的应纳税额的原则基本上没有变化,但税收计算方法却发生了很大变化。对于适用于暂时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国内外双职工或非在籍人士的“国内”税收计算方法,根据旧税法进行的税收计算首先要计算在该国境内和国外获得的所有应纳税所得额的应纳税额。这个月。然后,根据相关个人的实际家庭工作时间,将实际应纳税额确定为“先计算税后再分配(税额)”。

为了适应新税法的变化,上述无住所的个人所获得的工资薪金将在实际家庭工作期间被更改为相关个人的应税收入,然后再计算他们的应税收入。应纳税额,即“首先分配(收入),然后分配税”。

让我们以一个非居民个人的简单示例为例,看看税费计算方法变更的影响。如果该人在4月份的家庭工作时间为15天,则按以下方式比较他的月薪和根据新旧税法的应纳税额:

从以上示例可以看出,尽管这只是分配顺序的变化,但是使用“税前划分”方法将降低适用的税率,从而减轻其实际税负;个人在该国的工作时间越短,税负就越低。大。

35号公告明确阐明了适用于不同情况的工资和薪金税计算公式,例如根据新税法在中国的工作天数和无住所的个人就业情况。这些公式都反映了“除税前”的原则。

同时,在采用新的纳税义务确定和税收计算方法时,有必要注意中国公司雇用和雇用的非主要个人。家庭工作期间还包括由于假期,培训等原因而导致的个人海外旅行。在新旧税法下,停留时间的原则是相同的。

明确计算非居民个人的奖金和股权激励税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第35号公告,在确定无住所的个人的奖金或股权激励应税收入的月份时,该计算基于相关个人在家庭工作期间的实际天数在收入期间。根据旧税法,“每月”免税非注册个人是根据每月应纳税所得额每月确定的,也就是说,如果该个人在纳税期间在中国每月工作一天,收入期限,它属于当月。奖金的全额被视为应纳税所得额。因此,新的奖金和股权激励税计算方法对于没有住所的个人,尤其是那些在国内或海外双重服务或暂时访问中国的个人,是相对合理的。

非居民个人不适用于彩水[2018] 164号文件中对居民所得个人年度一次性奖金和股权激励收入的税收优惠政策。第35号公告明确阐明了非居民个人获得的数月红利和股权激励收入的计税方法。根据“不合并(月工资和薪金)且无扣除(费用)”,可以共享6个月,单独纳税(适用每月税率表)。其中,上述红利税法每年只能使用一次。

同时,财税[2018] 164号通知限制了居民年度一次性一次性奖金激励税计算的三年过渡期,而35号公告未针对非居民提供一次性的奖金和股权激励计划居民。类似的征税方法将是一项长期有效的政策。

从以上示例可以看出,对于长时间不在中国实际工作的非居民个人而言,上述新的税收计算方法更加合理,并且有可能减少税收在中国获得几个月的中期收入,例如奖金。负。

适用于无住所个人的税收协定和相关税费的详细信息

公告35说明了适用于无住所个人的税收协定的政策整合。无居民的个人在判断和适用税收协定的就业收入条款时,除该条款本身的规定外,无须关注居留时间,永久性机构,经济雇主等问题。 。

公告35还为无住所的个人提供了一些重要的收集和管理问题的政策指导,包括:

居民/非居民身份的预先判断和转换

35号公告允许在纳税年度开始之前合理判断居住在外的个人的居民/非居民身份,以确定预扣税和税款计算方法。如果个人的居民/非居民身份在当年发生变化,则有必要在规定期限内按照规定处理结算,报告,退税等。第35号公告明确阐明,如果在规定期限内还清税款,则不会逾期缴纳。

海外关联公司支付的工资

作为“法定税收”精神的充分体现,第35号公告不再要求国内企业承担由国内分支机构而非国内企业支付的工资的预扣义务。同时,对于在海外支付的收入,没有居留权的个人可以选择自行申报和纳税,也可以委托国内雇主代为支付。但是,如果没有居留权的人不委托国内雇主代其付款,则该国内雇主必须在纳税月度工资报告期间履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有关信息的义务。

这些税收和管理要求对国内企业提出了更高的合规要求。企业需要从更全面,更长期的角度考虑无居民个人的税收影响,以确保及时,准确地履行其义务并控制税收风险。

我们的观察

根据新税法,中国税务居民身分的确定方式,在该国居住的天数的计算方法,减免税的“六年规则”以及中国税收计算方法的变化不同的情况也对无住所的个人的税收产生了重大影响。处理个人税收的难度也大大增加,使其难以掌握。公司和外国个人需要对此特别注意,包括:

有效地监控和计算外国个人在国内外的停留天数;

正确理解税收居民身份确定标准和税收协定的适用条件;

由于居民和非居民的税收计算方法,奖金和股权激励方法不同,因此也存在很大差异。企业需要认真审查外国人员来华的派遣安排;

根据新税法,外国人的总体税负水平受更多因素和变量的影响,因此很难做出简单的判断。相反,需要进行更详细的计算和分析才能进行全面评估;

企业需要掌握与没有居留权的个人有关的代扣代缴,报告和其他义务,并设定截止日期,重视预先计划,估算和衡量跨境交易的国内和国外时间安排,薪资和付款安排边境人员。

随着新税法的全面实施,个人所得税领域的复杂性也在增加。在需要时,个人和企业应寻求专业帮助,以优化税收成本,同时提高合规性。降低税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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