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省政府,国务院,人民解放军上级部队和外国组织颁发的科学,文化,体育等奖励。
2.国家债务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
3.政府特殊津贴。
4.养老金和救济金。
5.保险赔偿金。
6.军事转移费和遣散费。
7.结算费,辞职费,退休工资。
8.在中国的使馆和领导人的收入。
9.勇敢是一种奖励。
10.五种保险和一金。
11.教育储蓄存款利息。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文件,法规,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规定:
1.免税项目包括:
1.省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和人民解放军上级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和国际组织在科学,教育,技术,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项。;
2.国家债务和国家发行的债券利息。中国债券利息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行的债券的个人利息收入。国家发行的债券利息,是指个人持有并经国务院批准的金融债券。利息收入
3.依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是指依照国务院规定发放的补贴和津贴;
4.福利费,退休金和救济金是指根据国家统一规定从企业提取的福利金或行政事业单位保留的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金。 ;
5.保险赔偿;
6.军事人员的服务调动和遣散费;
7.按照统一的国家规定,支付给干部和职工的安置费,辞职费,退休工资,退休工资和退休生活补贴;
8.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各国免税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使领馆人员的收入,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条例》规定的收入中华民国外交特权与豁免;
9.中国政府签署的国际公约和协定规定了免税收入;
10.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的免税收入。
个人工商户或专门从事种植,水产养殖,养殖和渔业的个人,其经营项目为农业税(包括农业专项税,下同),畜牧业税,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它不属于征收农业税和畜牧业税的范围,应当对其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同时运行上述“四个行业”,“四个行业”的收入分别核算,并按上述原则处理。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应当结合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收入计算。如果上述“四个行业”的收入不能分别核算,则应按其全部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
其次,减税项目包括:
1.残疾,孤儿和烈士的收入;
2.严重的自然灾害造成的重大损失;
3.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的其他减税措施。
减少项目1和2的范围和持续时间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