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节税负

提问时间:2020-03-03 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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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3-03 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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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专家:就应赋予地方政府更大的房地产税收调节权限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宏在27日的《学习时报》上写道,为鼓励租赁市场的发展,住房租赁的税负应由减少住房租赁公司的税负,减少闲置住房的利用率。

为了抑制房地产投机活动,应增加重复交易的成本,并应根据持有时间和住房数量确定区别的交易税负;为了振兴存量,抑制投资,应当整合和优化房地产税收制度。增加住房所有权的税收负担;为了适应城市分化的现实,应该给地方政府更大的房地产税调整权。

电商法下的税制改革,需公平调节与降低税负统筹推进

电子商务领域的税收是市场极为关注的话题。作为新兴且快速发展的行业,电子商务担心税收会导致商品价格上涨和电子商务竞争力下降,从而使监管机构对向电子商务征税持谨慎态度。特别是从1月1日起正式实施电子商务法,该条款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依法履行税收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条款,再次使电子商务税收问题是市场和行业中的热点问题的话题。

应该说,根据电子商务法进行的在线电子商务领域的税制改革不应该局限于在线电子商务领域,而应该在整体经济发展模式中加以考虑。建立有利于在线电子商务发展并可以促进高质量经济发展的税制和规则。核心点是对在线和线下零售采取统一的税收政策,以实现公平监管并减轻税收负担。适当考虑促进,促进线上线下零售业的同步发展,共同为优质经济服务。

首先,在线电子商务与离线实体经济一样,是零售业的另一种形式。对于中国的经济发展,在线电子商务需要优先支持,但是离线实体经济的发展不能被不同地看待,离线实体经济(尤其是实体零售业务)必须解决当地就业问题并促进区域公平发展。与在线电子商务相比,它具有相对优势。可以说,在当前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时代,必须平等对待在线电子商务和离线实体经济,并采取相同的支持措施和监管规则。

因此,作为一种调节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的税收政策,不再可能采用放任自流的监管政策来在线电子商务税收监管“睁开眼睛,闭上眼睛”,从而导致离线实体经济总是无法公平竞争应从公平监管的角度出发,完善税收法律制度,加强税收的公平征收和管理,促进线上线下零售业的公平发展。

第二,在线电子商务主要涉及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对于涉及营业额增值税中的增值税和相关的城市建设税以及教育附加费(两项附加费,称为营业税)的在线电子商务,结合当前国家的“更大的减税政策”,特别是涉及增值税税率的改革可以大大减轻在线电子商务和线下实体零售企业的增值税负担。

例如,对于在线和离线零售业务,目前的增值税起征点为30,000元人民币,可以大大提高到100,000元人民币或更高。对于零售业的增值税率,可以确定政策优惠不高于3%和6%。月零售额超过100万元的,按6%的税率计征。如果该门槛低于100万元,将全部扣除。3%的增值税率使包括电子商务在内的零售业能够以较低的税负运营,鼓励零售业的快速发展,并为促进国内消费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至于电子商务行业的个人所得税,由于个人的税后收入,目前的个人所得税改革已经实施,并建立了六个特殊的个人所得税减免制度,在促进综合税制上取得个人所得税突破。公平性得到了极大的加强。因此,无论是在线电子商务,线下实体零售或其他行业,都必须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进行监督,促进个人税收的征收和征收以及征收和管理。依法建设,充分发挥促进个人税收分配的作用。促进社会公平发展的功能。

最后,对在线电子商务征税导致了诸如产品价格上涨等问题。由于在线电子商务税收政策是按照低税负的原则进行改革的,因此,流转税对电子商务的影响不大,并且电子商务在租金,相关公用事业和就业费用。因此,电子商务的税收问题不是一个可怕的“老虎”。市场,尤其是电子商务从业者,不能“改变税收”对电子商务的征税。反过来,电子商务领域的从业人员应该建立依法纳税的意识。毕竟,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希望享受更多的公共服务,我们需要相应的国家财政来提供保证。

因此,电子商务领域的从业人员应依法纳税,并形成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只有公平的商业环境才能促进各种经济因素的发展,激发企业家的创业热情,促进社会财富蛋糕。反过来,社会财富越多,对每个公民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就越有利。

机构解析中国宏观税负:高在哪里 从哪里降?

公司税收负担沉重,间接税率很高。中国的企业税收负担沉重,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总体税收负担沉重。中国企业占税收的80%以上,其中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分别占39%和22%。相反,欧美发达国家通常占税收的40-50%。此外,在广泛的税收负担中,各种费用,土地出让金和社会保障基金也主要由企业承担。近两年,随着政府简化行政管理和权力下放的权力,非税收入规模有所减少,但土地出让金和社会保障基金缴纳额却逐年增加,企业的一般税收负担有所增加。没有减少。第二,间接税的比例太大。目前,以增值税和消费税为代表的间接税在中国公司税费中所占比例为税收总收入的60%,而在发达国家,这一比例通常不到50%。增值税是中国企业最重要的间接税类型。有些国家和地区,例如美国,甚至没有增值税。在采用增值税的国家中,中国的16%基本税率也处于世界中等水平,高于亚洲新兴市场的税率。增值税所占比例过大,反映出我国的税收制度过于依赖商品流通来征税。

居民税收负担是可以接受的,并且收入监管不力。总体而言,中国居民的税收负担并不沉重。从宏观角度看,中国的个人所得税/ GDP仅为1.4%,远低于发达国家,甚至低于拉丁美洲新兴市场国家。个人税收占税收收入的7.7%,不到美国的1/5,也低于拉丁美洲的新兴市场国家。。

从微观角度看,个人所得税/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9%,远低于主要发达国家的10%的平均水平。但是,由于向企业征收的间接税的一部分将转嫁给居民,加上过去几年,个人税的增长率远远超过居民收入的增长率,因此居民实际上感到税负不轻。此外,当前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还无法规范居民之间的收入再分配。近两年来,中国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再次回升,收入差距拉大。从侧面可以看出,税收未能调节收入。主要原因是在我国征收个人所得税时,劳动报酬所得的税率较高,资本所得税的税率较低。根据现行税法,中国不对个人征收资本利得税。个人获得的资本收益包括在财产转让的收入中,并适用20%的比例税率。对于反映劳动报酬的工资收入,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高达45%的资本收益仅占个人税收的6.4%,远低于发达国家。

