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许多常见的避税方法,包括:使用国家税收优惠,转让定价,成本计算,融资和租赁。
合理的避税与逃税和逃税不同。就像公司的销售策略一样,合理避税也是帮助企业发展的法律和良好手段。但是,逃税和合理避税往往只是第一线。尽管可以获得相同的结果,但前者将入狱,而后者将在降低税收的同时被同行视为企业的典范。
合理的避税是用于企业管理的庞大知识体系。因此,它还需要一个更系统的学习过程。根据您自己的理解,成功实现完美的避税行为几乎是一种幻想。而且,由于避税有点免税,它将成为逃税。因此,通过各种尝试实现完美避税的愿望也极具风险。如果您不小心,将会遭受牢狱之灾。
普通纳税人企业如何避税一,销售收入(销项税)(1)发行货物时,不要按照“权责责任制”的原则按时记录销售收入,而是要取得销售的依据。收到付款。它的性能是:发货时,对仓库业务员进行会计处理,而不对会计进行会计处理。 (2)原材料和磨料账户的转移不记录“其他业务收入”,而是记录“营业外收入”,或直接丢弃“应付账款”,不计“销项税”。 (三)以“预收据”形式销售商品。发行产品(商品)时,销售收入将不会按时转移,并且会收取长期账款,导致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 (4)制造大型设备的工业企业不会记录长期帐户的销售收入。 (5)非价格收入不占销售收入,不扣减营业税。例如,大多数企业在收取违约金后,会在收到违约金后增加银行存款,减少财务费用。 (6)三包收入“不记录销售收入。产品“三包”收入是指制造商向定点维护点支付费用,并支付一定比例的商户“三包费用”(包括配件),保修点,而商户未记录收入以及相当一部分配件都记录在“货物存储”中。 (7)未记录废品和废料的收入。主要是工业企业的金属废料,铁萧,铜萧,铝萧,次品,废旧包装,液体等。这些收入主要是现金收入,是自营职业。纳税人将这些收入存入私人帐户,少数收入适用于员工福利,例如:食堂补贴,用于许多人。管理费主要用于饮食,喝酒和送礼。 (8)返利销售。市场经济下的营销方式是多变的。返利销售是制造商占领市场和商人以低于市场价格经营产品的补偿。新产品占领市场的有效手段是营销策略的组成部分。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商人出售一定数量的产品。在按时支付购买价后,制造商将按一定比例返还现金。第二种是退回实物,产品或配件。商家收到现金和实物后,将不会计入现金,也不支付收入,“进项税额将转出”。 (9)贴现收益。折扣是折扣和折扣,类似于返利销售。区别在于折扣是在实现销售时发生的,并在票证上注明或单独打开。红色。凭单反映的销售方式。根据税法,如果在机票上注明折扣金额,则将根据实际收据记录收入。另外,如果发行了红票,则不允许抵消收入。在实际工作中。纳税人经常使用红色。减少收入的门票,减少的收入以现金形式提供给购买者。购买者不收取收入,导致少缴税款。 (10)包裹押金逾期(满)一年)不转移销售收入。 (十一)在生产经营和应税劳务的混合销售中,纳税人的会计选择有利于会计核算和纳税备案。 (十二)出售未到期的固定资产,包括应纳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等,不符合免税规定的,不按6%的税率直接计算增值税。记录营业外收入。 (十三)调整企业收入和利润的计划人为调整收入,推迟实现的收入。 (14)不论销售多少,均不记录收入。企业对原材料和制成品进行长期投资,对产品(商品)给予赠品或样品进行展示,不论大小。销售收入,更不用说销售税了。 (15)与多家子公司有关联关系的母公司涉及增值税。发行,票务,普通,发行和投票业务全部由母公司负责。公司和子公司每年向母公司支付一定的管理费。 (16)为了满足一般纳税人的标准,小规模纳税人在不符合标准的情况下将开一些普通纳税人并接受检查。
增值税的合理避税方法是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转让定价方法和费用分担进行合理合法的避税。
1,使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新税法的颁布实施将为国务院带来减免税的权力。近年来,国务院出台了许多减税政策,以鼓励企业发展。企业可以利用国家政策合理避免征税。
2,转让定价方法。转让定价法是企业避税的基本方法之一。它是指在产品交换和销售过程中,参与经济活动的双方不按照市场的公平价格来分享利润或转移利润。产品定价的方法为共同利益。通过这种定价方法,产品的转让价格可以高于或低于市场公允价格,以达到减少税收或免税的目的。
3,分担费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一切支出,应当按照一定方法计入成本。成本分摊是指企业在保证必要费用的前提下,可以从会计科目中找到余额,以便在成本分摊到成本中时最大程度地避税。
扩展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条规定,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加工,修理和修理劳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下)例如,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房地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是增值税的纳税人,应按照本规定缴纳增值税。
第2条增值税税率:
(1)纳税人销售商品,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进口货物,但本条第2、4和5款另有规定的除外,税率为17 %。
(2)纳税人出售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房地产租赁服务,出售房地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或进口以下商品,税率为11%:
1。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空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家用煤炭产品;
3。 ,报纸,杂志,视听产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商品。
(3)纳税人的销售服务和无形资产,除本条第1、2和5款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4)纳税人以零税率出口商品;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国内单位和个人在国务院范围内跨境销售服务和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合理的避税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