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的功能如此之多,但可以说还有更多的特殊功能。据估计,大多数人会想到避债和避税一词。当保险推销员向所有人(尤其是一些高端潜在客户)出售保险时,最受关注的是保险可以避免债务和税款,发誓让您感到只要购买保险,您就可以避免债务!避税!保险可以起到避债和避税的作用,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保险都具有避债和避税的功能。易宝军首先谈到了保险避税:避税,这里我们指的是遗产税,我国征收遗产税的条件还不成熟,尚未实施,所以现在我们不需要考虑继承问题。税收指出,购买保险,如果您选择指定受益人,可以在避免继承税方面发挥作用。此外,个人所得税也免税。 《中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明确规定,保险赔偿免征个人所得税。当然,诸如营业税和增值税之类的税费和保险也不会再增加了。有些保险公司声称具有“不偿还债务,不离婚”的效果,保险除了可以避税以外还能避免债务吗? ?易宝军告诉您,并非所有的保险公司都具有避免债务的功能,购买了可以避免债务的保险并不意味着您当然可以避免债务。最近,一个小伙伴问易保军,年金保险可以避免欠税吗?每个人通常都接受的保险是金融保险产品,包括股息保险,全能保险,养老保险等,支付期短,长期收入高。这种类型的保险通常提供一定的保护,并且保护很少。该功能仍然是财务管理,并且长期收益是可观的,但是这种类型的金融保险产生的收入(生存基金)没有债务回避功能,只有保护不力才能在债务回避中发挥作用。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执行被执行人所拥有的人寿保险产品的产权和权益的通知》,明确说明了保险是否可以避免债务。要点如下:1.人寿保险产品的产权属于执行对象的,人民法院可以执行。 2。人寿保险产品的产权和权益包括可以根据保险合同获得的生存保险金,现金股利和现金价值(账面价值,未到期保费)。拥有明确所有权的保险金和其他财产权。 3。被保险人是要执行的人,人民法院应当将保险产品从保险产品中取出后获得的财产利益通知被保险人和受益人。 4。人民法院可以要求被保险人签署投降申请书,并向保险公司签发保险扣款通知书。五,被保险人下落不明或拒绝签署移交申请的,人民法院可直接向保险公司签发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保险公司终止保险合同。六,投保人未签署移交申请书后,保险公司将根据人民法院的执行解除保险合同,并协助执行。如果有关人员因此起诉保险公司,人民法院将不予支持。因此,年金保险不具有所谓的“避免债务”功能。负债时,保单的现金价值将被迫偿还债务!确实,在欧美的发达市场中,有许多可抵税的保险。目前,中国正在逐步实施,但进展并不顺利。如果是人寿保险,定期人寿保险,二重保险等,这种以死亡为支付条件的保险(请记住以死亡为支付条件)具有一定的避免债务功能。但是,有一点需要注意,当我们购买保险时,受益人分为指定受益人和合法受益人。根据合同法,如果指定了受益人,则无需将保险收益用于债务减免。相反,如果没有指定的受益人,则受益人还需要在获得保险赔偿时偿还被保险人的债务。然后,在购买保险时,请不要盲目相信所有保险都能避免税收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