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税局和地方国税局合并后的北京市税务局的新行动:设立反避税调查处等分支机构,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7号推进改革为确保国家税务和地方税收征管体系顺利,有序地进行税收机构改革和各项税收工作,按照税收机构改革工作安排,国家税务总局现已批准了四项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北京税务局税务机构设立国家税务总局北京税务局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税务局。其职责公布如下:1。北京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负责上市大企业的税收服务和管理,指导大企业完善税收风险防控体系,实施专业管理,提供个性化服务。 2。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负责进出口税收管理,参与税收咨询,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负责中国使馆(领事馆)管理和离境退税,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外贸企业,指导出口退税日常管理等工作。 3。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负责反避税管理,对反避税行业进行联合检查,对集团进行联合检查,协助,谈判和执行税收协定。 4。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负责税收政策咨询服务,税收知识库以及纳税服务平台的运行和维护,税收服务投诉以及与税收有关的非法报告的接收和转移。特别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于2018年8月16日发布的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包括国家税务总局第一税务分局在内的四家税务机构工作职责的公告的政策解释局为了促进国家税收和地方税收征管体系的改革,确保税收机构改革和各项税收任务的顺利,有序开展,按照税收机构改革工作安排并按照批准国家税务总局北京税务局(以下简称“我局”)成立了国家税务总局北京税务局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税务分局。 2。进一步明确四个派遣单位的工作职责为配合有关部门的要求,我局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北京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四个税务局职责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