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预先为项目发票支付的个人所得税可以提供划分依据,则可以抵消相关员工的个人所得税。这样就无需考虑公司的损益。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建筑企业缴纳的预缴个人所得税不能在税前扣除,因为个人所得税由个人承担,公司仅代扣代缴。
你好!首先,我们建筑工地上项目人员的工资直接用于项目建设,但要向公司总部员工缴税;第二项目部的工资是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来计算的,这也将影响公司的工会经费基金的支付金额。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与成本有关的合理合理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费用。但是,由于个人所得税应由取得收入的个人承担,因此这不是企业的税费,因此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