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加强税收征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规定,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及其说明国家税务总局(见附录附录1)9)该版本将于2013年8月1日发布并开始实施。
1.刚提交但尚未成功处理的文件,可以转到本地税务网络上的“个人所得税”-“查询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文件的处理状态”,然后“删除”,然后进行修改和报告。
2.处理成功,编写用于删除和更改声明的应用程序说明的副本,并要求您公司的税务管理员删除该应用程序。
但是,上述操作必须在不扣除的情况下进行。如果扣除,则不能删除并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