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新税法没有针对残疾人的特殊救助政策。
残疾人安置企业所得税政策
(1)如果企业安置残疾人,则根据根据支付给残疾人雇员的工资的实际扣除额,可以在计算扣除额时将残疾人扣除额的100%添加到副本扣除额中。应纳税所得额。
允许企业在预先申报公司所得税时计算对付给残疾雇员的工资的扣除额;年终时,年度公司所得税的申报和结算结算时,应遵循本条第一款的规定。计算其他扣除额。
(2)残疾人的适用范围应受《中华民国残疾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的约束。
(3)对于残疾员工的安置,企业应享受以下100%扣除的工资条件:
1.依法与每位残疾人签订了超过一年(包括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每位被安置的残疾人实际上在企业工作。
2.对于每位安置的残疾人,由其所在地区和县人民政府规定的社会保险,例如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企业所在地按月全额支付。
3.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安置的每个残疾人,其定期支付的工资均不得低于省人民政府批准的适用于企业所在地的县(区)的最低工资标准。 。
4.具有安置残疾人工作的基本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