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002号《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1983)141和国务院发布(1991)40编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止高级专家退休许可有关问题的通知》,已达到退休年龄和退休年龄,但这是由于工作需要而适当延长的高级专家退休年龄,学者),他们在延长的退休期内赚取的工资和薪水被视为退休工资和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退休工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并在达到退休年龄和退休年龄时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人。
根据国税发[1994] 89号通知:是否将部分津贴,补贴等计为工资,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和执行如下:国务院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政府特殊津贴和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