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勒比国际保险公司信息:1。让我谈谈如何进行跨国经营:从理论上讲,一家公司不可能跨越两个国家。因为国家是独立的,绝对权威的和不同的。一家公司很难完全遵守多个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并且会出现许多问题。因此,跨国公司通常通过控股子公司来实现。 2。给一个栗子:您的家人一起卖面包。您个人借此机会在中国销售包子,成立了一家公司,包子CHN。您的女儿在美国卖面包,并成立了一家美国面包公司。您的儿子在开曼卖面包,成立了一家公司CYM面包。您的儿子和女儿都听您的话,因此Baozi CHN拥有Baozi CYM和Baozi USA的100%权益。已经解释了股权结构。现在说说如何纳税。您的包子CHN在中国销售包子。您想向您所在地的中国纳税吗?显然,您必须向中国纳税。您的bun头是中国制造的。 bun头在中国出售,无需缴税。但是,您是包子,与女儿和儿子之间只有可控制的关系。您显然不必向开曼纳税。同样,您的女儿和儿子也应相应地向美国和开曼纳税。您不必将其送给中国。控股是受控的,与税收无关,在公司中,您纳税。当然,既然您拥有100%的儿子和女儿,那么他们的利润就是给您的。那时,由于您是中国公司,因此您在中国获得的利润将被征税。只有知道如何纳税,我们才能谈论避税。您和您的儿子和女儿,整个家庭都将您视为一个整体。谁赚钱和谁赚钱都没有关系。但是在这三个国家的眼中,当您纳税时,您是三个独立的人。您适用于中国税法,您的女儿适用于美国,而您的儿子适用于开曼。这三个国家的税法必须不同。税率从高到低不等。女儿的税率最高,儿子的税率最低。他们全都卖s头,不管谁卖不同的,头,当然都选择低价。因此,您和您的女儿说您的bun头是由儿子的s头CYM出售的,您必须在开曼缴税。当然,中美不同意,政府也不是愚蠢的。您显然在本地出售。作弊,不,交税。而且由于您受到100%的控制,因此在中国CYM的股息必须在中国再次纳税,您更加不高兴。 3。因此,您开始思考一种方法,不支付股息?因此,您决定重组行业并重组股权结构。您的中国公司转变为一家制造公司,包子生产CHN。美国的女儿转变为一家研发公司,宝子R&D USA。 Son Cayman转型为销售企业,面包销售CYM。另外,儿子的开曼公司100%控制了CHN面包和美国R&D面包的生产。这样,最终,开曼公司的利润分配不必支付中国的高税率。更重要的是,您最终可以转让定价。包子的售价为9元,研发费用为2元,生产费用为2元,销售费用为2元。最终利润是3元。这三个应如何纳税?宝子公司在美国研发,以2元的价格开发了该配方,并以3元的价格出售了CHN的生产设备。包子在美国发展,赚了1元,在美国纳税。包子生产CHN,购买配方奶粉3个,生产包子2个,卖包子6个以销售CYM。 bun头在中国产生CHN,赚1元,并纳税。 bun头卖CYM,6元买一个面包,2元卖一个,9元出售。 bun头卖CYM,赚1元,并在开曼省缴税。但实际上,对于您来说,bun头卖9元,研发费2元,生产费2元,销售费2元。利润是3元。这个利润是每个人都能赚到的。对于每个人的收入分成多少,家庭实际上并不重要。那么,如果三个人都在开曼缴税,税率会更低吗?宝子美国研发公司以2元的价格开发了该配方,并以2元的价格出售了这些小圆面包以生产CHN。 bun头产生了CHN,购买了2个配方,花了2个pieces头,然后以4块的成本价出售CYM。这样,小圆面包研发美国和小圆面包生产中国没有利润,也没有交纳什么税。包子出售CYM,以4元的价格购买包子,以2元的价格出售,并以9元的价格出售。包子卖CYM,赚3元,在开曼缴税。这是转让定价,使税率较低的国家/地区的公司离开。这是最普遍,最普遍的避税方法。以上只是一个例子,可能不符合实际情况,但事实就是这个事实。 4。当然,针对这些情况,各国政府也具有打击这些避税措施的相关手段。因此,实际上,跨国公司的每个子公司都拥有更清晰的工会,更复杂的股权结构和更多样化的定价方法。