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津贴和伙食津贴不是与税收有关的补贴和津贴,也不是不属于纳税人自己的工资和薪金且未征税的收入;
免税膳食津贴是指金融部门的规定,根据实际情况,由于商业原因在市区和郊区工作的人员不能工作或返回晚餐,而需要进餐用餐次数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到的错误。部分单位以餐费名义发给职工的补助金和补助金,应计入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
膳食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明确规定了工资,薪金的个人税种: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工资薪金应予抵扣”。 。”两段明确定义“薪金和工资”,即公司在每个纳税年度向公司工作或雇用的雇员支付的所有现金和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年度-年底工资增加,加班工资,劳动股息以及与任命或雇用有关的其他费用。
,还有法律依据,谢谢!答:国税发[1994] 089号明确规定,差旅费津贴,伙食津贴,非工资性,工资类补贴,津贴或收入不属于纳税人本人的工资,工资性收入,不属于税。按照国务院规定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和国务院规定的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补贴和免税额,免征个人所得税。所有其他补贴和津贴都应包括在工资中,并对薪金收入征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定误进补助范围的通知》(财税字[1995] 082号)规定,部分单位以职工名义发放的补助和津贴。误食补贴应纳入当月工资中,个人所得税是根据工资收入征收的。
符合条件的旅行津贴可能不会被征税,但所有不符合津贴标准的补贴都将被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