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避税法的适用范围,出口退税避税技巧

提问时间:2020-05-20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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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0-05-20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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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37号文第37条的规定,适用于出口货物的出口退税率,应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二款,增值税税率为13%的商品主要包括以下几项:1。食品,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供暖,冷却,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民用煤炭产品;三,书籍,报纸,杂志;四,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物品。取消13%的税率后,上述部分商品的增值税税率改为11%,主要包括以下类别:农产品(包括食品),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空调,供暖水,天然气,家用煤炭产品,食用盐,农业机械,饲料,农药,农膜,肥料,沼气,二甲醚,书籍,报纸,杂志,视听产品,电子出版物。同时,增值税出口退税率也从13%调整为11%。如果购买时已经按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则实行13%的出口退税率;购买时,增值税按11%的税率征收。实行11%的出口退税率。对于在2017年8月31日之前出口本通知附件2所列货物的制造商,适用于其业务的出口退税率取决于其出口时间。对于在2017年8月31日之前出口本通知附件2所列货物的制造商,实施税率为13%的出口退税率。出口时间应与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