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国际双重征税问题的存在,不仅不利于有关纳税人,而且不利于国际资本流动和技术交流。通常,一个国家单方面避免双重征税的基本方法是:
,扣除和减税。居民政府行使居民(公民)管辖权时,允许其居民(公民)使用非居民政府的所得税或普通财产税向中央政府收取应税收入,收入或普通财产价值。对于扣除额,所得税或普通财产税是根据扣除额计算的。减税法是指居住国对来自国外的居民的收入进行一定程度的减少的事实。显然,根据扣除和减税法以及减税法,在居住国缴纳的税款仅作为支出扣除,不能避免双重征税,因此这种方法较少使用。扣除方法和减税法的指导原则是,居住在收入来源国的跨国纳税人支付的所得税被视为一般费用,并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2,免税法。也就是说,“只有另一个国家,一个国家放弃了”。它是指源自原籍国并已在原籍国缴税并在特定条件下免除税收管辖权的国家的居住国的跨国收入。实行居民管辖权的国家对其居民的外国收入免税,完全放弃征税权,仅对国内来源的收入征税。该法律可以有效避免和消除通常适用于营业利润和个人劳动收入的国际双重征税,其中有些还包括财产。此方法主要适用于居住国是单个地理管辖区的国家。免税法的指导原则是承认收入来源的税收管辖权的专有地位。对于居住在该国并已被外国政府征税的跨国纳税人,居民的税收管辖权将完全免除。征收国内所得税。
3.积分。也就是说,“其他国家先征收,国内还款”有全额信用和限额信用两种。全额抵免是指纳税人允许在居住国支付的来源国的税额,可用于抵销居住国的税额。限制抵免额是指纳税人所支付的税款,可以从居住国的应纳税额中抵扣,并且不得超过根据居住国税规定的税率计算出的纳税人国外来源收入的应纳税额。法。为了发挥减税和免税的作用,资本输入国通常要求另一方在与资本输出国的双边税收协定中实施税收减免,即居住国未实际支付税款。税收减免的来源。该部分税款应视为已缴纳。信贷方法的指导原则是承认收入来源的税收管辖权的优先地位,但不放弃居民税收管辖权的行使。
我国主要使用信用法,这也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选择避免双重征税的方法。这种方法的最大优点是,根据来源管辖权的优先级,考虑了居民的税收管辖权,避免了双重征税,维护了国家的税收权。
国际收支调整的方法是:
1.在贸易方面,通过采取经济和行政手段,鼓励出口,抑制进口和减少贸易赤字。例如,通过减少财政税或出口退税来达到刺激出口的目的。
2。调整汇率,在国际收支赤字中,使本币汇率贬值将有助于刺激出口,遏制进口并改善国际收支;相反,当国际收支有大量盈余时,将导致当地货币的汇率上升。减少出口,增加进口,减少顺差。
3.调整利率以影响资本流出。中央银行提高贴现率并提高市场利率,这可以起到吸引资本流入和缓解国际收支赤字的作用。相反,降低利率可以抑制资本流入,增加资本流出以促进国际收支。
4。使用政府信贷和来自国际金融机构的贷款来调整国际收支。政府间信贷可以是短期的,即由两个或几个中央银行签署以提供短期贷款支持的短期信贷协议:它也可以提前安排,即“对等信贷协议” ”是各国中央银行之间签署的。提供贷款支持。
5。实行外汇管理,对外汇收支和汇率实行直接行政干预,改善国际收支状况。例如规定将全部或大部分外汇收入出售给国家,对外汇支出有一些限制,等等。
由于国际收支与国内经济密切相关,因此通常有必要在内部经济政策中采用相应的政策来间接影响国际收支。例如,国内金融和银行实施紧缩政策并减少社会需求,这可能间接影响对外汇支出的需求。
一,国际双重征税的概念目前,国际双重征税包括法律和经济两个层面的含义。关于法律上的国际双重征税的概念,经济合作组织指出:“法律国际双重征税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同一纳税人在同一时期内同一纳税人,对同一时期征收相同或相似的税款。从经济意义上讲,国际重复征税意味着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在同一时期内对同一纳税人或同一税收来源具有相同的税收。相似的税收。第二,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基本方法是由于存在在国际双重征税问题上,它不仅不利于有关纳税人,而且不利于国际资本流动和技术交流,总的来说,一国避免双重征税的单方面做法是:1.扣除方式。允许居民(公民)使用已付非居民政府的所得税或普通财产税作为税款行使居民(公民)管辖权时向中央政府提供的有能力的收入,收入或一般财产。对于价值扣除,所得税或普通财产税是根据扣除的余额计算的。显然,在扣除方法下,在居住国支付的税款仅作为费用扣除,不可能消除双重征税。因此,该方法较少使用。 2.免税法。免税法,即“一个国家放弃,另一个国家放弃”。实行居民管辖权的国家对其居民的外国收入免税,完全放弃征税权,仅对国内来源的收入征税。该法律可以有效避免和消除通常适用于营业利润和个人劳动收入的国际双重征税,其中有些还包括财产。此方法主要适用于居住国是单个地理管辖区的国家。 3.学分。贷记方法是“第一个征收国,一个补充国”。政府对居民的外国收入征税时,允许其使用已经在国外支付的税款扣除该国应支付的税款。但是,扣除方法的实施通常伴随着“扣除限额”,因为由于收入国可能采用比居住国更高的税率,因此居民在该收入来源国支付的税款如果是国内抵扣,则可抵扣额限于按国家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超出部分不能抵扣。有两种计算信用的方法:一种是完整信用。也就是说,国内居民(公民)收集国内外收入,按照国家税法的规定计算的所得税或一般财产税可以充分抵扣在国外缴纳的税款。第二是普通信用。居民(公民)以国内外收入之和计算所得税或普通财产税时,可以按照国家税法的规定,扣除海外所得的收入或普通财产收入的应纳税额。法律,即所谓的信用额度。 。超出信用额度的部分将不扣除。中国主要采用信贷方式,这也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为避免双重征税而选择的方式。这种方法的最大优点是,根据来源管辖权的优先级,考虑了居民的税收管辖权,避免了双重征税,维护了国家的税收权。 4.国家之间的税收协定。国际双重征税的重要原因是国家税收管辖权之间的冲突。通过签署税收协定,政府已主动将其各自的税收管辖范围限制在一定范围内,这是避免国际双重征税的一种普遍做法。目前,联合国《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避免双重征税示范条约》是世界上最具影响力的税收协定的典范。各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模型指导下得出结论。税收协定。此外,还有一些简单的方法只能减轻但不能消除国际双重征税,并且有时会在尚未签署税收协定的国家之间使用。例如低税法:政府以较低的税率对其居民的外国收入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