哪种减税方法?我们认为,在以下三个方面仍有减轻税收负担的​​空间:第一,减轻非税收负担。今年初,在中国共产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在“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部分中,提出应大大减轻企业的非税负担。 ,包括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行政费用,降低一些政府和资金收集标准。,提出了全面减轻市场主体3000亿元非税负担的目标。

第二是减轻企业的间接税负担。《政府工作报告》还提出,应进一步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特别是改革和完善增值税制度。3月底,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三个方面深化增值税改革:降低部分行业的增值税税率,统一提高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标准,一次性实行退税。本周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还强调,“积极的财政政策必须更加积极”,并着重于减税和减费,这意味着下半年公司减税仍值得期待。

第三是调整居民税收负担的​​结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企业和个人应减少税收8000亿元以上。 6月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已提交人大审查,7年后再次提高了征税点。税率差距也进一步扩大,增加特别减免额将有助于促进消费并扩大内需。我们认为,在减少居民税负总额的同时,也应调整居民税负结构。下半年仍然值得期待。

1.中国的宏观税负有多高?

1.1横向比较:高于其他新兴经济体

宏观税收负担狭窄:低于发达国家,但高于其他新兴国家。狭义的宏观税收负担是指一国税收占GDP的比例。根据经合组织最新数据,2016年,经合组织36个国家的平均税收/ GDP占34.3%。其中,丹麦达到45.9%,美国(26.0%),日本(30.7%),英国(33.2%),德国(37.6%)和法国(45.3%)通常都在30%以上。2016年,中国的税收/ GDP仅为17.5%。尽管低于上述主要发达国家,但仍高于其他新兴经济体。税收/ GDP低于中国。

广义的宏观税收负担:它与发达国家接近,在新兴国家中排名很高。从广义上讲,宏观税收负担是指一个国家的广义政府收入占GDP的比例。广义政府收入包括公共财政收入(税收+非税收收入)和政府基金收入。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统计,发达经济体的政府一般收入/ GDP平均值在17年内达到36%,而新兴和发展中经济体的平均值仅为26%。2017年,中国的一般政府收入/ GDP为27.6%,与大多数发达经济体相近,在新兴经济体中也处于较高水平。如果将社会保障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算作政府收入,中国的广义宏观税负将超过30%。

对“费用”的相对压力更大!更值得一提的是,与狭义的宏观税负相比,一般的宏观税负的增加主要是“费用”。例如,非税收入包括特殊收入,行政收入,没收收入和其他收入。在政府资金收入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占70%以上。包括统计中的各种“费用”,中国的宏观税收负担排名较高,这意味着对中国收费的压力相对大于税收的压力。

1.2垂直趋势:税收负担持续增加,非税收不可忽视

财政和税收的增长快于经济,财政和税收负担继续增加。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财政收入和税收收入的增长率一直高于经济增长率,这种现象已经持续了12年。相应地,中国财政收入和税收在GDP中所占的比例也从1990年代的约10%增加到17年的20.9%和17.5%。相应地,在收入法下,净生产税占GDP的比重也从1990年的13%继续上升到16%。

非税收入和土地转让收入增长迅速,因此不容忽视。非税收入和土地出让收入的快速增长进一步增加了宏观税收负担。在过去的十年中,非税收入整体增长了五倍,其中特殊收入增长了5.6倍。政府资金的收入也从12年的3.8万亿元增加到17年的6.1万亿元,几乎翻了一番。非税收入和土地出让收入的征收主要用于企业。其中,土地出让收入通过土地价格转嫁给房价,最终由居民承担。

2.公司税收负担过重,间接税率很高

2.1中国的公司税负担太重

根据纳税人的部门,中国的企业部门占纳税总额的80%以上。目前,中国共有增值税,消费税,进口环节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建设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等18种主要税种,其中, 2017年的总税中包括了企业的两种主要税种,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分别占39%和22%,公司税占80%以上。

从广义宏观税收负担的​​角度来看,企业的税收负担也很重。除狭义的税收负担外,广义的宏观税负主要包括非税收入,土地出让金和社会保障基金中的各种费用,其中前两项也主要由企业承担。近两年,由于政府简化了行政管理和权力下放,非税收入规模开始减少,但土地出让金和社会保障基金支付额逐年增加,企业的一般税负并未增加。减少了。

与其他国家相比,中国的公司税收份额要高得多。根据公司税占总税的比例计算,2017年中国公司税占80%以上。相比之下,主要发达国家,美国,加拿大,英国和德国仅占34%, 42%,50%和52%。可以说,与主要的经合组织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税收负担主要由企业承担。

从税收在企业利润中所占的比例来看,中国的企业税收负担也相当沉重。根据世界银行的统计,2017年,中国企业的税收规模占利润总额的67%,仅略低于巴西。无论是与欧美发达国家或亚洲其他新兴市场国家相比,中国企业税费的比重都很高。

公司税收负担过重将降低企业生产活动的积极性,因此合理的税收减免是激发企业活力和支持未来经济的重要手段。

2.2中国公司有很大比例的间接税

直接税是对收入或财富征收的税,而间接税则等于对消费征税。税收根据实际负担可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前者根据收入或利润征税,可用于再分配和社会公平,而后者则对交易或消费征税。行。目前,中国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是间接税,而公司和个人所得税是直接税。

企业过多的税收负担主要是由于间接税所占比例很高。根据中国税收收入分布,2017年企业所得税占中国企业税费的27%,而间接税(主要是增值税和消费税)占70%以上,其中增值税仅此一项就占47%。%。

横向比较,中国企业的间接税比例也明显高于其他国家。根据经合组织的统计,发达国家的间接税占税收总额的不到50%。相比之下,中国的间接税占税收总额的60%。发达国家企业的间接税较低,因为它们主要是直接税,个人所得税所占比例较大。因此,直接从流通环节征收的间接税要比中国低得多。

