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视觉中国当没有足够的税收来避免避税时,逃税是有动机的。 /综合编辑|高焕焕据《中国企业家》杂志7月28日报道,江苏警方已介入范冰冰的“阴阳合同”案。该事件源于崔永元的“复仇报仇”。十五年前,冯小刚拍了一部电影,名为“手机”。当时,崔永元认为影片中的主人公严守义在暗示自己的形象,与冯小刚等人发生冲突。今年5月,崔永元获悉“手机2”原队正在开枪的消息时,他在微博上“攻击”了冯小刚,刘振云,范冰冰等相关创作者。崔永元先后在微博上发表多张图文,揭露“阴阳合同”事件,称有演员在逃税等。同时,范冰冰的乘务员合同也被宣布,暗示他被怀疑逃税。随着事件的继续发酵,这也引起了政府和其他各级的高度重视。 6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指示江苏省及其他地方的税务机关对影视从业人员“阴阳合同”中涉税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据新华社报道,6月27日,中宣部,文化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电影总局联合发布了《通知》,要求加强电影业的高额报酬和“阴阳合同”,处理逃税等问题,控制不合理的报酬,促进依法纳税,促进影视业健康发展。 7月9日,崔永元还发布了微博:“我整理了与华谊兄弟合作的585名演员的信息,并以EXCEL形式提交给了国家税务总局和有关单位。相信这里涉及逃税和逃税,我相信经过总局调查取证后,事实必定会揭晓。“所谓阴阳合同”是指两个不同的合同。交易双方签署的金额,以及较小的“阳合同”,用于记录和纳税;另一笔金额较高的“银合约”实际上规定了双方的交易价格。景恒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的高级合伙人,原高级检察官邓学平在接受《中国企业家》采访时说,实际上,“阴阳合同”很普遍,目的也很多样化。有些是为了逃避法律规定,有些是为了逃避法律义务,而另一些则可能是特定方之间的业务策略。就法律层面而言,签订“阴阳合同”是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将带来一系列法律风险。“阴阳合同”将导致部分或全部不具有法律效力。同时,邓雪平还表示,影视演员如果存在崔永源所说的“阴阳契约”,那就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避免名人税有很多类型。据了解,名人收入主要有四个来源:订约公司获得的固定工资或股权激励,商业广告报酬,投资收入和个人工作室收入。但是,收入多样化不会影响税收,每种类型的收入都有相应的条款来税收收入并与席位相匹配。根据中国税法,名人的薪水和名人的薪水与普通人的税相同,适用于3%-45%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股息股息按20%的附带收入征收;工作室收入是根据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经营收入从5%征收到35%。例如,由于名人的巨额收入,在2017年中国名人收入排行榜中,前十名的收入超过1亿,范冰冰以2。44亿名列第一。因此,在累进税率中,通常适用最高等级,即45%的税,40%的劳动税,20%的利息股息股息所得税和35%的个人营业税。据业内人士介绍,为了少缴税款,各种避税方式应运而生,例如设立工作室,选择注册地点等。 1。避税天堂“霍尔果斯”,注册公司或移民近年来,许多名人和娱乐,影视公司在税收优惠领域中注册了公司,包括新疆霍尔果斯,浙江东阳,明星工作室聚集上海松江区和无锡国民。数码电影产业园等。唐德影业和范冰冰共同创立了爱美神影视,他们的避税天堂分别是新疆喀什和无锡。据《中国时报》报道,人口仅8。5万人的县级城市霍尔果斯(Horgos)吸引了名人和影视公司入驻。最直接的原因是避税和开辟了绿色渠道。使用此方法,税率可以从最高税率45%降低到35%。同时,也有人嗅到了商机,“注册经济”应运而生。在霍尔果斯市注册的公司也可以快速上市,政府将在上市后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奖励。北京明水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中国律师协会金融税收法律研究协会理事长史志群认为,“这种行为目前被视为法律行为。不能排除仍然存在一些非法现象。