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您直接使用税务局的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来计算个人税。您也可以自动计算累计数,计算准确,并且可以在声明时直接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9条的规定(2008年修订):“《税法》第六条第3款所述的额外扣除标准为2,800元。”
因此,根据您的描述,计算如下:
1,薪金和薪金(不包括税收收入)税率表
没有税收差距的水平税率(%)快速计算扣除
1少于475元的5%0
2超过475元人民币至1,825元人民币10%25
3人民币1,825元至4,375元15%125
4多于4,375至16,375元20%375
5人民币16,375元至31,375元之间25%1,375
6超过人民币31,375元至人民币45,375 30%3,375
7超过人民币45,375元至人民币58,375元的部分35%6,375
8超过人民币58,375至70,375的部分40%10,375
9超过70,375元人民币45%15,375
2.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应税收入=(不包括税收收入-支出扣除标准-附加扣除-快速计算扣除)/ 1-税率
应付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的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