考虑到中国企业最重要的间接税是增值税,我们将进一步分析增值税的情况。

中国的增值税税率在世界上处于中等水平,并不高。目前,一些国家或地区(例如美国)未设置增值税,而是对终端销售征税。在采用增值税的国家中,中国的16%的基本税率处于世界中等水平,略高于亚洲新兴市场的税率,也低于发达国家的税率。

但是,增值税所占比例过高,反映出我国的税制过于依赖商品流通税。尽管美国,法国和欧美等发达国家的增值税率很高,但总体税收主要是直接税,因此增值税总额所占的比例并不大。与其他亚洲国家一样,中国主要依靠间接税,但由于我们的税率高于间接税,因此最终导致增值税率过高。

就直接税而言,尽管中国的公司所得税比例不高,但与其他国家相比,公司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的比例并不低。2017年,中国的企业所得税是个人所得税的2.7倍,仅低于越南,但高于也是亚洲国家的日本,韩国,泰国和马来西亚。在发达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要类型,公司所得税通常仅占个人所得税的20-40%。

因此,中国企业过多的税负主要与中国的间接税制税收有关。同时,在主要依靠间接税的亚洲国家,中国与企业有关的税率较高。为了解决公司税负负担过大的问题,我们认为有必要逐步减少间接税的征收范围,增加直接税的比例。同时,对于企业的各种税费,需要适当降低有关税率。

3.居民的税收负担是可以接受的,并且收入监管不力

3.1居民的税收负担有多重?

从宏观角度看,中国居民的税收负担并不沉重。2016年,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收入仅占GDP的1.4%,远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甚至低于墨西哥(3.5%),巴西(2.6%)和智利(1.8%)等新兴市场。以个人税收占税收总额的比例衡量,中国仍然处于较低水平,在16年中仅占7.7%,不到美国的五分之一,与智利等新兴国家(8.8% )和巴西(8.1%)。市场国家距离更近。

在微观上,居民的税负也不高。15年来,中国的人均个人所得税收入约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9%,与智利的水平相当,位居发达国家之后,主要发达国家的比例超过10%。

为什么居民税收负担看起来并不沉重,但实际感觉并不轻松?一方面,中国的税收结构以间接税为主。尽管看起来居民的直接税负担并不沉重,但对企业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等税款中的很大一部分最终将转嫁给居民。另一方面,虽然个人所得税筹集的税收收入相对有限,但2017年的税收收入为1.2万亿元,排名第四,仅占增值税收入的1/5。如果收入分配调整效果不好,必然使居民感到“税收负担”。

3.2收入分配管理不善

那么,个人税在调节居民间收入分配方面的作用如何?

收入差距扩大了,个人税收增长过快。在过去两年中,中国居民的收入差距一直在缓慢扩大。基尼系数从15年的0.462增加到16年的0.467。尽管这是由许多因素引起的,但它也反映了个人税对收入分配的调整不力。更值得一提的是,个人税收的增长速度很快,远远超过了税收和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速度。 2017年个人所得税收入增长率为18.6%,是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的两倍以上。我们认为,个人所得税未能遏制收入增长的趋势,相反,它已成为所有居民收入水平提高的阻力!

为什么很难充分发挥个人税的调节作用?

一方面,这与我国的个人税收结构有关。对劳动报酬收入征收的税率较高,而对资本收入征收的税率较低。根据现行税法,中国不对个人征收资本利得税。个人获得的部分资本收益被包括在财产转让收入中,并适用20%的比例税率。对于反映劳动报酬的工资收入,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最高可达45%。从横向比较的角度来看,中国的资本收益仅占税收的6.4%,而韩国和瑞典分别超过10%,而美国也达到8.2%。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资本利得税税率相对较低。。

另一方面,个人税收调整收入分配机制很难发挥应有的作用,而且还与个人税收制度的刚性有关。自11年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到3500元以来,已经有近七,八年没有提高,即使在此期间实际个人收入没有增加,名义收入的增加也将提高其适用税率,并增加居民的税收负担。此外,征收个人税的模式只关注居民的收入水平,而没有考虑不同纳税人实际生活负担的差异。

4.我们在哪里可以减轻税收负担?

根据先前的分析,我们认为在以下三个领域中仍有减轻税收负担的​​空间:

首先,减少非税负担。中国狭窄的宏观税收负担为17.5%。考虑到非税收入和基金收入(主要是土地销售收入),广义的宏观税收负担达到27.6%,在新兴市场国家处于相对较高的水平。今年初,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必要把重点放在18年的9个方面的工作上,以及“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 “建议减少企业的非税负担,包括进一步的清理规定实行行政收费,降低部分政府和资金征收标准,提出了全面降低市场主体3000亿元非税负担的目标。

第二是减轻企业的间接税负担。中国税收的80%来自企业,企业税费占利润的2/3,企业感到税收负担较重,这在很大程度上与间接税所占比例较高有关。今年初,《政府工作报告》还提出要进一步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特别是增值税制度的改革和完善。3月底,国务院常务会议还决定从三个方面深化增值税改革:降低部分行业的增值税税率,统一提高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标准,一次性实行退税。预计3月底的减税政策将使工业企业增值税减少2100亿元,使工业企业利润增速提高2.1%。本周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积极的财政政策必须更加积极”,并着重于减税和减费,这意味着下半年公司减税仍值得期待。

任泽平:中美税制及税负比较

作者:任泽平

中美税收制度和税收负担比较.mp3({}} 08:06来自金融界

温恒大研究所任则平罗志恒孙万英

盛中明对本文的贡献({}} 介绍

减税和减费是增强微型主体的活力,增强企业居民的信心并促进供应方结构改革的重要措施。美国于2017年12月实施了税收改革计划。预计十年内将减少税收1.5万亿美元。近年来,中国还大力降低了税费。在中美贸易摩擦和全球产业竞争的背景下,中美税收负担是高还是低?税制有何不同?如何改革中国的税制?