但是核心思想是通过复杂的关联方交易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并将其保留在较低税率的分支机构中。 5。首先解释基本原理,但实际情况要复杂得多。但是由于许多人关心实际情况,我会更实际一些。转让定价现在是一种跨境逃税措施,各国税务机关主要对此进行了打击。调查和惩罚的主要方法只是比较方法。也就是说,您出售面包,其他人出售面包。比较您的购买价格,成本和售价。每个项目都有一个行业平均值。如果您的某个价格超出了行业平均水平,并且差距仍然很大,则应与您联系。如果事实证明您仍是关联方交易,则没有合理的理由。哈哈哈,等待罚款。如示例中的定价失败,势必会被罚款。 bun头产生了CHN,购买了2个配方,花了2个pieces头,然后以4块的成本价出售CYM。开个玩笑,别人做others头至少赚一元钱,所以您赚making头不赚钱吗?然后以低价出售给亲子公司。 6。正确地“以避税为主要目的的不合理定价”,我该怎么办?最好再次进行工业化:您的中国公司仍负责生产,bun头生产CHN。 (中国必须对生产和低廉的劳动力成本负责)女儿从美国转变为销售企业,即面包销售美国。 (有人问如果他们不能出售它该怎么办。开个玩笑,我们是一家跨国大包子公司。我们怎么只能在本地销售并向全球出口)Son Cayman转型为管理研发企业,面包管理研发D。您可能会问,这不只是函数交换吗?不,现在可以了小圆面包生产CHN,小圆面包销售美国。在同一个行业中,at头以各种成本的正常价格买卖。你不得不问,你免税吗? a头管理研发CYM没有吗?为CHN许可的面包生产开发“新的”面包配方(实际上是原始配方),每年的专利费为100亿美元。为美国的面包销售设计一个“新的”销售管理软件系统(实际上是原始系统),该软件的许可使用费为每年100亿元人民币。这样,所有利润都流向了开曼群岛的面包管理研发CYM。为什么这次看起来更心烦?因为没有办法比较价格。您说别人的公式和系统特别便宜吗?那是他们公式系统的低端。这是我们的千年祖传配方,采用了现代工艺,世界一流的面包配方。不得与路边摊比较。没有可比的。但是没有证据)我们的系统也是独立开发的,易于使用,效率更高,没有什么可以和我们相比。 7。当然,还是那句话,这只是一个例子,现实要复杂得多。事实是这样,但实际上只有大型跨国公司使用它。因为各种法律,财务和财务的设计极其复杂。而且,软件包子公司不太可能以这种方式使用它,因为这样一套程序本身的设计和实现成本很高。小圆面包的利润太低,让我们诚实地纳税。 8。我写的真的很受欢迎,嗯,我会尝试变得更受欢迎:如果您对实物物流感到困惑,我会给您一个栗子告诉您实物本身是最不重要的。你妈妈买菜,爸爸做makes头,然后卖掉。关键不是您在哪里出售它。关键是谁来交税。您出售面包,所以最终钱都掌握在手中,但您不应该单独纳税,因为您的父母也为出售面包做出了贡献,没有这些面包您也不会出售。因此,从理论上讲,应该由您,您的父亲和您的母亲支付税款的三分之一。假设您母亲的税率为10%,父亲的税率为20%,而您的30%可以。您纠缠于您和父母之间的后勤事务,我会告诉您这是最原始的手段。常见的避税方法实际上与这种物流无关。也就是说,您也不纳税,您的父母也不纳税。谁纳税?你的祖父纳税。您的税率仅为1%。但问题是您的祖父与bun头无关。然后我们必须建立关系。您的母亲使用祖父传授的议价技巧来购买蔬菜。这项技术非常有价值。它有多有价值?仅仅给爷爷所有的母亲可得的利润是不够的。这样,您的母亲就没有利润了,您要交多少税。同样,您父亲的s头使用祖父的祖传配方。您使用祖父的贩售方法出售面包。两者都是特别有价值的。仅仅给您祖父任何对您有价值的利润是不够的。最终,所有利润都归您的祖父所有,而您祖父的税率仅为1%。 9。税收是对利润的税收,只要它们对利润有所贡献。避税不是通过产品流来实现,而是通过利润流来实现。您需要做的就是证明税率最低的部分对利润的贡献最大。至于如何证明,则取决于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