据不完全统计,自2015年以来,已有200多家影视文化或媒体公司定居在霍尔果斯。但是,问题仍然存在。这些在霍尔果斯注册的公司基本上是“空壳”,没有员工。真的去当地的办公室。据《新京报》报道,许多追赶霍尔果斯税收红利所带来的混乱的公司引起了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税务部门也开始将霍尔果斯作为打击避税的目标。斯洛伐克影视外壳公司的调查。根据《中国时报》的报道,放弃国籍和避税也很普遍。归化程度低,甚至免税的国家,例如瑞士,列支敦士登,安道尔和摩纳哥,只需对中国义务中的收入缴纳有限的税款。 2。建立工作室并以个人名义纳税。根据税法,明星以个人身份征收最高的所得税。因此,可以采用建立制片厂,独资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方式,按照工商户的缴纳和税收的合并收取,近年来相对较低的法人税成为一种趋势。根据腾讯娱乐的报道,合并的原因是由于影视业,因为影视公司的许多成本没有发票,而且会计账簿不健全,所以合并是个人合并所得税。根据以前的媒体报道,许多知名名人基本上都是以工作室的名义从事外部广告,电影和其他业务,而明星在与工作室签订合同时也使用服务合同而不是演员合同。 3。根据腾讯娱乐的说法,制片人需要多样化的薪酬支付方式或直接收取“税金”“差价”,因为明星与普通人在税收规则上没有区别,对于明星来说,其薪金为几十甚至更高。十亿,薪水越高,他们获得的应税收入越多。为了降低或规避这种“过高的累进税率”,许多名人将私下与合作机构达成协议,以通过分散支付方式逃避对奖金征收的税款。例如,通过分期付款或多阶段合同来避税。制片人需要缴纳“税后酬金”也比较普遍,圈子中认可的明星出场费应为税前收入,但许多名人会要求制片公司缴纳税后全额费用。依法纳税实际上是转移成本,这已经成为影视业的一种正常现象,但是,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娱乐业人士说:4。个人单一收入的分配和转移据《中国时报》报道,在各种避免表演艺术税的方式中,个人收入是公司化的,而来自各种职业的收入则有所不同。例如,作为制片人,顾问和其他职责,电影将被分发到各个子项目,包括生产成本,咨询费,咨询费,服装费和化妆费。范冰冰的这部片子,由两个身份和两家不同的公司共同出品,耗资5亿元人民币发行。尽管一些网民此前曾报道说电视已经退还了“八情传”,但这些项目是否属于纳税,免税,减税等范畴,都需要由税务部门检查。根据《中国时报》的说法,直接支付现金或从其他人的账户中获得报酬,普通的避税措施,例如将股份转换为红利和红利,分配姓名和建立信托,都可以减少税款。 。其中,在税收检查中很难找到以“接受礼物”的形式获得诸如房屋和珠宝等扣除额的方式,以避免高薪带来的高额税收。 5。设立第三方公司设立第三方公司是一种更复杂的避税方式。北京龙眼律师事务所北京分公司高级合伙人傅忠文说:“转让给第三方公司实际上是发行虚假发票的第三方公司。这是非常严重的。虚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构成刑事犯罪。想逃税吗?北京明水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国律师会金融税收法律研究协会理事长史志群认为,高净值人士寻求避税的原因比较普遍,部分原因是目前的税制是太简单和不完整。 “中国的个人所得税立法和制度设计相对较早,当时的某些法规和制度可能没有问题,但随着经济发展水平和收入水平的提高,有关制度也期待进一步的调整。”另一位法律行业从业人员员工认为,当为了合理避税而减税还不够时,逃税就有动机。 “当纳税额很高时,明星们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而逃税,但这是非法行为。”上述法律从业人员还认为,除提供一定的逃税机会外,税收征管体系还没有运转,税收征管方法落后,监管存在漏洞。更多的可能性。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表明非法逃税的代价不高。”该人士说。而且当逃税会带来严重后果时,许多明星仍然选择逃税。关于范冰冰的“阴阳合同”指控,景恒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的高级合伙人,原高级检察官邓学平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刑法》第六十三条对“中国企业家”进行了告知。