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Google和Facebook这样的科技巨头来说,6月份是一个麻烦的月:它们并未摆脱美国反托拉斯调查的漩涡,他们正面临着“追捕”全球数字税的麻烦。 6月9日,二十国集团(G20)财长们同意,他们将在2020年之前制定通用规则,以填补Facebook和其他全球科技巨头用来减少公司税的漏洞。新税法的两大支柱是:(1)根据“企业的实际所在地”征税,即无论公司在州内是否没有实体,该国也保留对公司税项进行征税的权利。销售商品或服务; 2)为了避免国家之间的“税收竞争”,各国正在讨论“国际最低税率”,以取消所谓的“避税天堂”。但是,由于数字业务的定义以及如何在各个国家分配税权仍然存在争议,因此数字税的实施仍然很困难。目前,英国和美国在第一支柱上有分歧,而七国集团(G7)对第二支柱有争议。数字时代的新税收类型:数字税收受全球化和数字化的影响,各国司法管辖区的管辖权也日益受到挑战。这与当前的全球税收规则有关,也就是说,应在创造价值的地方对利润征税。但是,此规则对于Internet技术公司(包括网络平台,社交媒体等)非常模糊,因为Internet技术公司具有跨区域的特征,并且许多数字服务通常跨越一个或多个国家(地区),因此难以量化每个国家(地区)的利润。 2017年9月,欧盟委员会发布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与该地区的实体经营企业相比,大型技术公司的税收负担降低了一半以上:技术公司的税率为10。1%,而传统企业公司占23。2%。同时,互联网技术公司经常使用知识产权(专利,版权,商标等)作为成功避税的最有价值的媒介,被称为“荷兰三明治双重爱尔兰”避税法。荷兰的监管文件显示,Alphabet的Google公司通过在2016年将159亿欧元(约合192亿美元)转移给百慕达壳牌公司,成功避免了数十亿美元的税收。根据美国提供的财务文件,然后,Google在2016年转移的资金可以节省37亿美元的巨额税款,占2016年荷兰GDP的近五分之一。出于这些原因,许多国家希望调整税收权利,以应对由谷歌带来的挑战数字经济。但是,如何征收数字税以及应采取哪些行动并不是统一的。从目前的角度来看,数字税收的主要形式有两种:(1)对数字收入超过一定数额的公司征收数字税收。这是法国和英国等许多国家/地区常用的数字收税方法。法国:数字税适用于全球数字服务收入不低于7。5亿欧元(约合8。47亿美元)的企业,以及至少2500万欧元(约合2800万美元)来自法国的公司,需缴税率为3%。英国:数字税适用于全球年收入至少5亿英镑(约6。4亿美元)的大型,盈利性公司,税率是这些公司在英国收入的2%。奥地利:数字税适用于年销售额超过7。5亿欧元的互联网公司,税率为5%。意大利:数字税适用于年收入超过5亿欧元且在意大利获得至少5000万欧元的互联网公司。税率为6%。 (2)对来自数字活动的特定收入征税。这些数字活动收入包括:从在线广告空间的销售中获得的收入;从数字中介活动中产生的,这些活动允许用户与其他用户进行交互,并可以促进双方的商品和服务的销售;从销售数据中创建的数据,这些数据是由用户提供的信息生成的。目前,欧盟已对在线内容征收链接税,该税准许发布者对通过Facebook或YouTube在线共享的内容拥有版权,并适用于汇总文章的网站,例如GoogleNews。总体而言,数字税对直接在线销售产品的公司影响不大,但适用于使用消费者数据销售在线广告的公司以及Airbnb和Uber等在线服务公司。全球技术巨头的税收风险正在上升。数字经济的飞速发展不仅迫使各国加快传统税法的升级,而且突显了互联网技术公司在各国跨境交易中面临的税收风险。在缺乏围绕数字经济的新税收规则系统的情况下,各国将根据国内情况为数字经济设置不同的税收起征点,税率和征收范围。目前,除了在许多欧洲国家引入或实施数字税收之外,许多亚洲和太平洋国家(例如韩国和印度)也在研究新的税收问题。墨西哥,智利和其他拉丁美洲国家也正在积极考虑新的税收政策。 2019年6月4日,新西兰政府宣布征求意见稿,计划征税来自Facebook,Google,UTO,Uber和Airbnb等跨国互联网公司的数字服务收入。此外,美国,欧盟,日本,印度尼西亚,韩国等国家也对科技巨头的逃税行为进行了相关调查。这些调查最终因支付高额税款或罚款而终止。 2011年,美国国税局(US Internal Revenue Service)对Google的利润转移进行了审计,以免缴纳联邦所得税; 2015年,澳大利亚税务局对Google,Apple,Microsoft和其他公司发起了避税调查;该部门将对Google,Facebook,Yahoo和Twitter进行调查,以了解这些公司在印度尼西亚赚取数十亿美元的广告收入时是否逃避了一定数额的所得税和增值税。仅Google一个人就在英国,意大利,印度尼西亚和其他国家/地区缴了高税。 2016年,谷歌与英国政府达成协议,同意向英国缴纳长达10年的税收,约1。3亿英镑(约1。86亿美元)。 2017年,谷歌与意大利政府达成税收结算协议,将向意大利政府支付3。06亿欧元(约3。34亿美元)的税款。该和解协议涵盖2002年至2015年的税收问题; Google和印度尼西亚政府于2016年达成了一项税收结算协议,但未就剩余四年(2012-2015年)的税收问题达成协议。中国的税收法规越来越严格,互联网公司引起了人们的关注近年来,中国的互联网经济发展迅速,中国有关部门也开始关注互联网公司的逃税和逃税问题。 2018年11月,中国财政部发布《 201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指出互联网行业近年来呈现快速增长,已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新动力。但是,在检查过程中,还发现互联网行业的一些企业,例如跨境转移利润和逃税等,更为突出。为此,2018年7月,中国,日本,德国和其他国家签署了《实施税收协定有关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多边公约》(BEPS),这意味着中国将与所有国家合作,我们将共同努力提高税收相关信息的透明度,为坚决打击国际逃税提供信息支持。因此,随着数字经济的深入发展,互联网企业未来的税收模式必将发生变化,全球数字经济税收监管将进一步加强。因此,当阿里巴巴,腾讯等中国互联网公司在开拓海外市场时,必然会受到相关国家的税收监管。在这方面,中国的互联网公司应密切注意各国税务机关的行动,并提前做好计划,避免不必要的税收损失。 (机械智囊团研究员/邱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