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当大多数人将注意力集中在新的临时税收减免方法上时。背景中的一些朋友提出了一个问题:个人业务收入是一种有效的避税方法吗?一些朋友询问新税法与《个人营业收入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之间的矛盾。这个小伙伴认为,新的《个人税法》营业收入(总收入减去了由直接支出产生的个体商人,个体经营者,合伙企业和其他个人生产和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直接支出和分配的间接支出,包括在成本,期间支出和应税收入损失是在不扣除依法确定的6万元扣除额,专项扣除额和其他扣除额的基础上计算的,实际上,这里存在一些误解,因此,小浩这次将为业主解释有关知识点:区分区别从个人收入的范围,营业收入的纳税方式和应纳税的人以及营业收入的申报规则,确定营业收入和劳动报酬之间的关系,检查征收的两个限制以及营业收入能否有效避免税收,阅读后请记得收税〜一小鬼《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所述各项收入的范围:(五)是指在中国注册的个人,工商户所得,个人从事生产和商业活动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依法取得许可证,从事学校办学,就诊,咨询等有偿服务活动;个人承包,租赁,分包,转租收入;来自个人生产和其他商业活动的收入;即:来自非法人企业的经营收入(领取营业执照),例如:个体工商户,个体所有者,合伙企业等,全部为经营收入;只有文件中指定的2、3和4属于生产和经营的收入,否则从个人作为自然人的经营中获得的大部分收入将是劳动报酬的收入。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第六条《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所指的各项个人收入的范围(二)服务性报酬收入,是指从业人员取得的收入。劳务,个人获得的收入,除上述业务收入外,基本上属于劳务收入。 1。培训师为企业提供专业培训2。建筑承包商工头承包企业绿化项目例如,培训师和承包商均已通过工商税务登记,作为企业经营所得的相关收入全部为营业收入收入。如果培训师和承包商未申请工商税务登记,而个人经营取得的有关收入,则按照规定,培训师的收入为劳动报酬,建筑承包商的收入为营业收入。区别在于工商税收登记的营业收入和劳动报酬为三,由企业收缴后由个人缴纳;未经工商税务登记的非固定经营户,由个人缴纳。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其他生产经营活动所得,扣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和其他依法确定的扣除后的收入是应税收入。 1。在《个人所得税的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中,仅扣减了6万元的支出,特殊扣除和其他依法确定的营业收入扣除。否:对儿童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老年人抚养费的6种特别补充扣除。 2。关于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的具体内容,执行细则(征求意见稿):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款确定的其他扣除,包括企业个人缴费符合国家规定的年金1。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的商业健康保险,递延税项的商业养老保险以及国务院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 Wu Lu 01,02怒01 02 02 1。个人拥有公司的收入,年收入100%,年收入500万,税务机关不得通过定期配额,预先核定的应税所得率等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在《个人税收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中,不允许对年收入超过50元的个人征收所得税。一定数量,但没有具体上限。北京的地方政策也没有设定上限,这里可能会进行政策调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1〕50号)。(三)完善生产经营收入征收管理制度。难以实施审计收款的,应当严格依法实施核定收款。律师,会计师事务所,税务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和房地产评估等法务中介机构不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取得营业收入时,由纳税人在当月或季度末后的十五日内计算年度个人所得税,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付税款;应在2014年3月31日之前进行结算。属于营业收入的,纳税人应将每月或每季度的个人所得税缴纳给税务机关,以预付税款,结算应在以下日期的3月31日之前结算。年。因此,公司在付款时无需预扣和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