摘要

I.中美税收制度的比较:联邦,州和地方政府对税收的收集,使用和使用相对独立,对税收的程度进行了严格的监管,其中直接税为支柱。中国的税权高度集中,以间接税为主体,合法化程度需要继续提高。美国实行财政联邦制。联邦,州和地方政府彼此独立,没有从属关系。美国联邦政府的税收主要来自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税。州政府主要来自所得税,一般营业税和总所得税。地方政府主要来自财产税。税制相对独立,以直接税为主体。中国于1994年建立了中央和地方税收共享系统,但其税收权力高度集中。根据税收的管理权和使用权,中国分为中央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以及地方税。税收主要来自增值税,公司和个人所得税以及消费税,其中间接税是主要来源。税收的合法化还不够健全,寻租的空间很大,非税收的比重很大,地方的自由裁量权很大,有些地方干扰了企业的正常运转。

II。中美宏观税收负担的​​比较:中国的全面宏观税收负担(包括土地出让收入)高于美国,而非税收入所占比例更高。1)全面的财政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基金收入,州资本运营收入和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在全力以赴的情况下,中国在2018年的“宏观税收负担”为35.2%,高于美国的26.3%。美国减税后,宏观税收负担可能平均每年减少0.8个百分点,给中国造成压力。如果考虑到中国的社会保障水平低下和发达国家的福利高,那么中国的宏观税收负担就很高,大量的财政预算收入被用于支持庞大的政府机构队伍和建设性支出。 。期望仍然很大。2)中国的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特殊收入,管理费,没收收入和其他收入。中国的非税收入仍占财政收入的很大一部分,2018年为14.7%。美国联邦非税收入在美国联邦财政收入中所占的比例相对较低,不到4%。近年来,中国继续推动减税减费。税收和财政收入占GDP的百分比持续下降,但土地出让收入和社会保障收入却继续上升,这驱使宏观税收负担抵消了一些减税和减费的结果。同时,近年来,增值税已主要用于减税,但增值税是一种流转税。减少增值税不会直接增加公司利润,并且会产生二次分配效应。占据优势地位的国有企业和上游公司将受益更大。中游和下游公司的收益较低。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面临的劳动力,环境和土地因素的成本持续上升,进一步抵消了减税减费对减轻企业负担的影响。由于行业的垄断和服务行业的低开放性,中国企业面临着土地,电力,天然气,石油,物流和融资等高昂的基本运营成本。随着人口红利的消失,国际竞争中劳动力成本的优势将下降。。中国的汽油,柴油,天然气,电力和土地价格分别是美国的1.6倍,1.3倍,4.5倍,1.3倍和2.6倍。

第三,中美税收结构比较:中国以间接税为主,主要由企业支付;在美国,直接税占主导地位,直接税主要是对个人征收的,具有调节收入分配的强大功能。中国以企业税收为重点.2018年,税收收入为15.6万亿元,其中个人所得税为1.4万亿元,其余近90%的税收基本由企业征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等。税和公司所得税。美国的税收结构基于直接税和个人税。 2018年,直接税占税收的71.3%,个人税约占联邦财政的50%。

中美公司税收负担的​​比较:中国公司的税收,行政和社会保险费用高于美国。在中国,企业需要缴纳许多税款,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城市建设税,环境保护税以及各种行政费用和社会保险费。在美国,企业仅需缴纳公司所得税和较低的社会保险税。

第四,中美税收负担的​​比较和启示:减税和清算费用势在必行,水产养殖和养鱼。1)间接税制税收结构导致企业缴纳大量税款。中国税收主要针对企业征税,美国税收主要针对个人征税。2018年,中国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总和占财政收入的52.8%,而美国企业所得税仅占财政收入的3.7%。2)太多和太多的支出给公司带来压力。2018年,中国的非税收入占财政收入的14.7%,远高于联邦非税收入占美国联邦财政收入的3.4%。3)“为人民使用”的税收与居民的期望,高昂的行政成本和较低的社会保障之间存在差距。大量的税费收入被用于支持庞大的政府机构和建设性支出,而对公众的福利保障受到挤压,社会保障水平低下。4)促进从间接税向直接税的过渡。随着第二产业比重的下降和第三产业比重的提高,从高速增长阶段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转变,考虑到经济建设和民生问题,中国的税制应该进行改革和转型。(五)个人所得税改革应在综合征税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收入调整的功能。中国应改善个人税制,扩大税基,将一些隐性收入群体纳入税收范围,降低最高边际税率,增加对中低收入群体的扣除额,并防止个人税成为反向税收。调整后的工资税。6)继续促进资源税的扩大和消费税征收目标的调整,充分保护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体现资源稀缺。7)加快房地产税收立法和消费税转移到地方工作,建立地方税收制度。增值税改革后,尽管通过调整中央和地方税收份额比率来调整地方和财政资源,但地方税收制度已经被延迟。美国的地方税制基于房地产税,个人所得税,销售税和总所得税。中国可以将房地产税和消费税结合起来,以建立地方税制。8)从目前以增值税为主的减税方式,到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和企业所得税率,优化减税方式,提高企业获利意识,真正使企业受益和普通人。

文本

1中美税收制度比较

一国的税收制度受到该国财政集中化和分散化程度的影响。中美两国经济制度的差异,例如产权制度,资源分配方法和分配制度,以及政治和文化差异,导致两国的税收制度本质上不同。

1.1税收制度:美国是财政联邦制,每个级别都相对独立。中国是税收共享体系,但税收权利集中

美国是典型的财政联邦制,分为三个级别:联邦,州和地方(县,县,镇和村庄)。各级政府的区别仅在于管辖范围和管辖范围,上级与下级之间没有关系。宪法和法律规定了它们各自的权力。各级政府只需要对各自辖区的选民负责,而不必对本国政府负责。每个政府级别都有相对独立的主要税种,形成了联邦税,州税和地方税的系统,州和​​地方政府拥有更大的税收管理权。也有联邦政府转移到各州和地方。

{1}联邦税包括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社会保险税,消费税,遗产税和赠与税以及关税。其中,关税仅由联邦政府征收,而州和地方政府则不能征收。2018年,联邦税占联邦总收入的96.6%和GDP的16.5%。其中,个人所得税在联邦税中所占比例最高,为50.6%,其次是社会保险税,为35.2%,第三是企业所得税,为6.1%(表1)。