第201条规定,除非范冰冰或其公司“因在五年内逃税而受到刑事处罚或被税务机关处以两项以上的行政处罚”,否则范冰冰或其公司将不会直接与刑法联系。 。无锡市税务机关已经介入调查。如果调查结果属实,它将向范冰冰或其公司发出追回通知,范冰冰或其公司应弥补应交税款,滞纳金和罚款。根据该界面上的报告,最有可能违反“阴阳合同”的是收入欺诈。例如,仅在公司合同100万元中指定了1000万元的收入,其余的900万元是通过现金等个人渠道进行交易的。但是,此方法属于恶意欺诈的类别,应依法承担调查责任。实际上,娱乐行业中存在逃税处罚的先例。 1989年,毛阿敏在黑龙江演出了5天,赚了6万元,偷逃税款近4万元,最终被罚款60万元。然而,五年后,毛阿敏再次陷入税务案的风暴,由于逃税而缴纳了27万税。刘晓庆被监禁的案件更具有轰动性。根据新华社的先前报道,2002年,刘晓庆被指控拒绝使用公司自1996年成立以来未使用的,未申报的收入,多行支出,虚假申报和通知申报。罚款1458。3万元,加上滞纳金,共欠税2000万,坐牢422天。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周兆成告诉《中国企业家》,刘晓庆案发生时,适用了1997年刑法中的逃税罪。简而言之,如果您逃税到一定数额(此起征点的最低起点是10,000元),则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们倾向于从损害结果和悔改措施的角度来考虑如何处理经济犯罪。经济犯罪已表现出轻罪甚至无罪的趋势。 2009年,《刑法修正案》(7)修订了逃税罪。当前的“刑法”第201条【逃税罪】修改了几项新法律。但是有两点,一是修改犯罪。原来的“逃税罪”改为“逃税罪”。也就是说,逃税者依法发出追缴通知书后,纳税人应当补缴应纳税额并缴纳滞纳金,已经受到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即使崔永元说的是真的,如果范冰冰之前没有收到过逃税的行政处罚,在税务机关依法发出追回通知后,要缴纳应纳税额,费,并接受行政处罚,那么范冰冰的行为不再构成犯罪。但是,如果范冰冰确实有逃税行为,法律将不会让她不受惩罚,而税务机关将让她补缴巨额税款和滞纳金以及行政处罚。如果行政处罚两次或更多次,而逃税行为仍然有效,则可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徒刑。如何规范星级税?关于明星收入的管理,让我们首先参考外国表演明星的税收方法。例如,法国规定了演员的最高收入标准,而日本每月向明星支付“薪水”。根据《国际先驱报》的报道,为了防止明星要求的价格过高,法国国家电影中心规定了明星的最高收入标准。如果明星的酬劳超过电影制作预算的一定比例,则电影将无法获得补贴和资金。日本的许多大公司都有“薪金制度”,在休假,退休或“超额”退休的艺人每月可获得稳定的收入。中小型经纪公司大多采用佣金制度,但通常是70%的艺术家30%或80%的艺术家20%。另外,日本的税率较高。如果收入超过4000万日元(约246万元人民币),则需要缴纳45%的税。这也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明星收入。从国外的经验来看,已经工作了多年的影视人王磊认为,这些自下而上的措施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解决星税问题仍然要从提高税收入手。系统。除了税务机关,还必须加强银行,工商,审计部门之间的税务管理合作。据《新京报》报道,从市场角度来看,名人的高收入归功于市场。但是,除了市场角度之外,还有社会角度,即能力越强,责任越大,必须有一个合理的税收制度向明星和富人征税。如果税收制度不公平,就有撕裂社会的危险。关于具体的整改措施,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与战略研究所研究员姜震建议,名人的收入可以全额管理,但出场费,代言费和广告费除外。收入将来在推动个人所得税的全面分类改革时,可以考虑将高收入阶层纳入综合计算和征税范围。参考资料:“名人避税的种类很多,但专业人士说避税和逃税之间的界限很模糊”,腾讯娱乐“税收局应该瞄准星空高收入”,而《新京报》十位律师解释了名人避税的十条规则:《股权激励奖励》,《中国时报》“可以将实际税率从45%降低到2%,避税者该怎么做? “,界面”富人圈中还有多少“范冰冰”正在逃税? “真相被揭露!”私募值班网主编:吴兆汉校对:高焕焕-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