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环节税税率计算公式

提问时间:2020-03-05 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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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3-05 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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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清关环节税金计算简要说明

为了便于理解进口阶段的税款,我们对通关时的税款计算作了简要说明。

在下面的示例中,假设产品的价值为100,000美元,运输成本为500美元,保险为100美元,美元对雷亚尔的汇率为1:4。

关税(II)税率为15%(特定税率基于海关代码NCM),IPI税率为10%(特定税率基于海关代码NCM),PIS和COFINS分别为2.1%和9.65%,ICMS税率为18%。

如上表所示,关税II的税基为CIF价格,而IPI的税基为CIF + II。

PIS和COFINS的所得税基础是CIF价格。

的流转税ICMS税基为(CIF + II + IPI + PIS + COFINS)/(1-ICMS税率)。

请注意,以上计算仅是一个简单示例。实际上,在海关的税费计算中还需要包含其他相对较小的费用,例如AFRMM(通常由商船队提供的额外运费)运费的25%),SISCOMEX(报关系统费),目的港码头费等。

进口增值税税率再下调 将减少进口环节增值税税负约2250亿元

从2019年4月1日起,如果进口商品最初采用16%的增值税率,则将税率调整为13%,如果采用最初的10%增值税率,则将税率调整为9%。

调整后中国进口增值税率的结构如何变化?

对进口公司的税收负担有什么影响?

中国通常对进口商品征收增值税,其征收标准与国内产品一致。2018年5月1日,中国将原始增值税税率从17%和11%分别调整为16%和10%,而这次分别从16%和10%分别调整为13%和9%。根据2018年进口货值的静态测算,自4月1日起实施增值税减税政策后,全年将减轻进口公司增值税负担约2250亿元,有效减少进口公司的税收负担和资本压力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降低进口增值税率将如何影响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

根据当前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消费者通过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购买商品。关税税率是个人购买限额内的0%。进口增值税和消费税是根据法定应纳税额计算的70%的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增值税率也同时降低。根据2018年进口货值的静态测算,减税政策实施后,今年将减轻消费者税收负担13.5亿元,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消费,满足人们的消费需求升级。

企业声明的注意事项

根据现行规定,如果进口货物在到达之前由海关申报,则应采用宣布装载货物的运输工具入境之日适用的税率。为了确保大多数进出口企业的利益,新的增值税税率适用于那些在4月1日或之后到达香港的提前申报的人。

如果企业在清关过程中遇到相关问题,海关将协助及时解决这些问题。

(通过:第一商业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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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进口增值税再次下调!_税率

深化增值税改革是2019年实施大规模减税减税的“大事”。这是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举措。为了实施大规模减税措施以及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实习的提议,以及实施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以深化增值税改革,财政部于3月21日发布了《减免税政策》。国家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相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公告)。从2019年4月1日起,如果进口商品最初适用16%的增值税率,则将税率调整为13%。如果应用10%的原始增值税税率,则将税率调整为9%。

16%

13%

10%

9%

1

调整后,中国的进口增值税税率结构如何变化?它将如何影响进口公司的税收负担?

中国通常对进口商品征收增值税,其征收标准与国内产品一致。2018年5月1日,中国将原始增值税税率从17%和11%分别调整为16%和10%,而这次分别从16%和10%分别调整为13%和9%。

根据2018年进口货值的静态测算,从4月1日起实施增值税减免政策,今年将减少进口公司增值税约2250亿元,进一步刺激了市场。活力。

2

降低进口增值税率将如何影响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

根据当前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消费者通过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购买商品。关税税率是个人购买限额内的0%。进口增值税和消费税是根据法定应纳税额计算的70%的税。

同时降低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增值税税率。根据2018年进口货值的静态测算,政策实施后,今年将减轻消费者税收负担13.5亿元,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消费,满足人民消费升级的需要。

3

申请业务时要注意的事项?

