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著:广州之正金融
如果年纳税额超过50万元,税率按35%计算,速算扣除65500元。
60×35%-6.55 = 1445万元。
2011年6月3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届会议表决通过了税法修正案,将免税额从目前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自2011年9月1日起,累进税率为3%至45%。
1.提出综合收入的概念,将工资,劳动报酬,手稿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与劳动相关的收入分为四项,纳入综合征税范围,按年计税。
3.税率组织得到了优化,并在原始工资和工资收入的3%-45%七级超额累进税率,三级低税率综合收入的基础上,例如3%,10%和20%。,大大减少了低收入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同时,在维持原来的营业收入5%-35%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的基础上,还适当扩大了各等级的税率范围,以减轻大多数经营者的税负。
4.已经确定了特殊的补充扣除额。根据基本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税前扣除,增加了6个特殊项目,包括子女的教育,继续教育,重症医疗,住房贷款或住房租金的利息以及对老年人的抚养额外扣除额充分考虑了与民生有关的支出。这是主要亮点。