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股权作为高净值个人在国际税收筹划中的重要工具已经存在了很多年,但在FATCA和CRS的围困下,其权力已大大低于以前。今天我们在这里与您谈谈这种免税避税武器跨境股权投资。顾名思义,跨境股权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委托他人持有其所持股份的个人。需要解释的第一点是,代理行为在法律上不是非法的,并且没有问题,尽管在实践中,它常常与一些不太好的动机有关。例如,投资者A想要在一个国家投资房地产,但是根据该国家的法律,外国人不能拥有自己的土地。这时,A可以从该国找到一个B来帮助他持有。另一个例子是一个高净值人士A,他想与妻子离婚。为了最大程度地减少财产损失,他可以使用某些交易安排从某位持有人B手中转移一些资产。当然,持有也是避税的重要工具。下面我们通过一个小例子来说明。高净值人士A是X国的纳税居民。他在避税天堂建立了一家控股公司,而该控股公司在Y国拥有一家实物公司。现在A打算转让其10%的股权。控股公司转为乙方,并获得1000万美元的资本收益。根据X国的税法,A需要在X国为这1000万美元纳税。那么,A如何通过持股逃避1000万美元的应税收入呢?在成立Tax Island控股公司之前,A首先找到了Tax Islander C,让他持有控股公司的100%股权,并成为该公司的名义股东。同时,A和C签署了另一份委托合同,规定C只是为了帮助A担任职位,A必须听取公司的决定,而A成为无形的实际控制人。根据甲方的指示,丙方将其持有的公司10%的股权转让给了乙方,取得了1000万美元的资本收益。由于C是避税天堂的居民,因此这1000万美元全部免税。虽然根据X国的税法,作为1000万美元的主要受益人,A需要向X国纳税,但如果A隐瞒了持有代理人的事实并且不主动宣布, X也很难找到。精明的读者可能会发现这种持有安排存在巨大的风险:如果受托人逃跑了怎么办?是的,因此在实践中,这类受托人通常不是个人,而是专业机构,其主要业务是提供此类代理服务,但是,逃脱的风险降低了,但是这种代理很容易受到政府的监督,如果要进行调查,则相对容易被发现。因此,真正的老板不会选择代理机构,而是选择能够完全控制它的个人。对于这样的非专业赞助商,政府要实现全面有效的监管有点困难。在FATCA和CRS之前,各国政府机构经常通过跨境税收信息交换系统获取其国外纳税人的税收信息。但是,这种方法不仅耗时长且效率低下,而且如果代理关系不透明,则信息交换可能无效。在FATCA和CRS财务帐户税务相关信息的自动交换系统下,这些中间透明公司将被一一渗透,并且实际控制人将浮出水面。因此,随着税收监管国之间的合作越来越紧密,信息披露越来越透明,通过持股逃税的能力不再像以前那样好。那我们该怎么办呢?如何制定符合法律规定的节税计划?这里的知识很棒。如果发现该文章有用,请单击右上角的“ +关注”以每天及时获取有用的文章! “个人税收管理”提供最专业的个人税收信息和计划以及全面的管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