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税法第六条第二款所指的个人收入捐赠给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是指个人
我认为这是免税的。
个人直接向学校捐款是否可以从个人所得税中扣除--------个人所得税不能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个人将收入通过社会团体,中国的国家机构转移到教育和其他社会福利事业以及地区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影响,在贫困地区的捐赠。不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的30%的部分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通过中国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教育机构对教育的捐赠可以从应税收入中扣除,但个人直接向希望小学的捐赠不能在税前扣除。
其次,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和相关规定,在缴纳个人所得税之前,应扣除个人通过中国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构对教育事业的捐款。税前扣除程序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向地震灾区个人捐赠征收和管理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2008〕55号)规定:代扣代缴税款的,捐赠人应当及时向扣缴单位出示政府机构和非营利组织签发的捐赠证书,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依法扣缴税款,并依法代扣代缴税款。个人应自行申报并缴税。是的,税务机关要依靠政府机构和非营利组织的捐赠证据,依法予以抵扣。 “
此外,可以完全扣除个人所得税前的教育捐款的政策是: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 39)规定:“纳税人通过中国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和国家机构向教育事业捐款,并被允许收取公司和个人所得税。在全额扣除之前。”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 103号)
首先,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和国家机构通过企业等社会力量向农村义务教育捐款,机构,社会团体和个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完全扣除之前的收入”中支付。
2.本通知中提及的农村义务教育的范围是指农村城镇和村庄(不包括县和县级市政府所在地的城镇),乡村小学和初中,这个阶段是由政府和社会力量组织的。特殊教育学校。纳税人对接受农村义务教育的学校和高中的捐赠也有权享受本通知中规定的所得税前扣除政策。
23.接受捐赠或转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和国家机构,应使用中央或省财政部门根据其财政往来印制和监督的捐赠法案,并在接受捐赠的邮票上盖章或退税。单位的印章。税务机关应当从捐赠单位和个人中扣除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