2)国家税由一般营业税和总所得税,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许可税,房地产税,遗产和赠与税,提取税等组成,其中2018年为1.03万亿美元。主要税种为销售税,总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分别占税收收入的46.8%和38.0%。公司所得税占4.7%,牌照税占5.6%,财产税占1.9%。赠与税和提取税占3.0%(图2)。营业税是零售税,由州管辖范围内的消费者购买商品和服务而征收。由于营业税是州一级的税,因此税率因州而异,有些州允许州以下的地方政府共同征收营业税。美国有五个州未征收州级销售税:阿拉斯加,特拉华州,蒙大纳州,新罕布什尔州和俄勒冈州。在这五个州中,阿拉斯加和蒙大拿州允许地方政府收取地方销售税。。

联邦,州和地方税制相对独立,比率相对稳定。联邦税约占国家税总额的66%,州和地方政府约占34%;在州和地方政府中,州占58%,当地人占42%。

中国的税收共享系统以财务管理和使用权为基础,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以及中央和地方共享税。中央税主要是稳定税。相对而言,地方税的主要税种尚不明确。其中大多数是税收来源少,难以征收和管理的税种,例如城市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车船税。

:1)中央税是中央政府用于收入的一种税。包括:海关征收的消费税,关税,车辆购置税,印花税,车辆吨位税,增值税和消费税,还包括中国铁路总公司,银行总行和海上石油公司缴纳的收入向中央政府征税。

2)中央和地方共享税是中央和地方政府共享的税。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增值税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承担50%。公司和个人所得税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承担60%。资源税根据资源的不同类型进行划分。离岸石油资源税归中央税收,其余归地方政府。

3)地方税是地方政府支配的税收。包括:土地增值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城市土地使用税,房地产税,车船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图4)。

就各种税款的比例而言,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消费税是主要税种。其中,2018年国内增值税占税收总额的39.3%;第二大税收类别是企业所得税,同比增长22.6%。进口商品的消费税和增值税分别占10.8%,个人所得税占8.9%,家庭消费税占6.8%,契税,土地增值税和城市建设税占3.7%,3.6 %和3.1%(图表5)。

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在国家财政收入中所占比例相对稳定。 2017年,中央政府占53.0%,2018年增至53.4%,地方政府占46.6%。税收在国家财政收入中的比重逐年下降,从2000年的93.9%降至2016年的81.7%,2017年上升至83.7%,2018年进一步上升至85.3%。

1.2税法规则:美国受到严格监管,中国的税法有待完善

税收法律体系的建设通常伴随着税收体系的改革。1980年代美国的税制改革引发了全球税制改革。总体而言,税收法律制度的建设尽可能采用国际通行的规则,体现税收公平和效率的原则,并依法管理税收。

美国主要以宪法为基础,立法机关颁布了国内收入法典,并辅以税收法规。它在联邦,州和地方各级形成了并行的法律体系,具有高度的合法化和标准化。。“没有代表,没有税收”。法定税收原则是其基本原则。美国主要公司税的征税具有法律依据。违宪审查的原则是另一个特点。 1895年,个人所得税被禁止,因为它违反了联邦宪法。

近年来,中国一直在促进税收法规的制定,并逐步提高税收法规的水平,但是在税收法规体系的建设方面仍有很大的改进空间。在宪法的基础上,中国逐步形成了各种税法的框架,并形成了由中央和地方各级大量独立的税法,法规和规则组成的多层次税法体系模型。税法的涵盖范围不完整。目前,成文的税法包括《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车辆和船只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烟草税法》和《船舶吨位税法》。税法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后于2019年8月26日实施,将于2020年9月1日实施; 《增值税法》已于2019年11月27日进入征求意见阶段,尚未成为正式法律。此外,大多数授权立法的法律法规都缺乏权威性和稳定性,但是税收法定程序已经加速。当前,中国仍处于经济转型阶段。税收也是宏观调控的一种手段,可以指导资源分配和结构变化。

税收的法律体系主要包括税收立法,执法和司法。大多数国家的税务机关具有执法权和某些司法权,即税收征收管理和对纳税人的民事处罚,而刑事处罚是司法机关的责任。

在美国,联邦税法是由国会制定的,各级政府都有自己的税务机关,并具有独立的立法和执法权。独立性和纳税人的投票权是美国税法的主要特征。州议会和地方议会无需联邦批准,可以在三分之二以上的公投后实施。结果,不同州的税法差异很大,因此不同地区的税法不兼容。例如,在2003年,有五个州不征收营业税,所征收的州税率在3%至7%之间。

相反,中国只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具有税收立法权(可以授权),而各级税务局只有行政权。根据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可以制定和执行税收法律,法规和实施细则。省级税收可以制定地方法规和实施细则,依法进行征收管理。全国只有统一的国家税收法律体系。

征税对象和实际负担主体

总而言之,在美国,直接税是主体,税收主要来自个人。在以间接税为主体的中国,税收主要来自企业。美国的个人所得税最多,而中国的个人所得税覆盖的人口很少,个人税约占9%。中国是美国第二大社会保险税,仍然是公司和个人缴款的形式。尽管在美国进行了多年的研究,但中国从未征收过中国最大的增值税增值税。美国的税收共享系统是独立且受到严格监管的。中国于1994年建立了国家和地方税收共享体系,但税收权利仍然高度集中。合法化程度不高,还有寻租的空间。

1.3中国的“综合税收成本”很高

除税收成本外,公司通常面临的“高成本”还包括“综合税”,例如社会保险费,行政费,行政灰色隐蔽寻租成本和环境保护成本。费用”(图表6)。

2)行政费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依法授权行使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管理职能的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事业单位收取的费用。具体来说,它分为行政费用(资格审查,认证和管理费用),惩罚性费用,资源费用等。

3)行政灰色寻租成本是大多数转型经济体面临的主要问题。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期间,政府部门和有关机构的大量行政职能在短期内还没有完全解除,他们仍然拥有批准,审查和盖章等权利。滋生寻租空间。私营企业有时必须支付一些额外的费用才能通过这些“门”。这些费用是“隐藏的”,不会反映在统计报表中;它们也是“灰色的”,没有法律依据,甚至是非法的。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反腐败的深入和党的严格管理,行政灰色寻租的成本有所降低,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无为而治”的问题,而且一直没有出现。彻底解决。

