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将“两免三减半”与研发费用加扣除额合并起来享受?
问:我们公司是节能环保产业。它享有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减半”的优惠政策。在减半征收的当年,已经有18年的时间开始投资于自主研发节能设备。“两免三减半”以及优惠的研发费用加上扣除额?
答案: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第23号主席命令)第27条规定,以下企业收入可以免除或减少:(1)从事农业,林业,畜牧渔业项目收入; (二)国家支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管理收入; (三)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收入; (4)合格技术转让收入(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收入。第三十条规定,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下列费用:(一)新技术,新产品,新技术开发产生的研发费用; (2)残疾人安置和国家鼓励其他从业人员支付的工资。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88条规定,企业第27条第3款所指的合格的环境保护,节能和节水项目所得税法,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废物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项目的具体条件和范围,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告和实施。从事前款规定的环保,节能,节水项目的企业,其收入的第一年至第三年,第四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在六年内将企业所得税减半。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 69号),载于《国务院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2007]第39号)第3条中提到的税收优惠,一旦选择就不能叠加,不能更改,仅限于企业所得税的过渡性优惠政策以及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中的常规减税和减免。规定。税收优惠。如果企业符合规定的条件,可以同时享受《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规定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
总之,节能项目的“两免三减半减”政策和研究与开发费用的额外减免政策是《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提供的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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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鼓励企业创新和投入研发资金,国家将在企业所得税征收过程中给予研发费用税前减免等优惠政策。为了帮助企业更好地享受政策红利并继续激发企业创新的活力,编辑将为您提供一些有关扣除研发费用的热门知识。
01
扣除研发费用是多少?
根据现行政策,如果企业未形成用于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技术的无形资产,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则应扣除研发费用的50%。费用根据规定按实际扣减。额外扣除;如果形成无形资产,则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对于技术型中小企业,从2017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研发费用的扣除百分比将从50%增加到75%。
02
研发费用加上扣除额有明确的目标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研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 119号),研发费用的税收减免政策是有几个要求:首先,企业应该是居民企业;第二,公司会计工作要健全;最后,企业应进行审计和征收,并能够准确地收取研发费用。
03
企业所得税,适用于合规佣金的海外研发费用
税前扣除
注意!根据最新的《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及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 64号),委托境外研发活动发生的费用计算为80元。实际支出的百分比委托方委托的海外研发费用。不超过中国合格研发支出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照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04
研发费用内容丰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扣除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研发费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人工成本。指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的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部研发人员的人工成本。
(2)直接投资。指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成本;中间测试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和工艺设备开发和制造成本;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原型和一般测试方法;试生产产品的购置成本;;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和设备的运营和维护,调整,检查和维护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租赁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和设备的租赁费用。
(3)折旧费用。研发活动中使用的仪器和设备的折旧。
(4)无形资产的摊销。指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
(5)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范开发费,新药开发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现场测试费。指企业在新产品设计,新工艺法规的制定,新药开发的临床试验以及勘探与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过程中进行此活动所产生的各种费用。
(6)其他费用。指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例如技术书籍材料费,数据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检索,分析,审查,论证,评估,审查,评估,检查费用,
引入了新的研发费用扣除政策。新的研发费用扣除政策与新政策有何区别?研发费用扣除的新变化在哪里?新开发扣除额和扣除额在哪里?
