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
1.具体的法律依据如下: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对于月销售额在20,000元人民币(含本金,下同)至30,000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
2.免税:
免税是指未按照税法征收销项税,进项税不可抵扣,应转出。这是一项鼓励,支持或照顾某些纳税人或收税人的特殊规定,并且是世界各国和税种普遍采用的税收优惠方法。免税是将税收的严肃性与必要的灵活性相结合的一种措施。
小规模纳税人3万元以下的税收减免参照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时免征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文件:自2013年8月1日起从当日起,“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单位,暂免征增值税。”
随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 71号规定:自10月1日起,2014年至2015年12月31日,“对于月销售额在2万元(含以下数字,下同)至3万元的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以上两个文件的内容实际上是增加免税收入的过程,即从2万元增加到3万元的过程。从规定的内容看,原文件规定“不超过2万元”当然包括2万元;后一个文件规定“月销售额在20,000元(含数量,下同)至30,000元”,当然其中3万元。
最后,我想补充一点,在最近的国务院会议上,已经决定将上述优惠政策的期限从2015年12月31日延长至2017年12月31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第一条,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营业税纳税人有月销售额或者营业额不超过30,000元(不含税)10,000元(含30,000元)的,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
1.定义:
企业所得税是指以其生产经营收入为应税对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公司和非居民公司)及其他创收组织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您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和合伙除外。
2.纳税人:
1,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合资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具有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组织。
2.个体企业和合伙企业不使用该法律。这两类企业可能会征收个人所得税,以避免双重征税。
3.征税对象:
1.公司所得税是对纳税人获得的收入征税。包括货物销售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财产转让收入,股息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捐赠收入和其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