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投资税|签署67个国家的BEPS多边公约,跨境投资的新税收挑战和对策【走出智囊团】走出智囊团观察2017年6月,包括中国在内的67个国家和地区,在巴黎签署实施与税收协定有关的措施以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多边公约,成为该公约的第一批签署国,标志着所有G20国际税收改革项目BEPS的完成行动计划。在后BEPS时代,国际税收收集和管理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传统的避税天堂已被列入黑名单,交易和商业活动的经济性质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并且越来越需要报告税收相关数据和信息。 “走出去”智囊团(CGGT)认为,中国外商投资企业顺应时事,更加重视对跨国税收风险的分析和判断。过去,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和百慕大群岛等避税天堂一直是中国对外投资的主要目的地。同时,许多中国公司习惯于在香港,新加坡和其他地方建立中间层机构,而无需进行大量业务活动。以达到避税的目的。但是,随着针对G20国际税收改革项目的所有BEPS行动计划的完成,中国公司必须掌握最新的国际监管环境,认真分析新挑战,并做出积极回应。中拉合作投资基金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部长陈志刚先生授权智囊团发表关于企业外商投资税收挑战的最新思路(原刊登于《国际税收》 2017年5)供中国企业参考。要点1。自经合组织推动BEPS项目以来,打击这种没有经济实质的行为已成为全球共识。传统的避税天堂,包括避税天堂和低税率国家,也已成为明确的目标。 2。对于仅持有股权投资并获得股息和财产收入(例如直接投资的中间层结构)的控股公司,至少该公司应执行适用于税务管辖区所有公司的法律报告要求,并具有参与举行股权管理活动所需的实质性条件限制了信箱公司和空壳上市公司。 3。随着国家增加税收征收和管理工作,跨境税收争端将增加。4。公司税收筹划应摒弃“偷税漏税”的思想,更多地关注跨境税收风险的分析和判断,重点是:适用于母国的相关CFC税收规则,经济实质性要求中间层结构,规则和数据信息,用于人为逃避常设机构的报告义务。文/中拉能力合作投资基金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部长陈志刚。2015年10月《 BEPS行动计划》最终报告发布后,相关国家调整了国内税收制度,国际税收条约,并结合国情和自身需求实施政策和措施,以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近年来,国际税收的征管方式发生了变化。跨境企业面临着新的国际税收环境,企业在外国税收征税方面也面临新的挑战。外国投资税收问题的一般观点母国的投资目的地,税收政策和管理措施与公司外国投资的回报水平直接相关,这对于“走出去”的公司是不可避免的问题,并且他们中的大多数必须通过税收筹划来减轻或延缓税收负担。 。一般而言,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投资目的地的税收制度。投资目的地是企业海外营业收入的来源。尽管不同国家的税收制度不同,但它们都非常重视本国税收收入的管辖权。作为投资收入来源的投资目的地或东道国(或地区,下同),其税收管辖权优先。第二是本国鼓励外国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大多数国家都有支持企业外国投资的税收法规。如果将国内产品在国外加工后重新进口,则免征关税;国内公司将免除从外国子公司收到的股息;国内法律规定了在国外的本国居民享受税收优惠的补贴;递延税收等。第三个是税收优惠空间网络,由税收负担低的第三个国家和相关国家和地区之间的国际税收协定组成。当投资东道国征收的预提所得税和资本利得税税率较高时,外国投资公司通常会认为税收负担低,税收协定网络庞大以及投资东道国都享有相对优惠的税收待遇的过境国国家和母国。 ,成立一个中间控股公司,以间接持有海外实体的股权。当然,建立和维护中间控股公司的成本,例如东道国对公司注册资本的要求,当地董事的人数,成立的成本和时间,年度审核要求以及国际声誉东道国等的要素。最初的共识是通过传统避税天堂打击避税。从那时起,它进一步涉及到不同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之间的税收矛盾问题,重点关注有害的税收做法,选择避税措施,并强调税收管辖区之间的税收。信息交流和监管协调。 2015年10月,经合组织向世界发布了15个BEPS行动计划和一份解释性声明,随后通过了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进行审议。这意味着国际税收制度的改革从2016年开始进入后BEPS时代。此后,包括中国在内的约100个国家在2016年底之前签署了《多边工具协议》,标志着BEPS行动计划的要求和建议,包括最低标准,通用方法和最佳做法,将在推进中。税制改革一直在不断实施和实施,现有的国际税收条约将陆续进行调整和升级。未来,企业外资面临的国际税收环境,东道国和母国所涉及的税收风险以及税收筹划都将与以往相比发生重大变化。 1。传统的避税天堂很难将利润转移到避税天堂和低税率地区,以达到不支付,少付或延迟支付的目的。这是过去许多外商投资企业或跨国公司常用的避税方法。自从经合组织推动BEPS项目以来,打击没有经济实质的行动已成为全球共识,包括避税天堂和低税率国家在内的传统避税天堂也已成为明确的目标。一方面,一些国家和国际组织发布了避税天堂清单。 2009年4月,经合组织在20国集团伦敦峰会上宣布了全球避税天堂的黑名单,灰名单和白名单。根据是否执行国际公认的税收标准黑名单,将哥斯达黎加,纳闽岛,菲律宾和乌拉圭纳入信息交流,其中包括比利时,文莱,智利,荷属安的列斯群岛,直布罗陀,列支敦士登,卢森堡,摩纳哥等38个国家和地区,新加坡,瑞士,巴哈马,百慕大,开曼群岛等。将40个国家和地区列入白名单,包括英国,中国(特别行政区除外),法国,德国,俄罗斯和美国。被列入黑名单的国家迅速承诺遵守国际标准,并被晋升为灰名单,而瑞士和其他国家实质性地执行了国际标准,并被晋升为白名单。2017年,欧盟还将发布避税天堂清单,并继续对避税天堂施加沉重压力。另一方面,通过避税天堂避税的做法更有可能受到限制,各国可以调整本国法律,例如收紧利息扣除政策,引入转让定价以及对受控外国公司的监管措施(CFC)目标。也许正如2014年英国《时报》报道的那样,避税天堂将在5年内消失。 2。加强税收信息的透明度和确定性。经合组织认为,未能及时获得有关恶意税收筹划计划的信息是世界各国税务机关面临的主要挑战之一。这也是存在BEPS行为的充分条件之一,例如转让定价,人为避免设立常设机构,混合错配以及协会避税等。为此,BEPS行动计划就数据统计,强制披露,转让定价信息等方面提出建议,以提高公司对税务机关和国家税务数据的透明度。例如,“转让定价文件和国家报告”要求跨国公司向相关国家的税务机关提供“主要文件”和“本地文件”,并每年申报“国家报告”。协议或税收信息交换协议等在相关税收管辖区之间自动交换信息。这些要求具有很高的约束力,并作为“最低标准”具有约束力,经合组织将监督参与BEPS行动计划的国家的实施情况。 2014年,经合组织发布了针对个人和公司银行帐户信息的金融帐户税收信息自动交换标准(AEOI)。通过统一报告标准(CRS),它规范了各国金融机构对外国纳税居民个人和公司帐户信息的收集和提交,并通过主管当局协议模型(CAA)来规范和管理外国税务居民的业务细节。税收管辖区之间的金融管辖区之间自动交换税收相关信息,进一步提高了国际税收数据的透明度。在二十国集团(G20)的大力推动下,到2016年底,已有105个国家(地区)签署了接受和执行AEOI标准的多边公约,包括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百慕大,卢森堡,荷兰,香港,新加坡和其他公司拥有常设中层机构的国家和地区。3。更加注意交易和商业存在的经济实质。 BEPS行动计划坚持以下原则:税收和经济实质在创造价值的地方和地点发生。尽管对经济实质的概念和要求没有统一的定义,但是经济实质的要求已体现在BEPS行动计划的每个核心环节中。 BEPS项目报告为一些交易和商业存在的经济实质判断提供了建议。