《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企业在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技术方面产生的研发费用。
也就是说,如果企业因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而产生的研发费用不构成无形资产,则应计入当期损益。按照规定,增加研发费用的50%进行扣除;如果形成无形资产,则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一,研发活动
研发活动是指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活动,由企业持续进行,以获取科学技术新知识,创造性地利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和过程。
II。研发费用(())(1)附加扣除要求
中深咨询将回答您的问题。如果企业在研发活动中发生的实际研发费用没有形成无形资产并计入当期损益,则按规定扣除实际费用后,按实际发生额的50%计入当期损益。年,从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如果形成了无形资产,则以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II)可扣除的研发费用的具体范围
1.人工成本。
工资和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对外劳务成本研发人员。
2.直接输入成本。
(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成本。
(2)中间测试和产品试生产的模具和工艺设备开发和制造成本,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原型和常规测试方法的购买成本以及试品的检验成本。
(3)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和设备的运营和维护,调整,检查和维护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租赁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和设备的租赁费用。
3.折旧费用。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和设备的折旧。
4.无形资产摊销。
摊销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
5.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范开发费,新药开发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现场测试费。
6.其他相关费用。
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例如技术书籍材料费,数据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科技研发保险费,研究与开发结果检索,分析,评估,演示,评估,评估,评估,评估,检验费,知识产权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此类费用的总额不得超过可扣除的研发费用总额的10%。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费用。
三,政策排除({}}(I)不适用税前扣除政策的活动
1.定期升级企业产品(服务)。
2.直接应用科学研究成果,例如直接采用开放的新流程,材料,设备,产品,服务或知识。
3.商业化后企业提供给客户的技术支持活动。
4.对现有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过程的重复或简单更改。
5.市场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
6.作为工业(服务)过程链接或例行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和维护。
7.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科学领域的研究。(())(II)不受税前扣除政策约束的行业
1.烟草制造。
2.住宿和餐饮。
3.批发和零售贸易。
4.房地产。
5.租赁和商业服务。
6.娱乐业。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以上行业受《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法规》(GB / 4754-2011)的约束,并进行了相应更新。
IV。特别事项
1.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从事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应计入委托方的研究开发费用,增加的扣除额按实际发生额的80%计算。花费。实际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金额,按照独立交易的原则确定。
如果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则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提供研发项目支出的详细信息。
不得扣除企业委托境外机构或个人从事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2.对于企业共同开发的项目,合作各方应分别计算并扣除实际承担的研发费用。
3.根据生产经营和科学技术发展的实际情况,企业集团对技术的要求高,投资额大,需要集中研发的项目。发生的实际研发费用可以与权利,义务和费用一致。与收益分享相匹配的原则,合理确定研发费用的分配方法,在受益成员企业之间进行分配,并由相关成员公司计算额外的扣除额。
4.企业为获得用于创意设计活动的创新,创意和突破性产品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可以按照本政策的规定在税前扣除。
创意设计活动是指多媒体软件,动画游戏软件,数字动画以及游戏设计和生产的开发;房屋建筑工程设计(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为三星),园林绿化工程专项设计;工业设计,多媒体设计,动画以及衍生产品设计,模型设计等
第五,中国神深咨询发现相关的管理要求(())(1)会计
税前扣除研发费用的相关政策适用于居民企业,这些企业应具有合理的会计计算,审计收集和准确的研发费用收集。
企业应根据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对研发支出进行核算;同时,为要扣除的研发费用设置辅助科目,并准确收集当年可以扣除的各种研发费用。实际支出。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进行多次研发活动的,应当按照不同的研发项目收取可以抵扣的研发费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企业可以设置“ R&D支出”科目,以解决无形资产研发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支出。企业自行开发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无形资产所发生的研发支出,计入“研发支出”科目(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项目包括在“研发支出”帐户中(资本化支出)。研究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并形成无形资产时,应当按照“研发支出”科目余额(资本化支出)结转到“无形资产”。期末(月),在“ R&D支出”主题下收集的支出支出金额将转入“管理费用”主题;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为满足资本化条件而进行的无形资产研发项目的支出。
企业应分别计入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并准确合理地收集所有费用。对于那些不清楚的人,不允许额外扣除。(())(II)税务管理
如果企业的R&D支出的实际金额未正确汇总,并且交换总额的计算是,则税务机关有权对其税前扣除额或其他扣除额进行合理的调整。不准确。
如果税务机关对企业享受额外减免的研发项目有异议,则可以委托市级以上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评估意见,技术部门应及时回应意见。如果企业从事省或部级(含)以上的科研项目,以及前几年确定的跨年度研发项目,则不再需要确定。
税务部门应加强扣除研发费用的优惠政策的后续管理,并进行定期检查,年度检查不得少于20%。(())(三)纳税申报
1.预付款声明
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的每月和季度预付款表(A类,2015年版)”,附表1“应纳税所得额减免和应纳税所得额及税基的详细信息”第30行“五,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技术研发费用的额外抵扣”填写纳税人按照规定对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技术研发费用的额外抵扣额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税收政策。
2,年度申报(())(IV)追溯执行
如果企业符合本通知中指定的研发费用扣除条件,但未能在2016年1月1日之后及时享受税收优惠,则可以追溯地享受并执行备案程序,并进行追溯最长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