根据现行规定,如果进口货物在到达之前由海关申报,则应采用宣布装载货物的运输工具入境之日适用的税率。为了确保大多数进出口企业的利益,新的增值税税率适用于提前申报货物的人员,例如4月1日或之后抵达香港的人员。

贡献:南京海关关税司

你的“跨国拔草”交了多少税?_进口环节税

根据冯氏商业情报公司的统计,2017年中国消费者的海外支出达3138亿美元,同比增长15%,预计2018年将超过3500亿美元。

本文逐一整理并分析了几种海外商品购物渠道的进口税费,以使您知道每种类型的“跨境除草”将缴纳多少税。

1.国内专柜:专柜姐姐不是很开心

国内专柜注定是税费最高的专柜。需要缴纳的税款包括关税和税收,消费税和进口增值税。

关税=关税完税价格*当前关税率;

进口环节中的消费税和税费=进口环节中计算的消费税*消费税率,其中进口环节中计算出的消费税=(关税值+关税)/(1-消费税率) ;

进口增值税(VAT)=(完税价格+实际关税+实际消费税)×增值税率。

其中,烟酒消费税是一种复合税,也就是说,烟酒消费税需要增加特定税率。

如下表所示,通过国内品牌柜台购买进口商品税率最高,税种最多,因此价格通常最贵,但具有保真度的优势。 ,良好的售后服务和便利。

境外B2C直邮运输应缴纳邮政税,而通过保税仓库运输的B2C直邮应征收全面的跨境电子商务税。

包裹税

物品的价值少于5000元(20种非免税商品除外)

注:2018年10月,国务院调整了邮政税的税目和税率,自当年11月1日起实施。最新产品系列的整体邮政税率下降了,香精产品已分为高端和非高端类别。

这种模式的纳税风险似乎由跨境电子商务承担,但实际上,税费预计将部分反映在商品价格中,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也应承担受到消费者的欢迎。

跨境电子商务税

跨境电子商务综合税适用于国内保税仓库和从香港和澳门海关在线保税仓库运出的产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税在免征一般贸易税的基础上有一定的税率折扣,进口增值税和消费税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

以化妆品为例,普通化妆品的税率为11.2%,高档化妆品(价格为10元/毫升或15元/件及以上)的税率为25.5%,低于邮政税的25%和50%。

Haihu Global的自营产品,天猫国际的官方直销产品以及网易Koala的自营保税仓库产品均需缴纳此类税。

关税和税款暂时设为0%;进口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

进口环节的跨境电子商务消费税=进口环节消费税计算价格* 70%*消费税率,其中进口环节消费税计算价格=关税完税价格/(1-消费税率);

跨境电子商务进口增值税税费=(已付值+实际关税+实际消费税)×增值税率为16%。烟酒消费税是一种复合税。消费税需要增加特定税率。

此外,如果存在缴税的情况,买方需要与卖方就报销和其他事宜进行沟通,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购物体验。

第三,海外专柜和采购:互联网经济下半年

海外专柜购买和购买渠道需要按确定的税率为超额部分支付邮政税(分别为3%,25%和50%)

因此,海外柜台和购买渠道的邮政税率通常高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税,但是有可能在没有随机检查的情况下避免缴税。此外,购买海外柜台将导致旅行成本增加,并且由于海关检查的增加,采购代理的优势将降低,并且无法保证供应品和售后服务的质量。

目前,国内跨境进口电子商务行业的竞争格局基本稳定。天猫国际,网易考拉,京东环球和唯品会的CR4已达到75%。行业巨头已经获得了市场机会。

天猫,京东,网易考拉和唯品会占有75%的市场份额。

主流B2C播放器可分为基于平台的和自营的。基于平台的电子商务为合格的公司提供了一个与用户对接的中介平台,并收取平台入门费和佣金以赚取利润。出售进口商品实现了利润。

基于平台的参与者采用“基于平台+自我支持”的业务模型,例如天猫国际,京东(JD.com)等;自营主营业务采用“自持+平台支持”策略,例如网易考拉,小红书等

11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继续并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政策,扩大适用范围。从2019年1月1日起,适用跨境电子商务政策的城市数量已从15个增加到22个;扩大享受优惠政策的产品范围,增加税收63个。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产品上限提高将单笔交易限额从2000元提高到5000元,将年度交易限额从目前的每人每年20000元提高到26000元;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出口,研究和完善出口退税等政策。

(I)需求不是存货,是供应方面的海外商品消费行业核心矛盾的释放

(例如免税购买资格,对跨境电子商务配额的限制以及退出机会较少)是抑制需求的主要原因。

免税与跨境电子商务行业的增长并不相同,而是与放宽政策有关。供应方面的宽松政策将释放潜在需求。

免税商品免于进口环节的所有税费,而跨境电子商务模式需要支付一定程度的进口环节税,这为免税商品带来了更明显的成本优势。免费商品和更多定价空间。除产品保真度,售后保证和更快的提货等便利因素外,免税机型最具竞争力。

(香水,婴儿,衣服,数码,营养补品,水果,食品等)

跨境电子商务客户具有不同的目标群体和不同类别,这导致跨境电子商务的规模几乎是免税行业规模的10倍(跨境电子商务的规模)电子商务在2017年已达到3600亿)。

在线或离线纠纷不仅限于海外商品消费行业。几乎每个提供在线服务的行业都将存在。结论是,在线和离线协作开发是不可替代的。离线购物带来了在线购物无法提供的购物体验和服务。此外,对于海外购物,线下免税店比跨境电子商务便宜。

*本文是作者的独立意见,并不代表Tiger Sniff.com的立场

一次搞懂进出口增值税会计处理!

