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所得税有11个税项,分别是:
(1)工资收入;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经营收入;
(3)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
(5)稿酬;
(6)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7)利息,股息和红利收入;
(8)物业租赁收入;
(9)财产转让收入;
(10)意外收入;
(11)国家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税收收入。个人取得的收入难以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目前,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收入主要来自工资,薪金收入以及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营业收入的应税项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
)第14条:与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人支付的税款的计算和征收有关的问题
单位或个人应为纳税人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的免税收入应当转换为应纳税所得额,并计算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1)应税收入=(免税收入费用减除标准金额-快速计算扣除额)÷(1-税率)
(2)应税金额=应税收入金额×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公式(1)中的税率是指根据免税范围对应于免税收入的税率(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所附税率表I,II和III);指按照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的应纳税额。
个人出租房屋所得的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收800元;超过4000元的,减收20%。租赁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是通过将应纳税额乘以税率来计算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6条应税收入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收入,是扣除每一万元纳税年度的收入后,应扣除其6万元的费用和特别扣除,特别附加扣除以及其他依法确定的扣除额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非居民个人的工资和薪金,每月收入减去支出的余额$ 5,000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收入,手稿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等每次收入金额均为应税收入。
(3)营业收入应为每个纳税年度的总收入减去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应税收入。
(四)物业租赁收入,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收800元; 4000元及以上,减按20%,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量。
(5)财产转让收入应为财产转让收入余额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6)利息,股息,股息和意外收入的收入应为每种收入的应税收入。
来自劳务报酬,手稿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的收入是扣除收入的20%之后的收入。薪酬收入减少70%。
个人将其收入捐赠给教育,扶贫,扶贫等公益慈善机构。捐赠金额不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税收入的30%。扣除:如果国务院规定对慈善事业的捐赠应完全扣除税前,则应遵守有关规定。
本条第1款第1款规定的特殊扣除包括基本养老金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险费以及居民根据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支付的住房公积金。状态。
特别扣除额,包括儿童教育,继续教育,重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老年人抚养费等方面的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并报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扩展数据
第3条个人所得税税率:
(1)对于全面收入,适用3%至45%的超额累进税率(附税率表);
(2)对于企业收入,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随附税率表);
(3)利息,股息,股息收入,财产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和意外收入应按20%的比例税率缴税。
第4条以下个人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1)省,省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人民解放军上级单位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奖项外国组织和国际组织;
(2)国家发行的国家债务和金融债券的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和津贴;
(4)福利费,退休金和救济金;
(5)保险赔偿;
(6)军事人员的服务转移费,遣散费和退休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支付给干部和职工的安置费,辞职费,基本养老金或退休金,退休金和退休金;
(8)各国大使馆,领事官员和其他使馆和领事馆其他人员的收入,应根据有关法律予以免税;
(9)中国政府签署的国际公约和协议中规定的免税收入;
(10)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收入。
前款的第十条免税规定应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