无论是交易还是商业存在,都着眼于其是否从事核心业务并获得直接相关收入的经济实质,而判断方法可以采用联系法。就交易的经济实质而言:就商业存在的经济实质而言:4,增强了国际税收规则的一致性。 BEPS项目的结果具有软法律性质,对OECD成员具有共同的合规要求,并且至少对G20成员具有政治和道德约束。这对于既不是OECD也不是G20成员的其他国家具有参考意义。因此,在后BEPS期间,全球税收规则的一致性将得到增强。首先,现有的国际税收制度案文已得到更新和修订。包括对经合组织国际税收协定模型的修订,对转让定价准则的修订,对同期转让定价的要求的澄清,以及对包含多个经济活动指标的国家报告模板的共识。第二个方面是通过提出通用方法,最佳做法和其他建议,提出制定利息扣除的通用方法并推荐与强制披露制度有关的最佳做法,来阐明建立有效的受控外国企业税收制度的关键要素。第三,通过谈判和签署“多边工具”,有关国家将修订和加强现有双边税收协定的一致性。它涉及理顺争端解决机制,规定多边和双边相互协商程序(MAP)机制的最低标准,最佳做法和强制性仲裁措施;使用一般的反滥用措施来处理双重居民身份,改善国家税收政策以消除混合错配安排能力,防止税收协定的优惠政策被不适当地授予等的能力。5。国际税收征管严密,跨境税收纠纷将会增加。 BEPS行动计划将不可避免地带来严密的全球税收征管趋势。首先,现有税法的适用范围和适用性得到了扩展。例如,BEPS项目报告专门分析了“数字经济”发展对国际税收的影响,并提出了监管建议。第三是,在100多个接受AEOI标准并实施了CRS标准的国家之间,国家之间,尤其是与金融税收相关的数据之间交换信息的强度和频率提高了,最迟在2018年实现的信息会自动交换。第四,涉及各国非居民的税收优惠将受到某些限制。为了防止有害税收竞争并避免竞争影响,BEPS行动计划加强了经济实质性要求,并增强了有害税收实践论坛(FHTP)的功能。随着国家增加税收征收和管理工作,跨境税收争端将增加。特别是自2016年以来,特朗普当选美国总统以及英国脱欧和其他“黑天鹅”的公投屡屡发生。各国的民粹主义趋势有所增加,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全球产业链正面临重建,经济全球化趋势趋于不同。尽管BEPS行动计划也有针对性地预见并形成了争端解决机制,但毕竟触发并完成“同行评审”或“强制仲裁”是旷日持久且耗时的。对于公司而言,时间成本非常高,收益可能非常有限。 BEPS后时期内外国投资应关注的税收问题。一方面,政府税收的来源是企业的经营利润。各国对BEPS行动计划的促进和实施并不是为了限制和阻碍企业的利润。建立一致性并保护企业实质性业务所在税收管辖区的税收权益。另一方面,公司税收筹划的基本目的是减少总体税收负担并提高盈利能力-这在BEPS期间前后不会改变。因此,企业税收筹划应摒弃“偷税漏税”的思想,更多地关注跨境税收风险的分析和判断,并特别注意以下问题:一,适用于本国的相关CFC税收规则,包括“控制”的法律定义和执法惯例。 CFC规则要求即使不汇回利润也要征税,但这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于“控制”的本质。换句话说,只要不违反母国CFC规则的控制标准,来自东道国的企业收入仍然可以避免纳税或延迟纳税。例如,如果中国公司在实际税负低于12。5%的其他国家或地区设立机构,则如果整体股权投票权不超过50%或没有实质控制权,它们将不会分配或分配利润基于合理的业务需求。无需在输入期内计算当前收入。过去,企业为外商投资建立的中间层结构更像是没有实质性业务或管理活动的空壳公司。许多低税国家也允许或鼓励空壳公司的存在。在BEPS之后的时期,所有国家,包括过去的“避税天堂”,都增强了居民企业的经济要求。因此,中间结构应从“空”变为“真实”,并在跨国公司中有效发挥必要的运营或管理职能。新成立的特殊目的机构(SPV)需要直接从事适当的经济实体活动,至少是人员。在某种程度上,这也将增加外国投资的成本。第三是人为地规避常设机构的规则。企业可以使用本地销售渠道,也可以自己建立海外销售组织。随着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海外物流支持或售后服务也越来越重要。 