免税退税= FOB出口商品价格*外汇目录价格×出口商品退税率可扣除的信用额(())= 80 * 13%= 104,000元

可扣除的退税额=原材料的免税购买价格×出口商品的退税率

(4)确定可退还的税额

1.如果应纳税额为零或为正,即:没有税收抵免,则当前退税额为零;可抵扣金额=可抵扣税额,所有可抵扣税额均用作“出口抵扣额”国内产品税”。

的相关会计处理为:

借:应交税款---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的转移)

贷款:应付税款---未缴增值税

借:应交税款---应交增值税(国内产品的出口可抵扣)

贷款:应交税款---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如果应纳税额为负,即剩余税收抵免额,则退税额可免于以下限制:

(1)如果期末未扣除的税额少于可抵扣的税额:则当期可扣除的税额=纳税期末的未抵免税额期;

的相关会计处理为:

(2)如果期末可抵扣的税额等于或大于可抵扣的税额,则可以退回所有税款,则:当前税额=可抵扣的税额;

的相关会计处理为:

借款:应收出口应收税款(VAT)

贷款: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出口退税)

根据上述帐户处理内容,可以看出“出口退税”是按“当前可扣税退税额”(=出口销售额*退税率)计算的,具有两个功能:

1.“扣除”国内销项税;

2.如果“扣除”后仍有余额,则将其退还。

消费税法征意:白酒进口环节税率为20%加0.5元/500克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的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了改善税收法律体系,增加公众对立法的参与,广泛巩固社会共识并促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和开门立法,我们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税法》中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和方法在2020年1月2日之前提交评论: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2019年12月3日

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

第1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是消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消费税。

第二条消费税的税目,税率和征收环节,依照本法所附的《消费税目税率表》执行。

根据宏观调控的需要,国务院可以调整消费税的税率,并上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第三条在生产,批发或零售部门销售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人,应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消费税。

纳税人不出售自用消费品的,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消费税。

第四条消费税是根据从价税,从价税或从价与从价复合税(以下称为复合税)计算的。应税金额计算公式:

通过从价法计算的应税金额=销售金额×比例税率

通过定量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量×固定税率

通过复合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量×比例税率+销售量×固定税率

第五条纳税人从事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的销售和销售;销售和销售数量不分别核算,或者应分别核算具有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对于成套消费品的销售,应适用较高的适用税率。

第六条销售是指纳税人为销售应税消费品而获得的相关对价,包括所有货币或非货币经济利益。

纳税人出售的应税消费品。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用人民币以外的其他货币结算销售额的纳税人应转换为人民币。

第七条纳税人自己的未在外部出售的应税消费品,应按纳税人出售的类似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征税;如果没有类似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则按组合税率计算税额。

实施从价计算方法以计算组成税计算价格公式:组成税计算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

用于实施复合税法的计算组件应税价格的公式:组件应税价格=(成本+利润+自用数量×固定税率)÷(1-比例税率)

第8条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应按受托人类似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征税;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的,按照构成应税价格计算。

基于从价法的计算组件应税价格的公式:组件应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l比例税率)

用于通过执行复合税法计算税金的计算组合税价的公式:组合税价=(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固定税率)÷(1-比例税率)

第9条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组成部分的应税价格征税。

采用从价法计算应税组成的应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应税价格=(关税应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

使用复合税法计算税收时的计算组件应税价格的公式:组件应税价格=(关税应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固定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第10条如果纳税人申报的应税消费品的应税价格和数量明显较低且没有合理的商业目的,则税务机关和海关有权核实其应税价格和数量。

第11条如果将通过委托加工回收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则可以按规定扣除已缴纳的消费税。

第十二条使用外包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可以按照下列规定抵扣在下列情况下缴纳的消费税:

(1)烟草生产香烟;

(2)鞭炮和生产鞭炮的烟花;

(C)用杆头,杆身和握把生产高尔夫球杆;