4)其他与政府和国有企业有关的运营成本。例如,近年来,随着政府对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环境保护标准不断提高,主要行业和会议都对相关行业的停产实施了指令,这将增加企业的运营成本。企业。

5)由于行业的垄断和服务行业的低开放性,中国企业面临着高昂的基本运营成本,例如土地,电力,天然气,石油,物流和融资。国际竞争中劳动力成本的优势将随之而来人口红利的消失已经消失。中国的汽油,柴油,天然气,电力和土地价格分别是美国的1.6倍,1.3倍,4.5倍,1.3倍和2.6倍。

2中美宏观税收负担比较

宏观税收负担通常是指某个时期内某个国家(地区)的税收(或财政收入)占当前GDP的比例,反映了一个国家(地区)的总体税收负担。

在比较不同国家之间的宏观税收负担时,统一口径是关键。不同口径下的宏观税收负担差异很大,需要考虑不同的税收结构和国情。例如,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要付费,而美国则要纳税;中国的城市土地是国有的,因此政府可以在土地出让时获得土地出让金,但美国不存在。中国有大量的国有企业,所以国有资本管理预算,但不在美国;中国的非税收入仍然很大,而美国的非税收入相对较少,因此在比较中美之间的宏观税收负担时,我们需要注意不同的口径。

本文将宏观税收负担分为四个口径:小口径,中口径,大口径和全口径。小口径,即不包括社会保障税的税收,除以GDP;中口径,即税收收入和社会保险收入之和除以GDP;大口径,即包括税收,非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税)收入除以GDP。自2010年中国开始构建四项预算以来,除了公共预算和国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外,还有政府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运营预算。所有金额均为政府总收入,除以GDP。全面了解宏观税收负担水平。

2.1小口径:如果不考虑社会保险,中国的宏观税负与美国基本相同

因为美国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基于企业和居民缴纳的税款,而社会保险税占联邦税收的36%,而中国的社会保险是基于缴费的,因此并未纳入公共预算,对于可比较的计算,不考虑社会保险。

小口径的宏观税收负担基于中国的税收收入,中国的税收收入将美国的税收收入除以社会保险税,再除以美国同期的GDP。小口径下的中国宏观税收负担从2005年的15.4%增至18.6%,然后在2018年降至17.0%,呈下降趋势(2014年为18.5%)。美国的小口径宏观税负在2005-2007年有所上升,而宏观税负的水平由于2008-2010年金融危机期间金融资源的萎缩而迅速下降,到2010年达到16.5%,然后在2015年上升至19.8%。连续三年下降。税制改革后,2018年小口径签证减至18.2%。综上所述,在不考虑社会保险的情况下,中国目前的宏观税负水平略低于美国,总体水平基本相同(图8)。

2.2中等水平:考虑到税收和社会保障的情况,近年来美国的宏观税收负担水平略高于中国

标准使用中国的税收收入加上社会保障基金的最终收入(不包括金融补贴)之和除以当前GDP。美国同样使用包括社会保障税在内的国家税收除以GDP。中型口径下的中国宏观税负水平上升,2015年略有下降,然后保持上升趋势,2018年达到23.8%(2017年为23.0%)。美国处于中等水平的宏观税收负担在2005-2007年有所增加,而在2008-2010年的金融危机期间有所减轻。随着经济复苏的税收收入恢复正常,宏观税收负担在2011年及之后有所上升,在2015年及之后均达到16.5%连续三年,2018年降至24.9%。因此,近年来,美国中等口径下的宏观税收负担略高于中国(图9)。

2.3大口径:考虑到税收,社会保障和非税收情况,美国的宏观税收负担水平高于中国

广泛考虑税收,社会保障收入和非税收收入。在中国,公共财政收入和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不包括财政补贴)之和除以GDP,美国为国家财政收入(税收+非税收)。税收收入)除以GDP。在大口径下,2005年至2008年,美国的宏观税负水平明显高于中国,最大的差距是在2005年,高7.6个百分点。但是,美国随后受到了金融危机的影响,财政收入出现了负增长。大规模的宏观税收负担从2007年的28.5%下降到2009年的24.9%,然后在2015年逐渐回升到28.2%。在过去三年中,这一比例逐年下降。2018年,税收改革降至26.3%。

自2005年以来,中国大口径的宏观税收负担总体上有所增加,并在2016年和2017年连续两年降至26.4%,然后在2018年略升至26.7%。

2.4全口径:中国有四个预算,自2009年以来,全口径下的宏观税收负担水平已超过美国

自2010年以来,中国已开始建立公共预算,国有资本运营预算,政府资金预算和社会保险预算,从而形成了有机联系且更加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因此,全口径政府收入应包括上述四个部分。 2013年及之前,中国的全口径宏观税负水平总体上呈上升趋势,并已连续四年下降(2014年为35.5%,2015年和2016年为33.9%)。(33.3%)。在过去的两年中,宏观税收负担再次回到上升趋势。 2018年,政府财政总收入达到32.4万亿元,宏观税收负担水平为35.2%。

在2008年及之前,美国的宏观税负高于中国的全口径宏观税负。 2005年,美国比中国高4.5个百分点(美国为27.5%,中国为23%)。它在2008年及之后迅速超过了美国的宏观税负的是,中国和美国在2009年和2010年分别上升3.7个百分点(美国在2009年为24.9%,中国为28.5%)和7.2个百分点(在2010年为美国的25.6%和在中国的32.8%) ,主要来自2009年和2010年的中国土地转让的快速增长导致政府资金分别增长了17.3%和10.06%。2018年,中国全口径的宏观税收负担为35.2%,显着高于美国9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土地出让收入快速增长,以税收和财政收入衡量的宏观税收负担有所减少。

2.5税收负担率:中等收入的中国已经赶上了美国

税负税率是指负纳税人所缴税额与其总收入之比。本文使用该国在一定时期内获得的税收收入除以当前的国民总收入来衡量。通过比较各国的税收负担率,我们可以发现人均收入与税收负担率呈正相关。人均收入越高,税负率越高,这可能与发达国家的社会福利水平高有关。

