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二手固定资产的一般纳税人
———如果出售在2008年12月31日之前购买或自制的二手固定资产,应按4%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减半。 。增值税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2009年1月1日以后购买或自行制造的,自用的,受《规章》第10条约束的销售不能抵扣,进项税不抵扣。对于固定资产,增值税为根据一种简单的方法以50%的减免率征收,应开具普通发票而不是增值税专用发票。
— 2009年1月1日以后购买的销售对于可以从进项税中扣除的进口或自制固定资产,应按适用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并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出售二手固定资产的小规模纳税人应缴纳2%的增值税。应当开具普通发票,税务机关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上述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寿命超过12个月的机械,机械,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其他设备,工具和器具。二手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
折旧的固定资产
这些新产品出售后,新开业的公司是否总共收到1500元?
如果售价超过原价,税率将减半,减为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