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商和承租人不拥有企业的经营成果,而仅根据合同(协议)的规定获得一定的收入,其收入应在“工资和薪金”收入项中征税,适用5%至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承包商和承租人仅根据合同(协议)的规定向承包商和出租人支付一定的费用,企业的经营成果属于该费用。5.源自租赁业务的物品应按5%至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征税。
扩展数据
(1)对于综合收入,适用3%至45%的超额累进税率(附税率表);
(2)对于企业收入,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随附税率表);
(3)利息,股息,股息收入,财产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和意外收入应按20%的比例税率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