考虑到社会保障税,美国的税负税率约为25%。作为一个中高收入水平已接近高收入门槛的国家,中国的税负率在2018年已达到17.4%,而未考虑较高的社会保障成本,已接近不考虑社会保障税的美国平均比例。

2.6非税收入:中国所占份额远远超过美国

财政收入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收入。税收负担不是一国公民和企业的全部负担。当国家的财政需求固定时,非税收和税收是替代方案。

在美国,非税收入的主体是费用,包括公共设施使用费,机场和公园费以及行政费。其他非税收入包括捐赠,政府所有业务和公共财产收入。与税收的强制性和非报酬性质不同,美国的非税收收入在一定程度上是非强制性和报酬的。一方面,人们在支付了相关费用后,可以获得相应的产品或服务;另一方面,另一方面,人们可以选择是否消费以及消费多少。除法律法规外,预算管理中还必须包括美国的非税收入。

中国的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特殊收入,管理费,没收收入和其他收入。由于难以限制充电行为,所以存在充电对象多样化的严重现象。在某些地区,“税额不够,费用加在一起”。财政部在2016年3月18日明确表示,非税收入是政府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应该包括在财政预算管理中,并移交给财政部。各级财政部门是非税收入的主管部门。

从下图可以看出,联邦非税收入在美国联邦财政收入中所占的比例相对较低,不到5%,并且相对稳定。在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这一比例略有上升。相反,中国的非税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例在2016年前逐渐增加(2016年达到18.30%),并在过去两年中逐渐下降。在2018年,它占14.7%,但仍高于美国。许多行政费用是中国公司感到税收负担沉重的重要原因之一。

3中美税收结构比较

3.1中国:公司税和间接税占主导地位

中国的税收结构具有两个鲜明的特征:

首先是关注企业税收。以2018年为例,在15.6万亿美元的总税收中,除了1.4万亿个人所得税之外,几乎90%的税收都针对企业,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和企业所得税。这意味着如果要在不减少总财政支出的情况下减少公司税负,那么个人税负将不可避免地增加。考虑到个人对税收增加的更大政治阻力,从财政收支的总体平衡的角度来看,如果赤字没有增加,那么企业的税收负担将很难减轻。

第二个主要是间接税。在2018年,直接税约占40%,间接税约占60%以上。60%的税是流通的,并受价格杠杆的影响;因此,不可避免地要具有顺周期性质,即当经济处于繁荣周期,价格上涨和税收增加时;当经济处于衰退周期时,价格下跌,税收将减少。

3.2美国:个人税和直接税占主导地位,并注重公平

在美国,直接税主要包括个人税,公司所得税,房地产税,社会保险税,许可税,遗产税和赠与税。截至2018年底,美国直接税达到3.64万亿美元,占税率的71.3%,并且这一比例近年来有所下降。

在美国,间接税主要包括消费税(联邦),销售税和总所得税(州和地方税)以及关税(联邦)。截至2018年底,美国间接税达到1.47万亿美元,占税收的28.7%。间接税的主导力量是州和地方销售税以及总所得税。

3.3增加直接税的比例是财政和税收改革的既定方向之一

现代税制的主要功能之一是调节收入分配。间接税制与此功能背道而驰,原因是流通环节征收的消费税和增值税实质上是对需求和消费的征税,而收入较高的人则具有边际消费倾向和消费率越低,间接税就越具有“渐进性”而不是“渐进性”。

随着财富分配和收入不平等的加剧,递归税收结构与调节收入分配之间的矛盾变得越来越突出。对此,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完善直接税制,逐步扩大直接税制”。在这个既定的方向上,引入直接税如房地产税和遗产税只是时间问题。

4中美税收负担比较的启示:减税和强制性收费,水产养殖和养鱼

4.1间接税制税收结构导致企业缴纳了近90%的税款,税收负担沉重

从宏观税收负担的​​角度来看,中国的宏观税收负担与美国的中小口径相差无几。考虑到土地转让收入的全部宏观税收负担,中国高于美国。但是,从企业的角度看,中国企业的负担要比美国高,这主要与中美两国的税收结构有关。中国税收主要针对企业征税,美国税收主要针对个人征税。2018年,中国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总和占财政收入的52.8%,而2018年美国企业所得税仅占财政收入的3.7%。

在这一阶段,中国已经完成了业务改革的改革,增值税率不断降低。但是,当前企业获得减税的意识不强,原因是:第一,增值税是间接税,而减税并不能直接增加企业利润。其次,增值税是营业税。税收具有二次分配效应,从减税中受益的上游产业和国有企业通常受益于强势地位,而私营企业和中下游产业的利益较少。第三,对于一些原本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他们没有营业改革后缴纳营业税和增加管理税,将征收增值税。第四,不同行业的收益感不同。建筑,金融服务和高科技公司等劳动密集型和情报密集型行业无法通过劳动工资获得补偿。因此,扣除额不是很有意义。某些生产环节难以完全扣税,增值税也无法完全转移出去。

两种税同等重要,并且税法统一。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对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很大。过去,税收的征收和管理水平不高,这决定了中国采用了基于流转税的复合税制。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以及贫富差距的扩大,逐步提高所得税状况和调整社会收入分配的需求日益增加。以营业税为主体的税制已经转变为由营业税和所得税组成的两主体税制。对于公司所得税,应使用公平,高效和简单的原则来统一公司所得税法,税基,税率和管理程序。

4.2费用和杂项会给公司带来沉重的税收负担

中国企业负担很多,而且很复杂,由于税收水平低,这种现象更加严重。在世界银行发布的《 2020年全球商业环境报告》中,中国的整体商业环境排名第31位,比上一年增加了15位,但其税收环境的细分仅为第105位。改善整体业务环境的重要因素。2018年,中国的非税收入占财政收入的14.7%,远高于联邦非税收入占美国联邦财政收入的3.4%。尽管大量的非税收收入并不是名义上的税收,但实际上等同于“准税收”。结果,中国的宏观名义税负与美国的差别不大,但企业的实际税负比美国重。

清理费用的工作必须继续进行。真正需要保留的收费项目受法律法规的约束。对于具有税收性质的费用,可以将费用更改为税收,例如社会保障费。应当取消重复的费用以及仅依靠部门管理权的费用。