《 BEPS行动计划》中有关“永久逃避常设机构”的一些建议建议,各国应从收入权而不是股权和机构的建立,即从销售活动和营业收入的角度来判断它们是否是居民企业。该税收管辖区中的业务活动。实质性贡献,以确定相关收入(或特定百分比)是否为应税收入,包括通过代理或类似安排,通过所谓的准备活动或辅助活动(实际上是企业的核心业务)和其他活动。从事跨国业务和计划跨国销售的企业需要注意适用的东道国规定,以避免双重征税。第四是数据信息报告义务。 BEPS行动计划为解决各国之间税收相关数据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投入了大量精力,并已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实质性结果,并将在未来几年内实施。如果一家跨国企业集团满足某些条件,不仅需要及时将主要报告提交给当地税务机关,而且需要将当地报告提交给东道国税务机关,还需要将国家报告提交给国家税务机关应及时披露其主要创造价值的因素(例如人员,经营实体,业务活动,资产等)以及每个国家的当地税收情况。此外,此类国别报告还将由其投资和运营所在国家的税务机关通过自动信息交换获得,从而为税务机关评估跨国企业的转让定价和国际避税风险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当然,BEPS行动计划的实施给跨国公司或外资公司带来了挑战和机遇。在后BEPS时期,企业应善于在透明度更高,管理更协调的国际税收环境中发现管理差异和比较优势,并根据情况采取行动以最大化收益。 《国际税收》 2017年第5期作者简介陈志刚,中拉能力合作投资基金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主任。英国城市大学金融经济学硕士。他于1998年加入国家外汇管理局,曾在国际支付部,管理和检查部以及往来帐户管理部工作。他曾担任往来账户管理部货物贸易外汇管理部副主任和调查员。参与了中国证券保险领域涉外业务发展,服务贸易优化管理,商品贸易改革,人民币跨境结算等领域的政策研究,制度制定和监管实践,并发表了有关外汇保险的发展报告,中国外汇市场和其他杂志上的证券有很多关于对外开放市场,改革进出口的跨境资本流动以及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的文章。 2015年进入中拉产能合作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走出智库:“一带一路”战略确立以来,走出智库(CGGT)与国内外一流专业机构和权威专家资源的合作,专注于风险管理,人力资源,海外市场形象,海外等不同领域的法律,投资银行,税收,估值,实践研究和专业咨询服务信息情报和数据管理。 △进入全球智囊团的全球法律,投资银行,税务,估值,风险管理,海外市场形象管理和其他类型的专家资源-与商务部投资促进局建立合作关系-与领先的律师事务所合作/来自世界各地的律师团队,达成合作伙伴关系;-与全球领先的投资银行Rothschild,美国华联投资银行达成合作;-与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团队;-与全球资产评估领域排名最高的道亨美学团队结成战略伙伴关系;-与全球排名最高的人力资源管理领域美世公司达成战略伙伴关系;-与该基金会前首席经济学家团队签署了合作协议经济学家情报部; -与精神健康管理领域的国内第一大公司圣心阳光携手,达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与美国智能制造/大健康专利技术并购基金-彭氏资产合作。如有必要,您可以给我们(cggthinktank)发送消息“公司+名称+职位+手机号码+商业电子邮件+需求”以获取专家帮助。走出智囊团(CGGT)不会谈论真相,而只是谈论干货。来自投资银行,法律,会计,风险管理,银行/保险,品牌,人力资源,评估,海外信息情报以及国内外数据管理等9个领域的专业人员。走出一站式的专业实践和数据信息平台,进行跨国投资并购智囊团。有关更多信息,请访问:www。cggthinktank。com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