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国家税收和地方税收征管体制的改革,并确保税收代理机构改革和各项税收任务的顺利有序进行,按照税收代理机构改革工作安排,我们现在同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设立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税务局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税务局四个派出机构的职责如下:1。第一次征税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负责上市大企业的税收服务和管理,指导大企业完善税收风险防控体系,实施专业管理,提供个性化服务。 2。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负责进出口税收管理,参与税收咨询,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负责中国使馆(领事馆)管理和离境退税,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外贸企业,指导出口退税日常管理等工作。 3。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负责反避税管理,对反避税行业进行联合检查,对集团进行联合检查,协助,谈判和执行税收协定。 4。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负责税收政策咨询服务,税收知识库以及纳税服务平台的运行和维护,税收服务投诉以及与税收有关的非法报告的接收和转移。特别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北京税务总局2018年8月16日1。背景是推动国家税收和地方税收征管体系改革,以确保税收代理机构改革和各项税收任务的顺利有序进行。 。根据税务机构改革工作安排,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批准,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以下简称“我局”)成立了四个国家税务总局派出机构行政北京市第一税务局,第二税务局,第三税务局和第四税务局。二,为进一步明确四个派出机构的工作职责,我局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国家北京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四个税务局职责的公告》税收管理”。 (原标题为:《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北京税务局和第一税务局四个税务局工作职责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