4.3税收“用人”,社会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行政成本过高

“取之于民,取之于民”是正确的含义。尽管近年来中国一直在追求“钱的来源和用途”的透明度,但与美国相比仍然存在差距。尽管近年来的财政支出更倾向于医疗,教育和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但与美国和居民的实际需求相比,社会保障水平相对较低。以医疗为例,根据发布《 2019年全球医疗质量和可及性清单》的著名医学杂志《柳叶刀》,中国排名第48位,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此外,医疗资源的分配极为不均。根据复旦大学发布的《 2017年中国医院排行榜》,北京,上海和广东分别在前100家医院中排名21、20和9。这三个大城市拥有的前100家医院的数量占全国的一半。

高质量和均等的公共服务应该是政府获得税收和履行其职责的重要目标。这就要求科学,精细地管理财务和税收,提高管理绩效,提高透明度和合法化。“为人民”是必要的。

4.4促进从间接税到直接税的过渡

随着第二产业在中国经济中的比重下降以及第三产业的比重上升,考虑到经济建设和经济增长,经济已经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变为高质量发展阶段。民生投入。应该改革中国的税制以促进间接税。中国的税制结构已经转变为直接税制结构。2018年,中国的间接税占税收的60%以上。由于间接税具有可转让性,回归性和隐蔽性的特征,因此间接税制税收结构将产生四个不利影响。

首先,间接税是价格的一部分,直接嵌入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中。企业的成本和收入受间接税的影响。消费者还要承担含税价格。企业盈利能力和居民收入的增加将受到影响。影响。另外,间接税主要以增值税为基础。随着第三产业比重的逐步提高,很难从增值税中扣除服务业等第三产业的许多成本,特别是劳务成本,致使一些第三产业的企业发展。与税制改革之前相比,实际税负有所增加。

其次,间接税是递归的,也就是说,纳税人的税负随着收入的增加而减少。同时,消费支出占收入的比重越大,税收负担就越大。但是,用于消费的低收入阶层所占比例高于高收入阶层。因此,在以间接税为主体的税收结构中,低收入阶层的实际税负将大于高收入阶层的实际税负,这将扭转贫富差距调整。

第三,间接税对经济具有反调节作用,并且不具有直接税的“内部稳定器”功能。

第四,在目前的税收共享财政体制下,间接税比例过高将增​​强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在不注重提高经济效率和居民收入的情况下追求单方面经济增长的动力。在生产和分配环节上征收间接税,间接税在税收中所占的比例过高,将使政府对重工业,建筑业和机械制造行业的建设充满热情,这些行业可以提供丰富的税基并具有较大的经济效益。乘数。这不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经济的定性发展。

4.5个人所得税改革应在全面征税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收入调整的功能

2019年,中国开始实施新的《个人所得税法》,该法律将综合税和分类税相结合,促进了特殊扣除和增加免税,规范了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并减轻了工作中的税收负担类取得了很大进展。2019年的个人税同比增长-25%。

这不利于个人所得税的收入调整。中国应继续推进个人税制改革,扩大税收类别,增加隐性收入的覆盖面,降低最高边际税率,继续增加对中低收入人群的抵扣额,并防止个人税种变现-调整后的工资税。

4.6继续促进资源税的扩大和消费税征收目标的调整,充分保护环境,促进绿色发展,反映资源稀缺

税收和费用的持续减少使增加收入变得困难,因此我们需要扩大其他地方的税收来源。已经对资源税进行了立法,并从征税到从价进行了改革,但是税率仍然很低,征税范围仍然狭窄。今后应提高税率,扩大范围。目前,水资源税试行范围正在逐步扩大。该项目于2016年在河北试点,并于2017年扩展到北京和天津等9个省。从实施的角度来看,该项目提高了用水效率,增加了财政收入。将被推向全国。

消费税可以在提高税率的同时,调整征收目标,扩大对高污染,高耗能产品和部分高端消费品的征税,切实落实新税法的实施思路。税收发展。

4.7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和消费税转移到本地工作,并建立本地税制

改革后,尽管调整了中央和地方税收份额比率以确保地方财政资源,但地方税收体系的建立缓慢。美国的地方税制基于房地产税,个人所得税,销售税和总所得税。中国可以将房地产税和消费税结合起来,以建立地方税制。

目前,房地产税已经处于人大立法的筹备阶段。由于引入房地产税需要定义不同的产权,整合与房地产相关的税收以及制定征收标准(无论是按套房还是按地区征收)不可能做到绝对公平,也不可能满足所有人的要求和其他问题,因此短期内不可能引入,但是将来引入和立法是必然趋势。在向地方转移消费税方面取得了进展。根据国发〔2019〕21号《扩大税收减免规模和调整中央地方税收改革与发展计划》,消费税征收环节将向后移,稳步界定。操作的方向是核实现有基础部分的改革和调整。地方政府将解决中心问题,增量部分原则上将属于地方政府。

4.8继续实施减税减费措施,优化方法,从减少增值税到降低企业所得税和社会保障缴款率,以及提高企业认知度

首先,继续将社会保障缴费率降低3个百分点,其中养老金和医疗保险缴费率分别降低1个百分点和2个百分点。世界银行发布的《 2020年商业环境》显示,2019年中国企业对中国企业的总税率(税金和社会保障缴款/税前利润)为59.2%,比2018年下降4.8个百分点,并取得了重大的改革成果,但仍然美国和越南高于经合组织成员国的平均水平,分别为19.3、22.6和26.0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负担太重。 2019年,拥有五种保险和一支基金的企业(北京)的社会保障总缴费率为39.8%,远高于美国的8.2%,韩国的6.1%和日本的10.1%。占其他金砖国家平均水平的21.9%。

第二步是将公司所得税税率降低到21%,这相当于美国联邦公司所得税税率。2019年,减税和减费超过2万亿元,但公司的收益意识不强。主要原因是减税集中在增值税上,增值税本质上是一种非增值税,与企业利润没有直接联系。中小型企业的议价能力较弱,减少增值税所带来的收益也较少。减少公司所得税可以直接增加公司利润,并使减税更具包容性,从而使私营和中小型企业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