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个人税收变更开始时,应重新设置工资表。个人征税不是问题。问题是税改后的社会保障问题。因此,有必要调整工资表项目。
首先是政治环境的建设。所谓政治环境,是对党和国家一定时期内对个人所得税的重视程度的综合反映。个人所得税具有调节收入分配和组织财政收入的重要功能。在一段时间内,国家可以使用此功能来充分调整公民的收入,以反映国家的税收意识;它还可以集中精力调整高收入者的收入,以消除不公平的分配;它也可以放弃一切调整,以鼓励公民自由发展。使用哪种形式取决于该国领导人的政治取向,也取决于经济发展的程度和方向。
那么,个人所得税征收和管理的政治环境的主要方面是什么?如何改善政治环境?笔者认为,政治环境的建设应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各级领导干部掌握经济发展方向的正确程度和科学程度,税收知识的程度和税收职能的运用;依法治国的意识和合法性的程度税务管理的重要性以及各级税务机关的服务方法和行动。
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的政治环境建设,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及时把握经济发展的正确方向,促进经济的协调发展。和社会方面;加强对税收知识的学习利用其职能来领导和指导经济工作;加强治国治国理念,减少主观武断,自觉运用税收手段支持税务机关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的调整功能,规范经济健康发展。
之后是法律环境的构建。实践证明,有利于征收和管理个人所得税的法律环境具有三个条件:1.有适合本国国情的个人所得税法。虽然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待进一步完善,但总体上符合中国当前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主要方面的客观现实。特别是立法原则,税收对象,税收标准,征收和管理方法,处罚责任等的制定都是相对科学的。可以说,这为构建个人所得税的法律环境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依法形成税收征管的趋势。个人所得税法是我国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领导干部不仅要带头缴纳个人所得税,更重要的是要支持税务机关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征税。不可能根据自己的意愿干预税务人员的执法活动,也不能为少数人辩护,并努力营造一种社会氛围,使每个人都遵守税法,并且每个人都按照税法行事。3.建立有利于个人所得税征收和管理的司法制度。税务机关应制定一系列措施,以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并建立调查和起诉逃税行为的标准制度;公安机关必须有先进的侦查方法,对税务部门移送的逃税案件要采取坚决制裁措施;依法成立的抗税案件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司法审判。
第三,个人所得税征收和管理的社会环境。所谓个人所得税的社会环境征收与管理,是一个人的社会生活,从收入和消费的方方面面通过各种渠道参与到各个部门的协同控制环境中。它的范围比较广。该区域的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项目。当前,我们应该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做好纳税人基本信息的标准化工作。公安部门应当规范和统一国家户籍管理制度,特别是统一全国,乡镇和农村居民身份证号,在全国范围内网上查阅,并建立过滤软件,筛查18岁以上的人口有经营收入能力的人。税务机关使用核税收。二是抓好建立纳税人现金收支控制制度。银行部门应减少现金流量,加强对付款流程的控制,实行实名制存款(提款)制度,并在线支付纳税人的现金以供税务机关参考,特别是推广“信用卡”,“银联卡” ”,“电子货币的申请,例如官方消费卡。三是抓好税收,公安,银行等部门信息标准化的整合。国家应当进一步规定和明确涉税合作调查部门的职责。任何部门不得拒绝其他部门的税务调查,否则将因不作为或渎职而受到处罚。在此基础上,有必要建立统一的技术标准,网络互联,资源共享,快速灵敏的信息征税应用系统的税务,公安,银行等部门,以便税务机关及时掌握纳税人的实际收入。纳税人并准确核实税款,依法处理逃税者
[情况2]:王教授的月薪为5350元,需要按月支付:租金2100元,交通费120元,电话费150元,食堂200元。除去上述固定费用,王教授的可支配收入为2780元。王教授的每月应交税额为(5350-2000)×15%-125 = 377,5元。
如果上述每月固定支出由学校通过实际报销承担,并且月薪降低到2780元,则每月应交税额为(2780-2000)×10%-25 = 53元。经过规划,学校支出保持不变,但王教授每月可以节省377(5-53 = 324和5元),全年节省324(5×12 = 3894元)税金。
3.选择不同的收入形式
对于
工资和薪金,适用5%至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于收入的三级超额累进税率20%,30%和40%劳工服务。显然,相同数额的工资,工资性收入和劳务收入税负担是不一样的。这样,在某些情况下,可以通过分离,合并或转换工资,薪金收入和劳动报酬收入来达到节税的目的。
[示例3]:王先生是一家公司的雇员,月薪为2500元。2008年3月,王先生从一家广告公司获得了2000元的劳动报酬。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王先生的纳税额如下:
应付工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500-2000)元×10%= 50元,服务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800)元×20%= 240元纳税总额= 50元+ 240元= 290元。如果王先生将这两个收入合并为工资的共同支付,则王先生3月份的应纳税额为(2500 2000-2000)×15%-125 = 250元。显然,对于王先生来说,两种收入的合并征税更具成本效益。与前者相比,可节省税费290-250 = 40元。
为此,王先生需要将其劳动报酬收入转换为工资收入。前者与后者之间的本质区别在于,后者所提供的单位和个人之间存在稳定的雇佣关系,而前者则没有这种关系。因此,王先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与广告公司签订合同,建立固定的雇佣关系,每年可节省40×12 = 480元。
IV。薪酬的分解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来自手稿的收入应一次性缴纳税收,每次出版物和出版物的收入均应缴纳一次。但是不同的作品可以分别征税。同时还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共同取得稿酬的,每个人可以根据其收入,按照税法扣除费用。这些规定为纳税人提供了税收筹划的空间。
1.书法系列
如果某个作品可以分解成几部分并以一系列作品的形式发布,则该作品被视为几份单独的作品,并且应分别计算纳税额,这样可以节省很多纳税人在某些情况下税收。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分配方式应使每本书的人均薪酬少于4000元(根据税法,稿件的薪酬少于4000元时,实际扣减标准大于20%) 。
2.组成法
如果手稿的预期数量很大,则可以通过撰写方法,即一本书由多人组成。与上述方法一样,此计划方法也将扣除少于4000元的报酬时扣除800元。此扣除的效果大于20%的标准。工作组织方式不仅有助于加快创作,集思广益,扩大发行量,积累工作成果,而且可以达到节税的目的。
使用这种计划方法,虽然达到了节省税款的目的,但每个人的最终收入可能都比单独创建时要少。因此,在有很多写作任务时,例如建立长期合作写作小组,或将亲戚列为写作小组成员时,通常使用这种计划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