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0个人税前税额是多少?
出于工资和薪金税目的,个人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项目为:
2.津贴和补贴。(1)独生子女补贴和育儿补贴。
(2)根据税法的旅行津贴和用餐津贴。差旅费津贴和餐费津贴仅在国家财政规定的范围内允许,超出部分还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定误进补助范围的通知》(财税〔1995〕82号)规定:国税发〔1994〕089号文件,规定非应税误进补助是指财务部门的规定,如果一个人因公在市区或郊区工作,则不能在工作场所工作或返回晚餐,如果他真的需要外出就餐,则将根据实际人数收取误餐费。用餐错误。企业以现金形式支付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医疗补贴和补充性养老保险,应全部计入接受者的当期工资和薪金所得,并按个人所得税缴纳。
(3)通讯补贴的扣除标准因地而异。一般而言,符合标准的可以根据事实扣除,超出标准的应计入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2条
以下个人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1)工资收入;
(2)劳务报酬;
(3)手稿报酬;
(4)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5)营业收入;
(6)利息,股息和红利收入;
(7)物业租赁收入;
(8)财产转让收入;
(9)意外收入。
从前款第1项至第4项获得收入的个人居民(以下简称综合收入)应根据纳税年度计算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按项目计算。从前款第5项至第9项取得收入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另行计算个人所得税。
第3条
个人所得税税率:
(1)对于全面收入,适用3%至45%的超额累进税率;
(2)对于企业收入,应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
(3)利息,股息,股息收入,财产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和意外收入应按20%的比例税率缴税。
第五
在下列情况之一中,个人所得税可能会减少。具体范围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残疾人,孤儿和烈士的收入;
(2)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人。国务院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况,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6条
应税收入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收入,是每年扣除每个纳税年度的收入后的应纳税所得额,扣除6万元的费用和特别扣除,特别额外扣除以及其他依法确定的扣除后。
(2)非居民个人的工资和薪金,每月收入减去支出的余额5,000元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收入,手稿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等每次收入金额均为应税收入。
(3)营业收入应为每个纳税年度的总收入减去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四)物业租赁收入,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收800元;收入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的20%,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量。
(5)财产转让所得的收入应为转让财产所得余额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6)利息,股息,股息和意外收入所得的收入,应为每项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手稿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的收入是减去收入的20%后的收入。从手稿中获得的收入减少了70%。
个人将其收入捐赠给教育,扶贫,扶贫等公益慈善机构。捐赠金额不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税收入的30%。扣除额:如果国务院规定对慈善慈善机构的捐赠应完全扣除税前,则适用本规定。
本条第1款第1款规定的特殊扣除包括基本养老金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险费以及居民根据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支付的住房公积金。状态特别额外扣除包括儿童的教育,继续教育,重症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养老金等。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告给国务院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