(4)木制一次性筷子,用于生产木制一次性筷子;

(V)实木地板,用于生产实木地板;

(六)石脑油和燃料油,用于生产精制油;

(7)汽油,柴油和润滑油是分开生产的;

(8)集团内部企业之间使用啤酒液生产啤酒;

(9)葡萄酒生产;

(10)生产高端化妆品的高端化妆品。

除第(6),(7)和(8)项外,上述扣除仅限于从具有相同税项的纳税人进口或购买的应税消费品。

第十三条纳税人应凭有效凭证抵扣消费税。

第十四条出口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人免征消费税,除非国务院另有规定。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可以规定免征或减征消费税,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第十五条消费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由海关代税务机关征收。

海关应与税务机关共享委托消费税征收和货物出口报关的信息。

对个人携带或邮寄的应税消费品征收消费税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六条消费税责任的发生时间应根据以下规定确定:

(1)纳税人出售应税消费品,应收税款发生在取得销售收入或取得销售收入之日;如果是首次开具发票,则为开具发票的日期。

(2)除非受托人是个人,否则当客户是个人时,受托人应代表受托人收税。纳税义务将在受托人交付给客户之日发生。

(3)自用应税消费品的应纳税额尚未在外部出售,且交货日期应为同一天。

(4)对于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在进入海关之日发生应纳税额。

第十七条消费税的所在地应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出售应税消费品和自用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人,除非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另有规定,应当向纳税人代理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税收。位于或居住的地方。

(2)在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情况下,除非受托人是个人,否则受托人应向该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

(3)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人应在申报地点向海关申报税收。

第18条消费税的征税期限为10天,15天,一个月,四分之一或六个月。纳税人的具体纳税计算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应纳税额确定。如果不能按照固定的纳税期限计算,则可以一次性支付。

如果纳税人使用一个月,一个季度或半年作为纳税计算期,则应在期满之日起15天内提交纳税申报表;如果十天或十五天是一个计税期,则该计税期应终止从日期算起的五天内预缴税款,从下个月的第一天起十五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个月的应付税款。

扣缴义务人的纳税计算期和纳税报告期应按照前两款的规定执行。

进口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人应在海关填写海关进口消费税特别付款证书之日起15天内缴纳税款。

第十九条消费税的征收管理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国务院可以对消费税实行试点改革,调整税项,税率和消费税征收环节。

第二十一条税务机关与发展改革,工业与信息化,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商业,应急管理,海关,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消费税信息共享和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消费税征收管理。

第二十二条国务院依照本法制定实施条例。

第二十三条本法自20××年×月×日起实施。国务院于1993年12月13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附件:消费税税率表

附件2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

(咨询草案)的描述

为了执行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和部署,完善税收法律制度,并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立法工作计划安排,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简称为“征求意见稿”)。说明如下:

该法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993年12月,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从1994年1月1日起,征收消费税。某些消费品,例如烟草,酒精,汽油和柴油将被征收。。根据以前的消费税政策调整和改革,国务院于2008年11月修订了《条例》,并于2009年1月1日实施。从1994年到2018年,共征收了105,176亿美元的国内消费税,其中10,632亿美元是在2018年征收的。根据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某些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的决定,“调整消费税征收的范围,联系和税率,以包括高能耗,高污染。产品和一些高端消费产品”2014年,新一轮的消费税改革启动,并出台了多项改革措施。这些改革措施在转变方法,调整结构,促进发展和增加财政收入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消费税改革的要求已经落实,立法条件已经成熟。

制定消费税法有利于完善消费税法律体系,增强其科学性,稳定性和权威性,有助于建立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现代财政制度,并有助于深化改革开放,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并具有现代化的治理能力。

颁布此法律的一般注意事项

(1)继续维持消费税的基本制度框架,保持制度稳定。自1994年实行消费税以来,已经进行了几项重大的制度调整,包括2006年的消费税制度改革,2008年的成品油税费改革以及2014年以来的新一轮消费税改革。经过逐步改革和完善,税制框架基本成熟,税制要素基本合理,运行基本稳定。因此,《征求意见稿》保持了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不变。

(2)在法律草案中反映已实施的消费税改革和政策调整。为了充分体现改革成果,结合现行政策和管理措施,对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要求的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促进《条例》成为法律。主要根据征收过程的变化,统一调整纳税人代表范围;结合改革成果,补充和完善税率表。

