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财政税收政策频繁出台,增值税起征点已发生较大变化+ 2019年新增值税率+新个人税+社会保障新规定,其他政策陆续出台。无疑,这样的信号将被释放,并且在将来,公司将更加严格和相关人员,将不可避免地将行业调整为更加规范。今年税收审核的重点之一是在“个人税收”方面,最直接的是工资!工资代表事例广东省鹤山市税务局稽查局根据上报的信息对生产企业进行了税收稽查,并通过核算“会计”差异来核实该企业对他人身份信息的欺诈性使用。并仔细检查薪资和支出数据。 1。工资分解法,避免代扣代缴,代扣代缴税款,偷逃个人所得税20万元以上。该局决定依法补缴税款,增加滞纳金,并处以40万元以上的罚款。在这种情况下,尽管已提请税务机关注意该报告,但该报告信没有充分的证据。税务机关仍然依靠黄金税收第三阶段系统中的相同行业信息以及收集和管理数据来收集企业的漏洞。老板,股东,财务等业务经理要非常注意税收安排的合法性!否则,它将不仅要偿还税款,而且还需要计算滞纳金,并处以每天五十分之一的罚款!还将给企业带来声誉,税收信用等级等损失!公司人为地减少了雇员总数,以达到为高科技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和少缴养老保险的目的。 FRM Jun不得不说,为了符合税法为高科技企业规定的条件,企业A的欺诈行为简直就是死亡!这不仅带来巨大的税收风险,而且很可能被取消高科技企业的资格。将来,我们不仅将不享受税收优惠,而且我们的企业声誉也会受到影响。税务局在纳税评估中发现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优惠所得税的情况,近三年来,甲公司的销售额每年增长20%,所得税负担高于平均水平在同一个行业中,其他税收评估指标更好。但是,在该年度中,“今年研发人员数量”,“今年员工总数”和“今年研发人员占今年员工总数的比例”这三个指标甲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变化不大,与经营特点不符,引起税务机关的质疑。通过了解,只是关键设备的升级和生产技术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生产能力,但这并不是企业A的生产规模大幅度增长的主要原因。为此,税务人员进行了五个领域的研究。对企业A的验证,即生产计划和安排记录,员工时间表,加班补贴表,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支付原件,以及个人所得税预扣明细。首先,每个部门的实际雇员人数大于“企业基本信息表”中的雇员人数;其次,员工的社会保障缴费率远远高于当地同类企业的水平。结合企业A的“劳动服务支出”支出相对较大的事实,税务官认为企业A可以将一部分员工工资作为成本以劳务费的形式包括在内。事实证明,甲公司发现税务人员经常检查高科技企业是否错误地增加了技术人员。他们很少检查企业的员工总数,而是决定采用另一种方式,真正反映技术人员的人数,并人为地减少了员工总数。这不仅满足了科技人员占当年职工总数不少于10%的要求,而且达到了公司缴纳更少养老保险的目的。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管理指南》(国发发【2016】 195号)的有关规定,企业员工总数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雇员。通常,在职人员的薪酬计为“薪金”,兼职或临时雇用人员的薪酬计为“劳务费”。可以通过企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或支付社会保险费来识别在职人员。但是,无论在职,兼职或临时雇用的人员累积的工作时间超过183个小时,均应计入企业员工总数。因此,尽管甲公司以劳动费用的形式以成本费用的形式包括了一些雇员的工资,以达到减少雇员总数的目的,但按照规定,甲公司的人员的工资是“人工”。如果他们满足累计工作的条件,则为“费用”。如果期限为183天,则也应计入雇员总数。服务费是一个坑,并且可以打开,而不仅仅是您想要打开它。根据企业的情况,在上述情况下,检查员应开始对企业账簿中的薪资和支出项目进行自查? FRM建议从四个方面实施验证:检查公司人员名单,出勤表,薪资表和计算表,督察员分析企业的会计凭证和原始凭证,结合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生产规模,核实职工人数和工资标准,重点核实月薪低于3500元的人员比例。审查并分析公司的“应付职工薪酬”帐户是否与已付工资总额相对应,并检查各种津贴,补贴和奖金是否正确支付。检查“应付福利费”帐户的支出,并核实企业通过该帐户发行现金和物品的具体情况。使用三阶段黄金税制和社会保障体系,检查薪资表中的雇员人数与企业支付的社会保障人员是否有显着差异,并验证公司的个人比例所得税申报表和收入。最后,经核查,检查人员确认该公司2014年至2016年非法使用他人的个人身份信息,非法列出10余名企业人员,虚报工资支出60万元以上,以逃避个人所得税。 20万元以上。正如FRM所期望的那样,他所做的事情永远无法逃脱。面对检查人员提出的证据,该公司承认了非法事实。鹤山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征收税款,并对企业处以罚款。重点检查工资表中的预扣税额是否按照税法规定依法计算,是否存在人为计算错误和故意少缴个人税款。重点检查薪水清单上的员工是否是公司的真实人员,以及是否有虚假清单和虚假工资。 《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合理工资,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董事会和公司制定的工资制度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待遇。薪酬委员会或有关管理机构。税务机关确认工资合理性后,可以按照以下原则进行掌握:(一)企业制定了更加规范的职工工资制度。 (二)企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行业和地区水平相吻合; )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支付的工资,薪资是相对固定的,有序地进行调整; (4)企业已经按照实际支付的工资和薪金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 (5)关于工资的安排,根据《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国税发〔2006〕162号)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如果在中国两个或两个以上地点取得工资,必须有关于纳税申报的规定。“第11(1)条规定:“如果工资是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地方获得的,则选择申报并将其固定在一个单位所在的主管税务机关。工资薪资在或以上的,应当固定一个单位,携带个人身份证和复印件,工资薪资支付合同以及颁发证书。所得税,多退少。着重检查是否有人离开公司,甚至在公司的薪水表中死亡,但他们仍然申报个人税金,并且没有及时删除这些人的信息。着重检查企业在计算个人税时是否有意将“工资和薪金”项目转换为“附带收入”和“其他收入”,并将高税率项目转换为低税率项目,从而减少了纳税申报。对于当月员工获得的年度一次性奖金,采用除以12个月的税法,确定适用税率并根据其商数快速扣除。注意:在一个纳税年度中,每个纳税人只能使用一次纳税计算方法。重点检查薪资表中的免税收入项目是否符合税法的要求,例如个人免税健康险业务是否符合条件,个人通信免税补贴是否符合标准。最后,FRM还提醒您不要采取错误的避税方式:使用离职补偿避税,现金支付,支付发票偿还,两张银行卡,第三方转账等均不符合规定。本文的注册会计师是广东省鹤山市税务局,中国税收报告,税收讲堂,财税解释,明课税,课税课税,郝老师说会计。由FRM Financial Risk Manager发布。如果由于作品内容的版权存在问题,请在文章末尾留言或与微信ID:frmwx666联系,以在本文发表之日起30天内进行处理。任何组织或个人(如果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