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和学者),辞职时视为退休工资,延长退休退休期间的工资达到退休年龄和退休年龄时免征个人所得税。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但由于工作需要,退休年龄和工资收入而延长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指享受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个人所得税国发(1983)141号,国务院办公厅(1991)40号《关于印发〈国务院关于若干高级专家退休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4〕2002号)。退休批准问题通知书精神
),《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第3款: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和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3条,第4条,税法第3款依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和津贴,是指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高级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津贴和津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2)第2条第2款:工资和薪金的性质或不征税从个人薪水和薪金中赚取的物品的收入不征税:
1,唯一的子女津贴;
2.公务员薪金制度的执行不包括基本工资总额,津贴差额和家庭副食品补贴;
3.育儿补贴;
4.旅费津贴和膳食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