(3)授权国务院根据消费税法规的特点调整税率。消费税是一种调节税,它具有调节生产和消费行为的重要功能。国务院需要根据经济发展,产业政策,产业发展和居民消费水平变化等因素,对消费税率进行摄像机调整。因此,“征求意见稿”规定了消费税税率的授权条款。

(4)根据消费税改革的需要,在消费税法中建立了凝聚力条款。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地方税制,改革中央与地方之间的收入分配的要求,消费税改革,如将部分消费品的征收转移到消费税上,一直在进步。考虑到这些任务将在消费税立法之后继续进行,因此需要授权国务院依法组织相关审判。

III。 《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

(1)关于纳税人。《条例》中纳税人的规定涉及生产,委托加工,进口和销售等多个概念。随着消费税改革的推进,消费税征收环节增加了批发零售额。考虑到将进行生产,批发和零售,《咨询草案》将相关概念整合在一起,并表达为在中国的销售和佣金。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第1条),并分别描述其自用消费品的状况。(第3条)

(2)关于税收对象和税率。《意见征求意见稿》延续了《条例》的规定,利用《消费税税率表》确定了消费税的具体征税对象和税率,明确了国务院关于调整税率的授权条款。 。(第二条)

(3)应纳税额的计算。《咨询草案》延续了《条例》的现行规定。为了避免技术上的歧义,“消费税是按从价税率,特定配额或从价与特定配额的联合征税计算的。将“应税金额”调整为“根据从价,特定金额或合计金额和特定金额计算消费税”。(第4条)

(4)关于应税价格。《征求意见稿》延续了《条例》中关于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销售分开核算的规定。(第五)

参照国际公认的概念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修改了《条例》中的销售定义,即销售是指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相关考虑因素,包括所有货币或非货币经济利益。以人民币计算的销售和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的应转换为人民币。(第6条)

“征求意见稿”延续了《条例》中关于自用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应税价格的规定,并提供了具体的计算公式。为了保持前后的统一概念,将《条例》中的“自产自用”和“生产”表述分别调整为“自用”和“销售”。(第7、8和9条)

(V)关于扣除政策。《意见征求意见稿》继续执行《条例》中的“扣除加工,消费税减免消费税的政策”。同时,根据现行政策,明确了在国外购买的应税消费品的十项扣除政策,涉及香烟,鞭炮,烟花,高尔夫和球类设备,一次性木筷子,实木地板,精制油,啤酒,葡萄酒,高档化妆品等,也提供抵扣券的管理。(第11、12和13条)

(六)税收减免。结合现行政策的实施,《征求意见稿》继续执行《条例》中“出口应纳税消费品并免征消费税”的政策。同时,根据消费税政策法规和税收政策实践的特点,显然国务院可以规定免征或减免消费税,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记录。(第十四条)

(VII)发生纳税义务的时间。《征求意见稿》结合税收征管的做法,详细规定了《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销售时缴税》,即“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时间”。产品收到销售收据或收到销售收据的日期;如果首先开具发票,则为开具发票的日期。 ”补充完善了代办加工应税消费品,自用应税消费品,进口应税消费品等有关税收义务的规定。(第16条)

(八)关于税收的征收和管理。结合税收征管的做法,《征求意见稿》补充了纳税人申报的应税消费品数量明显不足时的审批权限,并增加了海关作为核查部门,即应纳税所得额。纳税人申报的应税消费品的价值和数量明显如果价格较低且没有合理的商业目的,税务机关和海关有权核实其应税价格和数量。(第10条)

《磋商草案》继续在《条例》中表达“消费税征收主体”,与此同时,海关显然应共享委托消费税征收的信息和出口报关单。与税务部门的商品。(第十五条)

“征求意见稿”延续了《条例》中有关纳税地点和税收征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第17和19条)

为了贯彻深化“服务分权”改革的精神,进一步减少纳税人征税的频率,减轻纳税人的汇报负担,《征求意见稿》取消了“一天,三天和五天”在此期间,添加了“半年”纳税期。(第18条)

《共同体草案》增加了关于消费税共同管理的条款,明确规定相关部门需要配合税务机关的消费税管理活动,加强消费税征收管理。维持健康,公平的消费税法律环境,也有利于随后的消费税改革的成功实施。基本上符合增值税法草案。(第21条)

(9)消费税改革试点。为了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地方税制和改革中央与地方之间的收入分配的要求,《征求意见稿》中增加了对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税法》的说明。消费税改革试点,并授权国务院规定具体的实施措施,即“国务院可以实施消费税改革试行调整税目,税率和消费税征收环节,并将试点方案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2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